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對京城巨貪畢玉璽的妻子王學英的審判,“貪內助”一詞也隨之成為一個流行詞語。令人吃驚的是,王學英成為畢玉璽墮落過程中的催化劑,所有的起因竟然緣於一個“愛”字。她愛丈夫畢玉璽,所以縱容丈夫受賄;她愛兒子畢波,所以把貪來的錢財給了兒子。但她沒有想到,正是這種畸形的愛,才害了丈夫和兒子,也最終害了自己。據檢察機關查明,在畢玉璽收受的巨額賄賂中,有50萬元人民幣是以王學英的名字存的;王學英個人還單獨收受他人賄賂人民幣近5萬元及大量珠寶首飾。畢玉璽案發後,王學英為銷毀罪證,聯係親屬轉移贓款贓物,也因此累及兒子。
2005年9月26日,在王學英被判刑之後不到一個月,畢玉璽的兒子畢波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至此,轟動全國的北京巨貪畢玉璽受賄案以畢玉璽被判死緩、妻子王學英被判有期徒刑10年,兒子畢波被判緩刑暫時告一段落。但王學英在法庭上泣淚漣漣地哀求法官給她一次改過的機會,她想與親人團聚、想享受天倫之樂的哭訴,卻讓人久久不能忘記。
丈夫發跡,軍功章裏曾有王學英的一半
畢玉璽曾經也是一個身正不怕影子斜的好幹部,這份曾經的榮耀不能不說與妻子王學英有關。甚至直到案發時,畢玉璽的錢包裏還放著唐太宗李世民的百字箴言:“取本分之財,戒無名之酒。常懷克己之心,閉卻是非之口。若能依朕所言,富貴功名可久。”這篇百字箴言就是王學英為提醒丈夫做一個好官而放的。直到退休前,王學英一直在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工作,她經常做的工作就是教人怎樣做一個清廉的好官。
王學英擇偶的標準自然與“廉潔奉公”是密不可分的,所以她嫁給了當時清正廉潔、才華出眾的畢玉璽。
北京通州區(前為通縣)是畢玉璽的老家,也是他成長和仕途起步之地。畢玉璽1942年生於通州區馬橋鎮西田陽村一個普通農民家庭,後來由於仕途順利,他成了村裏出的最大的官。“文革”之初,畢玉璽成為北京市勞動大學工農兵大學生。畢業後,畢玉璽陸續擔任公社管委會副主任、主任、書記。1984年升任通縣縣委組織部長,後又曆任縣長助理、常務副縣長。
畢玉璽自從擔任領導之後,不僅教育大家要廉潔奉公,他自己也是以身作則,從不接受鄉親們送的一分錢一件禮物。那些年,畢玉璽對自己和機關幹部要求嚴格,但對老百姓可沒有一點兒架子。那時侯,不管機關幹部還是村裏的老鄉見了畢玉璽,不是喊畢頭就是叫他小畢。因為丈夫的關係,王學英也受到了群眾的尊重,這讓她感到非常驕傲。
對於這段往事,畢玉璽身陷囹圄之後還是念念不忘。畢玉璽說:“上了年齡的老百姓都稱我小畢,那個時候叫我小畢,我感覺特別親熱,那時候要給群眾辦完一件事,真高興,比在自己家幹事還高興,那時候滿腦子裏想的都是群眾,心裏也裝著群眾,做事也惦著群眾。”
畢玉璽在通縣工作時,確實有一定的能力,作風也比較潑辣,膽子大,很有想法,也能從上頭要來錢,其中就包括他為縣裏爭取到資金修建運河大街和玉帶路。畢玉璽曾經說過,要保證這兩條路的質量10年不出問題。實際上這兩條路的使用情況也確實不錯,由畢玉璽提議修建的運河大街一帶,今天已經建成奧體公園和觀光碼頭,成為通州區的著名的風景區。
但畢玉璽離開通縣也正是由於修路中出了問題。那條玉帶路修建於1986年到1988年,主持者正是時任副縣長的畢玉璽。在1990年,玉帶路工程中發生一起貪汙案件,一個工程包工頭因經濟問題入獄,其公司會計在獄中自殺。受此牽連,當時通縣市政管理所的所長和書記都被開除了公職。
玉帶路案件發生後,市裏派人考察領導班子。調查後,雖沒有證據顯示畢玉璽與玉帶路的貪汙案有直接牽連,不過案發不久,畢玉璽就離開了通縣。在他離開通縣時,並沒有慣常的領導班子歡送儀式。
治療抑鬱,慫恿丈夫受賄成為靈丹妙藥
1990年到1998年,畢玉璽到北京市交通局任副局長,主管公路工作,在重點工程中協助抓高速公路建設,在這期間他做出了一些成績,但是思想上也產生了變化,心裏逐漸產生了不平衡。畢玉璽認為,按照以往的規律,像自己這樣的幹部到市裏工作,應該安排個正職才算名正言順。雖然這次調動沒有降職,但也沒有升遷。別人到市裏都是正職,他卻是副職,就認為組織對他不公平。
回到家,畢玉璽對王學英發泄他的不滿說:“現在的官場規則是,在哪個職務上待幾年是有不成文規矩的,到時候就應該升遷。否則,就是犯了錯誤;或沒犯錯誤,被按犯錯誤的對待了。我認為自己屬於後者。”王學英連忙勸丈夫說:“誰不知道你當年作風潑辣,膽子大,有想法,您為縣裏爭取到資金修建運河大街和玉帶路。什麼是好官,有業績,就是你這樣的!群眾都知道,會記住一萬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