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大漢朝更不能失了我敗女本色!掃街!
筆墨紙硯、胭脂水粉、綾羅綢緞、釵環珠翠,隻要看得上眼的,統統先買了再說,管它將來能不能帶回現代:帶得走,就都是漢朝文物,大賺一票;帶不走,也不能虧了自己,先過把眼癮。
可惜得很,沒有成衣,我可是對漢服垂涎已久。
沒有包包!沒有冷飲!沒有西點!沒有超市!沒有精品店!多是些柴米油鹽醬醋茶這類最基本的生活日用品,大把商機啊!
怎麼帥哥皇帝給的錢這麼不禁花啊,才逛了這麼一小會兒,小錢包裏已經空空如也了。
看看跟在旁邊左右手提滿大小包裹、愁眉苦臉的小夥計金豆(就是那個第一次接待我、眉眼和順的小夥子),我決定大發慈悲,回去吃飯。話可以隨便說,飯可不能隨便吃--第一,吃壞了身體可沒人替;第二,有極品帥哥的美食誘惑,等下食物哪還能入口;第三,沒錢了。
沒錢不要緊,大不了跟小夥計們吃工作餐。吃飽了,再細細謀劃我的創業大計、追帥哥大計。
一踏進致美居,就看到那坐在角落裏淺斟獨酌的007。
哈哈,我真是有福之人,又可以混吃蹭喝了。這007也當真是國色天香,即使藏在千萬人之中放在最偏僻的角落,你第一眼看到的還是他。咦,怎麼他臉上似乎有一絲落寞?我的心也跟著莫名其妙地痛了一下。
交待金豆把我的血拚成果送回房,我拿著一個小包向007走過去。
“淩兄,好興致,我坐在這裏不會打擾你吧?”
不待007答話,我已經大喇喇地坐了下來,遞上手中的小包:“這是曼倩的小小心意,不知能否入淩兄法眼?”
看到007眼中閃過的一絲驚喜,我心中竊喜:禮多人不怪,顛撲不破的真理啊。
給007的是一塊石頭,玉石。對玉我是一竅不通,但是我一直講究一個眼緣:既在百十塊石頭中第一眼看中的是它,挑了半天沒花眼,最後看的還是它,那即是我和它的緣分了。在007的書房,我看到了金石方麵的書籍(那可是大大的一堆竹簡,那時候我們的蔡倫還未出世呢),推測他也許會鐫刻,就挑了這方可以治印的玉石,希望能討得他的歡心。
007並未打開鑒賞(這讓我小小的失落了一下),收起小包,拿起酒壺,幫我滿滿斟了一杯酒。我這才發現台上居然擺了兩副盤盞,心裏頓時警鈴大作:鴻門宴?他早就知道我會回來吃飯?
不管不管,天塌下來也不管,這可是我和淩帥哥第一次共餐啊。上次我吃他看,這次交杯換盞,絕對是不一樣地體驗。
再三警告了自己不許得意忘形,不許胡言亂語,不許失了儀態,方儀態萬方(自以為)地端起了酒杯:“淩兄,專程在此等待,曼倩先飲了這杯,權做感謝。”放了酒杯,細細端詳眼前這幾盤小菜:又是前所未見,不過唯一看得出的是,沒有一樣動物屍體--全素。
暈了,我可是無肉不歡啊,不過,眼下,吃不是主題。
“淩兄,可是有什麼話要告知曼倩?”沒有回答,007也將麵前酒杯端起,左手大袖微遮,姿態十分曼妙地也將杯中酒一飲而盡。
“東方姑娘,我與姑娘相識短暫,但頗有些知遇之感,原本希望能留你在我這致美居,”許是不勝酒力之故,007象牙般潤白的臉上飛出兩片紅暈,直看得我暈暈的,不知今夕何夕。頓了一下,“然陛下密旨,請姑娘去育英山莊授課。故在下擺下薄酒,為姑娘餞行。”
聽了007這一席話,我的小心肝半是喜悅半是憂:喜的是我的賣力出演,終於贏得那淩帥哥的垂青。現在雖然沒有言明,然用古人的眼光來看,應該是八字也有一撇了,我隻須一鼓作氣,必能將淩帥哥擺平,此其一。其二嗎,有工作了,那銀子也就不用愁了,省得天天吃白食,讓人小瞧了我(當了某人的老婆那就不一樣了,老公養老婆,天經地義啊)。憂的是,離了這致美居,不能天天麵對,又如何對007下手呢?還有這帥哥天天當廬賣酒,若是萬一有哪個比我年輕漂亮的狐狸精對他心懷不軌,我豈不是前功盡棄,竹籃打水?轉念又一想,對這帥哥小皇帝,我已經是無意中給了個釘子了,這次就踏實點吧,省得惹出事端--他要滅了我,豈不是老鷹捉小雞般容易。至於這007嗎,兵法有雲“欲擒故縱”,還有什麼“距離產生美”,說不定還能更加促進我倆感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