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1
城市弱勢青少年群體慈善需求綜述
慈善事業有助於緩解社會衝突、促進社會融合與穩定,這對於貧富差距不斷加大的中國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2004年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第一次明確將發展慈善事業作為社會保障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2005年的《政府工作報告》第一次將“支持發展慈善事業”寫進去。慈善是狹義還是廣義的慈善?自1978年以來,隨著中國扶貧開發工作取得巨大成就,絕對貧困人口數量急劇下降,因此,傳統的扶貧濟困壓力大大緩解,而其他一些社會問題的壓力卻不斷增大。從現實需要看,當前中國不僅僅需要培育扶貧助困類的狹義的慈善組織,也需要培育廣義的慈善組織,特別是立足於社區層麵的基層慈善組織[1]。
麵對當前社會日益增長的、多元化的需求,這就需要慈善組織提高專業化程度,針對社會需求提供有針對性的慈善項目。然而當前不少慈善機構的專業化程度並不高,這就容易導致慈善出現兩個問題:一是慈善“形式化”;二是慈善組織者從自身的意願出發,較少考慮慈善對象的現實處境和需求。專業化的慈善機構關鍵在於要把握住社會的需求。2012年10月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北京師範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社會公益研究中心正式發布首份《中國兒童慈善需求研究報告》。報告提出,無論是政府還是公益慈善組織,要想為兒童提供最優質的服務,首先都需要準確確定兒童需求。報告顯示,兒童慈善需求可分為兒童綜合性需求體係和單項目體係,即縱向和橫向兩個維度。縱向需求分別為基礎慈善需求、特殊權益保護需求和發展需求三個層次,而橫向需求體係應該遵循專業技術、服務模式和文化理念三個基本原則[2]。
要對城市弱勢青少年提供慈善支助,就有必要首先了解他們的慈善需求。本文將城市6~35歲的弱勢青少年劃分為以下四個群體:貧困大學生、城市家庭困難青少年、流動兒童、新生代農民工。下麵主要對這四個群體慈善需求方麵的有關研究進行綜述。
一、貧困大學生的慈善需求
20世紀90年代,實行高等教育改革,自費上學,雙向選擇,貧困大學生問題逐漸凸顯。而且隨著我國高校擴招政策和收費改革的深入推進,貧困大學生的比例呈逐年上升趨勢。中國大學生調查數據顯示,如果以大學生維持基本生活所需的開支來設定大學“貧困線”,中國大學校園中的貧困非常突出,大學生的經濟負擔很重,貧困率高以及大學負擔重的現象在來自農村和西部地區的學生中更為嚴重;而且由於助學金項目的覆蓋範圍小,金額少,缺乏很好的針對性,因此其減貧效果並不理想[3]。
高校的多數貧困生來自於邊遠和經濟不發達地區,也有一部分來自於城鎮下崗職工家庭。按照戶籍可將貧困大學生分為農村貧困大學生和城市貧困大學生。農村貧困大學生呈現出身份角色的失調性認同、經濟生活的失落性認同和製度體製的失衡性認同[4]。貧困大學生在基礎教育、入學機會、能力素質、就業競爭上都處於弱勢。
1.貧困大學生的經濟需求
對於貧困大學生而言,最主要的困難是學費和生活費負擔過重。雖然家庭支持依然是貧困生上大學的主要經濟來源,但他們非常依賴借款和勤工儉學來支撐大學學業。傳統的資助模式重“物質”輕“精神”、重“他救”輕“自救”,雖然有效地幫助貧困生解決了眼前的困難,但對貧困生長遠發展所需能力與素質的幫助不明顯[5]。因此,應該發揮貧困大學生的主體性,將經濟資助與大學生能力和素質的培養結合起來。
2.貧困大學生的就業需求
人力資本是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決定性因素[6],優質高等教育資源的獲得有利於提高人力資本。但現有研究發現,先賦的家庭背景因素對優質高等教育入學機會有巨大影響,而且其所造成的差距和不公平,近年來正呈現擴大化的趨勢[7]。受家庭經濟條件的製約,貧困大學生被限製在一個相對封閉的環境裏,與外界保持著一定的隔閡,導致了他們在處世能力和生活機會方麵的社會性貧困[8]。高等教育本是底層實現社會向上流動的一個最好途徑,然而受戶籍製度、高等教育製度以及家庭經濟條件等因素的影響,貧困大學生逐漸成為就業的邊緣群體,被排斥在主流勞動力市場之外,這進一步加深了城鄉壁壘,加劇了社會階層間的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