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1章 “半”字主義(1 / 2)

李默庵的《半半歌》雲:“看破浮生過半,半之受用無邊,半生歲月盡悠閑,半裏乾坤開展。”“半”所以如此美妙,是因為不求全求滿,便有了足夠餘地,供人進退俯仰。李默庵怎樣貫徹呢--“衣裳半素半鮮,肴饌半豐半儉,童仆半能半拙,妻兒半樸半賢,心情半佛半仙,姓氏半隱半顯”。

沿老李的思路,可發揮的不少。比如喝酒,人所公認的佳境,不是泥醉,也不是淺斟,而是微醺,即半酣--在醉與不醉的交界遊走。前幾年,大陸政壇流行“打擦邊球”,又叫“見了綠燈趕快走,見了紅燈繞著走”。提法頗玄,無非辦事打破陳規,徑直走到“合法”與“非法”的邊界才停的意思。那球,半在界內半在界外,卻能得分。餘光中曾在一文中轉述他的朋友陳之藩博士的歎息:天才藝術家差不多都是同性戀者(大意),也許,這等天才恰恰占了“半”的便宜--半男半女,既是男又是女,既不是男又不是女--正宗新人類。為人呢,講究個“半狂”:不做夠格住精神病院的瘋子,也不當魯迅筆下那位罵吃人世界的狂人,自然,也不必非要成為冬烘或“馬列主義老太太”,無非是在正直而勤奮的謀生之外,有點玩世,作點嘲弄,實行一下瘂弦名詩《如歌的行板》中一係列“必要”:從“正正經經地看一名女子走過”、“君非海明威此一起碼認識”到“姑母遺產繼承”、“陽台、海、微笑”、“懶洋洋”等等的“必要”。待人,“難得糊塗”,也就是半醒半睡。太清醒,“察見淵魚者不祥”;太渾噩呢,卻成了俎上肉。畫畫,宜留白;寫字,不妨來點枯筆;寫詩,要言有盡而意無窮。夫妻吵架,不要撂“離就離”的狠話。封建時代的官場,人人謹記“士大夫必有退步,然後出處之際綽如”這一名言,使得自己在“出”(當官)和“處”(退隱)兩者之間從容回旋。

自然,時代變了,“半”作為一種主義,其內涵也有所進化。在效率至上的商業社會,人更善於討巧。在諸多選擇麵前:算盤和計算機,單車和汽車,埋頭苦幹和投機,婚姻與逢場作戲的“友誼波”,人們大都揀上省力省時的後一種,除非別有懷抱。“半”的哲學既比過去大為簡潔直截,可操作性便大大加強。過去的“半”,是適可而止,無過與不及的中庸;時髦的“半”,更賦“事半功倍”這一成語以生命力。

李白的生涯,簡言之,是詩酒二事,說各占其半,也無不可。今天的詩人,隻要能喝酒,喝了發發酒瘋,調戲個把愛詩而漂亮的詩社女社員,就以“半個李太白”自居。至於詩寫不來,寫了也不叫好,倒無傷大雅,隻算“不完全”。學陶淵明,更容易,能鋤地,種點兒豆子就算得其“遺風”。還有,中國詩人,向來有自殺的,以屈大夫肇其端,晚近有朱湘。幾位先鋒派詩人,年紀還輕,也寫了一些好詩,盡管遠沒到《離騷》的水準,迫不及待地“以身殉詩”去,當然,不一定投水,臥軌的有,殺了老婆再自縊也有,可見追求不朽的手段也現代化起來。

據同樣的邏輯,新派文人看“文人無行”,注重“無行”,於是嫖妓、盜竊、強奸、敲詐、拆爛汙。“無文”怎麼交代呢?剽竊去。當文抄公若嫌費事,買空賣空,沒有作品的作家更有來頭,這說明業已功成名就。歌星和影星打知名度,也跟時行的商品推銷一樣,重聲勢,刻意包裝,金玉其外;裏頭貨色,盡可打馬虎眼。“半瓶醋”,過去是譏刺,其實,一半,才煞有介事地晃蕩,把色香味發揮出來;“滿”呢?好的在瓶頸都給堵住,討厭的“中年危機”,就是這玩意。

好些保守人物拿老眼光看新潮流,強調本末之分,表裏之辨,說商品,總需有好質量,才站得住腳。這是以偏概全,他們忘了“白馬非馬”這一古老的命題:“白馬”是“白”加“馬”,所以不等於“馬”。反過來,拐個小彎,既然“臉孔漂白、多次整容”加“歌”等於黑人巨星邁克爾·傑克遜;那麼,隔三差五地光顧整容醫生,不就是“半個邁克爾”了嗎?甚而,我們可以仿效一位女作家美麗的暗示法:某偉人生前愛馬蹄蓮,她也鍾愛這種雪白而娉婷的花,憑這一條,她雄辯地證明:本人是偉人的私生女。

總括起來,今人的“半”字主義,主旨在於:第一,把屬於主從關係、因果關係的事物,調整為並列關係,即“兩半”。第二,在“兩半”中,選擇省力的那一半實行之。學國畫大師的畫,吃苦不說,窮畢生之力也未必探得堂奧。但某位過了80歲還有娶年輕夫人的豔福,某位素具膾不厭精的美食家風度,單單學這些,算得“半個”大師,便宜可是不揀白不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