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好漂亮啊,哥哥,我要這個,還有這個,那個也要。”龍莉興奮的叫著,愛不釋手的摸著商店裏的小飾物,恨不得把這些精致好看的小東西全拿在手裏,戴在身上。
龍天暗暗叫苦,終於知道什麼叫花錢如流水了,他心中又不忍掃了妹妹的興致,於是身上金幣飛快的流入奸商們的口袋裏了。這些華而不實毫無用處的小飾物女孩子們最喜歡了,偏偏又是死貴。
一天下來,幾十個金幣換成了一堆女孩子的小飾物,龍天沒有想過這些小東西竟那麼耗錢,一件精靈族巧製的頭飾,用材普通,就是手工精巧,竟花了五個金幣。
天啊,兩人在旅館住宿一晚才花費兩個銀幣,酒吧屋裏吃一頓普通的也不過是三個銀幣,這樣一件普通的頭飾竟要五個金幣,也就是五十個銀幣了,夠他們吃住好幾天了。
這些飾物純粹是好看,一點實用沒有,要是加持了某些魔法效果的裝備類飾品倒是讓人可以接受。悶啊,誰叫妹妹喜歡,奸商們看中的就是這點,錢一般不是喜歡這些小東西的人給的。
現在嘛,還是想辦法掙錢才行,要不然這樣下去還真沒錢吃飯,才一天錢就花得差不多了。以前怎沒發現妹妹是個花錢能手呢。
有人說,不懂花錢的人通常也不懂得掙錢。男人拚命掙錢常常是因為身邊有個會拚命花錢的女人。
不管說得對不對,龍天現在想的就是怎麼拚命掙錢,如果多點錢能讓人開心,那就掙多點吧。
掙錢的途徑有很多,但並不全都適合自己走。經商肯定不適合自己,現在也沒本錢沒那個閑工夫,空手套白狼?這不是人人都可以的,也沒發現周圍哪裏有白狼。偷,騙,搶也肯定不會做。給有錢的貴族做打手保鏢也能掙不少,不過自己絕對不會做。以自己的實力去參加帝國軍隊,建功立業是輕而易舉,做貴族,獲封地,到時金幣大把也不是什麼意外之事,但自己沒這個興趣。去冒險,要是探索到某些遺址,挖掘到某些先古遺物,寶藏之類的更是一夜暴富,不過時間太慢了。做傭兵?太辛苦,報酬又低,除非是做高難度的任務,但那又要高等級的傭兵團才能接的。獵殺魔獸,獸皮和魔晶都能值點錢,特別是高階的,以前自己就是靠這樣維持自己和妹妹的生活的。但現在去獵殺?算了吧,那也掙不了什麼大錢的,還不夠妹妹幾聲興奮的叫喊就化為烏有了。
咦,想來真的有點頭痛啊。龍天發現,以自己目前掙錢的能力,維持生活當然是綽綽有餘,但要給妹妹買些奢侈的物品卻有些捉襟見肘的感覺,自己的存款額好像從來沒超過一百個金幣耶。
龍天之前還有一種錢財乃身外物,不屑刻意追求搞得自己滿身銅臭,特別是自己一身不凡的武技,更想活得瀟灑出塵一點,但是沒想到還有個妹妹羈絆著呢。
“哥哥,看我漂亮嗎?”龍莉戴上剛賣的飾物,項鏈,手鐲,發飾,頭飾,耳環,腳鏈。每一件都好看,但全戴在身上,就顯得有些俗氣了,而且都是普通的材料作成的,沒有什麼閃耀之處,要是戴著一兩個倒顯得清新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