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簡短的說了幾句話,掛掉。穿上運動服,拿起一個大的牛皮紙信封,打開門走了出去。
從我家慢跑到公園本來要20分鍾左右,但是我今天刻意加快了速度從另一條更加偏僻的路前往公園,10分鍾左右,我就在公園門口看見了那個讓我憎恨的身影。
“要死咧!你遲到這麼久!”她一見我就罵罵咧咧。
我裝作很害怕的樣子,一邊回頭看一邊說:“阿姨,你是一個人吧?剛剛有兩個民工模樣的人一直跟著我,我好不容易才甩脫他們。我這個錢肯定是給你的,你用不著再叫人來跟我過不去吧?”
她一愣,連忙賭咒發誓自己絕對沒有再告訴過第三個人這件事情,我心有餘悸的搖搖頭:“要是不是你的人就更麻煩了,一會你拿了錢他們又跟上你……”
中年婦女臉上終於閃過一絲驚恐:“那怎麼辦?地方是你找的,你可不能拍拍屁股讓老阿姨一個人回去。”
我掏出牛皮信封往她手裏塞,裏麵倒是貨真價實的兩萬塊:“阿姨你拿了就走吧,我得走了。”
先前無比渴望這筆錢的她現在卻推推搡搡不肯接:“啊約,要死咧!你把錢拿出來幹什麼?趕快收起來啊!”
好的,我收起來。
我把錢裝回懷裏,緊張的左右顧盼,她也慌慌張張的不知道到底那兩個“民工”會什麼時候出現。於是我好心的提議:“阿姨,我們去公園裏麵吧,裏麵有個廁所,可以從裏麵反鎖的,我把錢給你我們再在裏麵等一下,等天稍微黑了,我們再出來,各回各家,行嗎?”
她用力點點頭,好像有點感動:“走走走,你這個小青年其實不錯的。你放心,以後我不會再麻煩到你的。”
我很體貼的走在她後麵,看著她一步一步的走完了人生最後的一段路。
我身高175,體重140斤左右,微胖,長發,戴一副黑框眼鏡,臉上總是微微笑著,怎麼說呢,帥哥當然是說不上啦,但還蠻老實,換句話說:看上去就是一個很好欺負的人。
沒有人知道我在小學三年級就用磚頭把一個同學砸的頭破血流,不得不換了一家學校;高中時候有七個學長把我叫到操場要我交出一個月的生活費,結果就是我用鑰匙□□了其中一個學長的眼睛,幸好當時我已經被打得不**樣,錢包也被掏走,所以沒有進到少管所;之所以到現在還是**職業,也是因為之前的一家公司的主管被我幹淨利落的一記直拳打碎了鼻梁骨,謝天謝地,公司經理顧及公司形象,我賠了一筆錢後,草草把我開除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