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進來的是男清潔工,他說:“我進會議室擦了桌子,就出來了。”探長還沒有問話,經理指著他腳上的網球鞋,生氣地責問:“你怎麼也不按規定穿平跟鞋?”清潔工支支吾吾地說:“我……中午去打網球,忘了換鞋了……”詢問完了,摩恩探長告訴經理:“我知道微型錄音機是誰放的了。”
你認為誰是放錄音機的案犯呢?
是清潔工,他穿的是網球鞋,錄音帶上不會留下腳步聲,而女秘書穿的是高跟鞋,如果是她作案,錄音帶上一定會留下皮鞋的腳步聲,因為她最終要取走錄音機,不會擔心腳步聲被錄下來而輕輕走路。
南美洲的大象
非洲撒哈拉沙漠,是世界上非常著名的沙漠探險地。為了能夠征服它,無數的勇士來到這裏,進行挑戰極限的活動。
一天,負責救助的當地黑人警察布魯姆和他的助手正在沙漠腹地開車進行巡視,突然,他看見沙漠中躺著兩個人,布魯姆急忙停下車,來到了兩個躺著的人跟前。他用手一摸,發現兩個人都早已死亡。兩個人的背上都挨了數刀。
布魯姆馬上開始檢查屍體,從兩個人的兜裏,布魯姆發現了這兩具屍體的身份:兩個人都是美國人,住在紐約,是美國一家沙漠探險俱樂部的會員。
布魯姆讓助手繼續清理現場,然後,他便將這兩具屍體的資料傳到了總部。總部馬上通過國際電報,通報給了美國紐約警察局。
紐約警察局對這起案件極為重視,馬上成立了專案組,由漢斯擔任組長。
經過仔細的調查,漢斯認為死者之一的麥勞斯先生的侄子約翰有重大嫌疑。於是,漢斯便驅車來到了約翰的住所。約翰很友好地接待了漢斯。他把漢斯讓進屋裏,然後問道:“尊敬的漢斯先生,你找我有什麼事嗎?”
“是的,找你核實一件事。你叔叔麥勞斯先生最近去了哪裏?”
“他去了非洲,又是去探險了。”約翰回答道。
“我聽說你也去了非洲,是陪你叔叔一同去的。”漢斯問道。
“不,我沒有去非洲。本來我打算去的,可是,就在我要陪叔叔去非洲的時候,我的幾個喜歡旅遊的朋友硬要我陪他們一同去南美洲,我隻好放棄了非洲,而去了南美洲。”
說到這,約翰從櫃子裏拿出了一張照片,又繼續說道:“你看,這是我在南美洲與大象照的合影!”
“夠了。親愛的約翰先生,我看你叔叔的死,就是與你有關。”接著,漢斯指著照片上的大象說了一番話,約翰不得不低下了頭,並承認了叔叔就是他殺死的真相。
漢斯為什麼講了一番大象的知識,約翰就承認了犯罪事實呢?
世界上亞洲有大象,非洲有大象,而南美洲卻沒有大象。
林肯手跡
索斯比拍賣行,是美國著名的拍賣行。曾經拍出過無數的藝術珍品。
這一天,索斯比拍賣行又是人頭攢動,人們知道今天將有林肯的手跡當庭拍賣。對於收藏家們來說,能夠收藏到林肯總統的手跡,那將是十分榮耀的。
上午900,拍賣會正式開始。女拍賣師南希款款地走上拍賣台,她從一個卷軸裏拿出一張殘缺不全的破紙,然後說道:
“現在我把林肯的這份手跡上的內容,給大家念一念:‘在葛底斯堡的公共廣場,樂隊奏著樂曲,人聲鼎沸,大家唱著國歌湧向……’下麵的字跡已經被撕去了,看不到了。但最底下的簽名卻很清楚:‘阿·林肯。’下麵現場的收藏家們可以競價了!”
“我出50萬!”
“我出100萬!”
“我出150萬!”
曆史學博士弗萊也舉起了手,他由於一直都在研究林肯,因此,對這件林肯的手跡更是情有獨鍾。於是他舉起了右手,並直接就喊出了500萬的高價。
現場的所有人都被他的高價鎮住了,情不自禁地放下了手,不再與他競價,並歡呼著為他叫好。
這樣,弗萊博士便順利地拍到了林肯的手跡,當晚,弗萊博士十分高興,他請他的朋友檢察官溫斯特來到家裏,讓其欣賞林肯的手跡。
溫斯特也為老朋友能夠收藏到林肯的手跡而高興,可當溫斯特拿起手跡,展卷一讀之後,臉當時就變了色,禁不住地說道:
“親愛的老朋友,這份手跡一分錢也不值,因為它是假的呀!”
溫斯特為什麼說林肯手跡是假的呢?
因為林肯執政時期,美國還沒有國歌,著名的歌曲《星條旗永不落》在林肯時代隻是一首很流行的美國歌曲,直到1931年才正式被定為美國國歌。而手跡當中卻說“唱著國歌”,顯然這是假的。
一杯冰汽水
很小的時候,斯汀娜就喜歡聽爸爸講故事,她爸爸是探長,常常給她講探案故事。受爸爸的影響,上大學的時候,她就學著寫探案小說,然後寄給一家出版社,沒想到,出版社竟然出書了。她的小說很快被搶購一空,於是,她一部接著一部寫下去,很快成為暢銷書作家。
有一天,斯汀娜很晚才回家。四周靜悄悄的,她一邊開門,一邊還沉浸在小說的恐怖情節裏:“開門的時候,身後竄出一個黑影……”忽然,她覺得身後真的有個黑影,心口怦怦亂跳,馬上仿照小說裏的情節,掏出防身用的水果刀,回身向黑影刺去,黑影“撲通”倒下了,她仔細一看,竟然是大樓管理員,被刺中心髒,已經死了。眼看闖了大禍,她看看周圍沒有人,用她慣於編造情節的腦子,想出了一個逃脫的妙計。她回到家裏,拉下了電閘,偷偷地留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