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2章 失蹤的主婦(二)(1 / 2)

“你女兒是幾號失蹤的?”我問道。

“2007年4月18號。”

“她失蹤前有什麼異常的舉動嗎?”

“沒有,跟平常一模一樣。早上吃完我給她做的早餐後,就急急忙忙帶上書包跟我說,‘爸爸,我走了。晚上估計要十點後才能回來,學校有表演任務。’因為著急,又一邊帶著書包一邊穿鞋子,她的鞋子穿了幾次沒有穿好,我走過去給她穿好說,‘不用著急,要不爸爸開車送你?’她抱著我親了一下說,‘謝謝,爸爸,我還是自己坐公交,等會害你遲到,你們老板要生氣吧。’我從來沒有想過這天早上竟是我們父女最後在一起的時光,我從來不敢想象如果她不再圍著我,爸爸,爸爸的喊著我,會是什麼生活?這麼些年過去了,我回想了無數遍那天早晨的情景,卻從來想不起有什麼異樣的情況,我甚至連在睡夢中都能聽到她在喊我,爸爸我的襪子去哪裏了?爸爸我的書去哪裏了?爸爸我今晚要吃蛋炒飯,爸爸我看中一條漂亮的裙子了……”李全越說越激動,到最後都哽咽了,那蒼老的臉上充滿難以抑製的痛苦,眼裏噙著淚水,也許這些話憋在心裏很多年了,卻無人可說,所以當碰上可說的人,即便是一個陌生人,他也毫無保留的表現了一個父親的哀痛和對女兒最深切的懷念,我走過去握住他的手說:“如果你女兒還活著我們一定要找到她,如果她死了我們一定要找出殺害她的凶手!”

“這……這有可能嗎?其實這些年每個月我都要去警局問一下有沒有我女兒的消息,他們都說沒有,有一個接見我很多次的警察跟我說,失蹤這麼多年活下去的概率很低,,勸我別再來了,還說世上每天都要發生很多新案子,讓警局集中精力去調查一個陳年舊案是不可能的事情,隻能碰運氣,萬一哪天查別的案子時發現了相關線索才有可能破案,但是概率也非常低。”

“那個警察說得對,警局在沒有出現新的線索的情況下,是不可能花大力氣去查一個舊案的,所以我們要自己調查。”

“自己調查?但是你為什麼會對這個案子這麼上心?你剛剛說梁棟和夏至兩位警探是你父母還因為我女兒的案子犧牲是怎麼回事?”

“這也是我的一個猜測,我父母死前最後查的案子就是你女兒的案子,我猜他們一定查到了什麼重要的信息所以才會被人害死。你女兒的案子,一個普通的失蹤案居然保密期限有50年,一切都太奇怪了。你跟我詳細說說你女兒之前是怎麼跟你說她要去參加表演的,細節越多越好。”

“這個問題你父母當年也問過我,我女兒失蹤的前一個晚上一放學回來就跟我抱怨說,她們舞蹈隊的老師太討厭了,居然要她明天晚上去參加一場表演,因為我們本來約好那天晚上要帶她去買衣服的。我就問她是什麼表演,給誰看的,她說她也不清楚好像是市裏的什麼領導要來學校考察。吃晚飯的時候,我還問她說你們隊裏所有的人都去嗎?她說就去大概5、6個人,她們老師說都去了太隆重的話影響也不好。”

“她們舞蹈隊一共有多少個人?”

“二十個人。”

“那晚跟你女兒一起去的,你知道是哪幾個嗎?”

“你等一下。”他走進房間拿了一張照片出來說:“這是當年她們舞蹈隊的合照,這幾個人就是那晚跟她一起去表演的人。”說完分別用手指指了出來。

“我女兒失蹤後,我把當晚跟她一起去的人都問了遍,她們都說當晚九點半就結束了表演,本來是一起回去的,可是走到校門口的時候我女兒突然想起書包還扔在舞蹈教室,她們勸她明天再去拿,但是我女兒說怕來不及,也有一些作業沒有寫完,就單獨返回舞蹈教室。那天晚上十點半我見女兒還沒有回來,就給她們舞蹈老師打電話,她們舞蹈老師卻說我女兒跟她要了舞蹈教室的鑰匙拿了書包把鑰匙還給她後就回去了。然後我就很著急,我給她們班主任打電話,聯係了她們班的同學都說沒有見到我女兒。我想報警,但是校長卻讓我先等等看,我女兒是在放學後被他們叫去表演然後才失蹤的,他們要負大責任,現在想想他們分明是不想把事情鬧大。到了淩晨三點多還沒有找到我女兒,我就報了警,警察問說有沒有發現失蹤者遭遇不幸的痕跡,我說沒有,他就說這種一般失蹤案子至少要24個小時後才能立案,讓我回家先等等,說不定隻是去同學家裏玩明天就回家了,但是從那晚後我女兒再也沒有回來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