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國的鐵路雖然號稱商辦,但因為民間資本薄弱,比如川漢、粵漢等鐵路公司,還是依靠政府給予的特殊政策,如強行向農民征收“租股”等,鐵路公司因此而成為“二政府”。
即使在商業資本占很大比重的浙江、江蘇鐵路公司,管理上股東權益旁落也是普遍現象。各鐵路公司管理混亂,財政被少部分高管把持,而商辦的性質又使其逃脫了官方監察機構的監管,民營鐵路公司成了這些高管們的小金庫。如果收歸國有,不僅斷了他們的財路,而且為收購而準備的清產核資,將會令他們之前的暗箱操作大白於天下。
顯然,陳文強是有備而來,而既得利益集團又豈能輕易屈服,一場爭鬥在所難免,鹿死誰手,誰又能提前知曉?
…………..
“陳文強,之前隻聞其名,洋務似乎嫻熟,其他倒不了解。此番前來,看似準備充分啊!”原湖南粵漢鐵路公司總辦王先謙糾集了親信黨羽,緊急商議對策。
王先謙,對外號稱著名的儒學大師,任總辦之前擔任著江蘇學政的職務。但他久住省垣,廣通聲氣,凡同事者無不仰其鼻息,供其指使,一有拂意,則必設法排出之而後快。所以,在地方上的影響力,早已不是依賴他曾經當過江蘇學政掙來的那個官級,而是利用鐵路公司建立了一個實際上的第二政府。
以愛國為號召,王先謙先是鼓動張之洞花費雙倍的高價從美國人手中贖回粵漢鐵路,又號召湖南人民踴躍購買股份、愛國救國。而他本人卻在高喊愛國口號的同時,死死捂住錢袋子,盯上了免費的“幹股”——“有問以曾入股若幹者,答曰,吾為總辦當坐分紅利,何須入股”。
而由他主持的湖南公司,先是靠政府的公權力強製征收租股、房股、米捐、鹽厘,又以公司為利藪,以公司之款,為行樂之資。而坐辦總理餘肇康與王先謙狼狽為奸,以至湖南之鐵路公司開辦至今,修路“隻動三鋤”。而籌集的路款,卻被他們納入私囊,“股東無賬可查,湘紳無敢過問”。
現在,陳文強悍然接手,可謂是砸了這些人的飯碗,使他們不能守著租股,永成無期地寄生下去。
“此人有總督大人支持,又挾巨資而來,顯是不易對付。”餘肇康指著報紙上的文字說道:“看看,本以為能從其借外債修鐵路尋到把柄,但這外債借得,商借商還,不涉路權,利息又低,令人無從攻擊啊!”
老子就是借外債修鐵路了,陳文強不怕別人知道,還生怕別人不知究竟而生誤會。但誰能爭取到如此優惠的貸款,誰能不喪路權而舉外債,何況抵押的是陳文強的工廠企業,你還能說出什麼反對理由?
“最可慮者乃是他還有鐵路巡警總辦的頭銜,還帶來了數百巡警。”王先謙說到槍杆子,不禁縮了縮脖子,顯是心懼不已,“依我看,暫時先不要與其正麵衝突,可以長遠打算。”
“但陳某人提出的條件萬難接受。”金董事忿忿地說道:“隻償股金,經營已用之款如何處理?難道要我們自付嗎?”
這位金董事,是在官商兩界遊刃有餘的高手,也是鐵路公司一大蛀蟲。他“利用官威,以箝製股東,稍與辯論,輒架破壞商辦大題,反噬挾製,凶悍險詐,無所不至。盤據把持。股東查賬,又藉詞票舉,以圖抵製”。
而金董事所謂的已用之款,一部分是正常經營,但大部分卻是被這些蛀蟲揮霍、挪用、貪汙掉的資金。金董事的意思很明顯,退讓可以,但要“保存現存之款,求還已用之款”,也就是要讓新公司來補上虧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