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殺人,我不能賠上自己的性命。
玲玩到淩晨四點才回來,她看見我還在等她,並沒有半點感動,“哼”了一聲就往臥室走去。
我臉上掛著討好的笑跟在她後麵:“玩得開心嗎?”
“還行,李辛如又換了個男朋友,做地產的,送了她一套房子,今天就在那裏辦得party,這個無作坯,成天換男寧。
”玲脫去外套,隻穿了個**走進衛生間,我屁顛屁顛的又走到衛生間門口:“玩得不開心以後就不要去了,家裏也挺好。”
“是麼?”她在刷牙,聲音含糊不清:“沒看出來。”
我又覺得太陽穴突突的跳了,趕緊深吸一口氣,換了張更諂媚的臉:“玲,我想明天你陪我去趟南京西路。”
“幹嘛啊?”
我竟然有點不好意思,猶豫著說:“我倆在一起也有兩年了,我想明天去看看戒指。”我頓了頓:“我們結婚吧。”
玲的動作停止了,她看向我,眼睛裏全是不敢相信。
“結婚?”
“是啊。”
玲厚厚的妝容下麵看不出她到底是在哭還是在笑,但我能感覺出來,她有些感動。
“楊,你不是開玩笑吧?”玲扔下漱口的水杯和牙刷跑過來抱住我,用滿是泡沫的嘴吻我:“天啊,我要結婚了!”
我一半感動一半慶幸,感動的是我用寬容贏回了玲,慶幸的是我沒有真的如幻想一般,讓這段可以被挽回的感情變成徹頭徹尾的悲劇。
隻是……
悲劇從一開始就是悲劇,中間的喜劇插曲,隻是更多不幸的鋪墊罷了
又是將近一年過去了,我已經向玲求婚,兩人的關係有所回轉,起碼表麵上是。
我約稿的雜誌越來越多,所以現在每天的大部分時間都是用在寫作上,其他的時間我會跑步去熊男棲息的公園,我去的次數並不多,也不是每次都能見到它,但是每次見到它的時候,都會驚訝的發現:這小子好像停不了長個,它已經是一條大到足以讓成年人感到害怕的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