“什麼呀?別瞞我。你要不說,我會認為你不耿直的。”我故意瞪他。
他歎了口氣。
“美克裝飾的那位女同學,叫趙敏的,她其實一直暗戀鄭彬,隻是鄭彬好像對她毫無興趣,趙敏曾很痛苦,同學間都傳說她是為了鄭彬才一直沒有結婚,因為對鄭彬抱有幻想。”
“噢。”我故作驚訝。
與可琴和芷璿的約會定在晚上六點,我看時間還早,駕車去了新華書店。
如果可能,一切與結束婚姻有關的狀況,我應該都是要搞明白的,於是我去了法律專區,買了一本婚姻法。
本來谘詢程駿可以更快,但是我不能,一來如果我這樣問了,以他的敏感度,應該立刻就聯想是我的婚姻出狀況了;二來我也想清楚透徹地了解對於婚姻,法律到底是種什麼態度。
我到一家超大的地下書城的水吧裏,找張沙發坐下,點杯冰紅茶,靠著沙發墊開始讀《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以及後麵的什麼解釋,內容不多,但我還是逐條認真地讀著。
法律並未如我想象般難懂,應該說很容易懂,裏麵所表達的意思我全都明白了。
雖然婚姻受著法律的保護,但是我卻突然明白,真正能保護的,其實隻是那些身外之物,或是一紙證書,而婚姻的實質與精髓,我想,那是任何社會規範都不可能保護得了的。
那些,其實都在兩個人的內心裏,存在於我們的精神世界之中,是我們對於共同未來的肯定與期待,而肯定,就是對於對方的認同與接受,如果連這個都已經缺失了,那何來期待,這兩者都不複存在了,婚姻即使被法律嚴格包裹著,但它仍舊還是會腐爛,體無完膚隻剩支架而已。
在婚姻散發著的腐臭中,兩個人被剝離一切,一點點喪失對快樂與幸福的感悟。
我不能再這樣想下去了,這使我很痛苦,有點不知所措,並開始鄙視自己。
我收起法律手冊,閉上雙眼,專心休息,練瑜珈來不及了,就坐著練練腹式呼吸法吧。
但是思緒根本無法做到完全平靜。
我開始回味程駿最後跟我說的那件事,突然間,有種念頭開始在腦子裏慢慢成形。
可琴穿著鮮豔的套裝,芷璿則依舊堅挺她的性感路線,兩個人看上去,都那麼賞心悅目。她倆的年紀都比我大一些,是那種典型的不惜一切挽留青春之人。
我曾是個對於自己沒任何要求的女人,包括對自己的外形、著裝。她倆曾為這個不止一次地嚴厲批評我,告訴我,女人應該在任何時候都保持光鮮美麗,除了讓老公賞心悅目外,更重要的是,要讓自信相伴一生,不然就枉來世一場。
後來我仔細想想她們的理論,認為沒有錯,覺得應該認真對待這個問題,於是,我開始改變自己。
餘輝對於我的改變自是很欣賞的,曾對我說過一句,隻要我喜歡,又能產生良好的效果,就盡情隨我的心思,不必心疼錢,男人掙錢本來就是讓女人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