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2章 惡作劇開出網絡誹謗案(2)(1 / 2)

原來,5年前趙小強當時所在的公司打算給公司員工配備一批手機。因為趙小強是年青人,對手機這類時尚玩藝兒門兒清,所以公司派趙小強和另外一名員工去買。當時趙小強共購得20多部手機,分給各個員工的手機號都是隨機的,因為娟子工作成績突出,負責公司的重要業務,公司給娟子配備了兩部手機,而且2個號碼相連,這2個號碼又和趙小強的手機號碼挨著,所以趙小強記得特別清楚。加之,娟子是業務經理,長得又氣質不凡,在年少的趙小強眼裏,娟子就是自己今後擇偶的標準。雖然沒過多長時間,趙小強就離開了娟子所在的公司,但娟子姐與眾不同的氣質在他的腦海裏卻總也揮之不去。

離開公司後,趙小強過得並不如意,像時下的好多青年一樣,5年中,他像挑一件可心的衣服那樣,不停地從這家公司換到那家公司。幾經輾轉,趙小強終於應聘到了現在的這家公司,得到了不錯的職位,並且很快熟悉了工作,收入也明顯提高。趙小強非常珍惜這份來之不易的工作,工作非常賣力,也取得了不錯的業績,沒多長時間,就得到公司老板的賞識。然而,趙小強也越來越感到來自周圍同事的競爭壓力,時常有一種莫名的煩躁在心中不安地悸動著。為了排遣工作上的壓力,趙小強和好多公司白領一樣,選擇了網絡這一虛擬世界,他喜歡在網上和陌生人山南海北地聊。公司附近就有網吧,一有空兒,他就去網吧和人聊天。他最常去的是某網站的一個叫“美麗相逢”的聊天室。在聊天室裏的網頁上,他看到很多人在上麵留著很刺激的留言還有電話號碼。趙小強覺得這些人純粹在搞笑,鬼才在意這些信息。於是他也產生了搞笑的衝動。於是,他想到了娟子,很快模仿別人的舉動,在聊天室裏留下了娟子的名字和手機號碼……

也許是聊天室裏留言的人太多,也許正如趙小強想的那樣,沒有人會認為這些留言是真的。他的這次搞笑,沒有引起他人的注意。這無疑像個誘餌似的誘惑著趙小強繼續尋求刺激的欲望。直到2005年6月的一天,他來到小潔的宿舍,在空無一人的宿舍裏等待小潔的煎熬中,無意登錄到那個名叫“應召女郎”網站,看到很多關於一夜情的留言時,青春年少的他,尋求新鮮、刺激的欲望再一次被激起。於是,他又一次想到了曾經的同事娟子,於是就在網上編發了上述留言。

直到東窗事發,趙小強才感到事態的嚴重。他對辦案民警說:“我沒想到問題會這麼嚴重,我以為網絡是虛幻的,出於好奇,搞惡作劇而已。不會有人當真的,何況我也沒留下娟子姐的真名實姓,我沒想到真有人會給她打電話。”但就是他這個輕率的惡作劇,釀成國內首例網絡誹謗案。

按照法律規定,此案不屬於治安管理的範圍,在對趙小強進行了為期24小時的傳喚後,公安機關依法釋放了趙小強。此後,民警又將兩方通知到派出所,要趙小強當麵向娟子道歉。真相終於大白,娟子抑製不住心中的憤怒,當著民警的麵,給了趙小強兩個嘴巴。跟娟子同來的丈夫也要衝上去教訓這個“毛頭小子”,被民警攔住了。警方書麵告知娟子,可以到法院通過提起刑事自訴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公堂對簿,一個惡作劇賠了10萬元

2005年9月,娟子一紙訴狀將趙小強告到法院,控告趙小強在網上散布的誹謗性信息對她的人格、名譽和精神等造成了極大地損害,希望法院追究趙小強誹謗罪的刑事責任,同時賠償她經濟並精神損失2萬元,並公開對她賠禮道歉。

法院認為此案符合刑事自訴案件的立案條件,當即受理了此案。依據有關法律規定,法院對趙小強進行了刑事拘留,隨後逮捕了趙小強,並關押進看守所。失去自由後的趙小強更加感受到法律的嚴肅。他跟法官說:“從派出所出來後,我一有時間就會登錄以前的網站,在發布的兩個涉案留言後麵寫上‘這個留言是惡作劇,請不要相信,也不要打電話’,並且一遍遍地刷新網頁,以期帶有留言的網頁能靠後些,唯恐再有人看到。我願意向娟子姐真誠道歉。”

自訴案件原告的態度,很大程度上決定著被告的命運。然而,被電話和短信騷擾了很久的娟子,此時心中怒火難以平複。起訴後不久,她就撤回了附帶民事訴訟,強烈要求法院追究趙小強的刑事責任,態度非常堅決。這可急壞了大牆之外的趙小強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