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西鄉隆盛的有一則遺訓:“給予功者祿,給予能者地位”。
這裏為您舉出應學習此遺訓的案例吧!所謂新興不動產業界,其共同的弱點之一是無法對功與能做出有所差距的人事管理。亦即,為了強調“銷售至上主義”以賺取、掌握突然出現的景氣,以至於在經營管理上,顯得“功”“能”不分。這個極端的“功者掛帥”現象,隨著規模的擴大,而特別顯露於人事管理方麵。
我要在此探討的重點是,對於“一個優秀的業務員並不一定是一個優秀的管理者”這件事,要有相當的認識,尤其是業務員本身。
舉例而言,某公司的營業科長,將部屬所辛苦開發的顧客,以半途攔截的方式,據為己有,並且簽訂契約,向公司報告,就好像這是他自己所獲得業績一樣。但最後,這位科長也因此而被其部屬追殺身亡。像這種事件之所以會發生,就是因為身為管理者卻未具備管理者所應有的條件。而類似這樣的“管理者事件”之所以會層出不窮,除了表示出這個經營體製的不良之外,同時也是人材素質轉換相當落後的證據。
像上述的某公司的科長,不論他是怎樣優秀的業務員,也不能將他訓練成管理者。因為在表揚台上被讚揚二、三回後,對紅利和獎金已經無法滿足。接著,又讓“功和能”混淆為一,雖然沒有能,但也沒有自知之明,隻想擁有“長”的名義和頭銜,要求部屬這是最愚不可及的事。因為,根本沒有預想將發生災禍的能力,而落得下場悲慘。
成為營業科長級的人物後,其使命就是“如何使部屬能銷售商品”。亦即,其工作為如何使銷售活動旺盛。
一位非常擅於銷售的業務員,絕對無法保證他會成為一個會對你言聽計從的人。一旦將“功和能”混淆為一,就會有超出自己能力的欲望,而且會為不平不滿填滿心胸。因此,重要的是絕對不要讓功和能混淆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