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場關於想象力的官司(1 / 1)

所謂天才人物本來就是指那些十分富於幻想的人……天才人物總是積極主動地使用幻想能力。總之,他們在思考問題時總是用幻想來開道……在幻想的遙遠彼岸獲得啟示之後再返回現實之中,因而思想的跨度極大。

——高橋浩

一天,美國內華達州一個叫伊迪絲的3歲小女孩告訴媽媽,她認識禮品盒上“OPE”的第一個字母“O”。這位媽媽非常吃驚,問她怎麼認識的。伊迪絲說:“是薇拉小姐教的。”

這位母親表揚了女兒之後,一紙訴狀把薇拉小姐所在的勞拉三世幼兒園告上了法庭,理由是該幼兒園剝奪了伊迪絲的想象力。因為她的女兒在認識“O”之前,能把“O”說成蘋果、太陽、足球、鳥蛋之類的圓形東西,然而自從勞拉三世幼兒園教她識讀了26個字母,伊迪絲便失去了這種能力,她要求該幼兒園對這種後果負責,賠償伊迪絲精神傷殘費1000萬美元。

訴狀遞上之後,在當地立刻引起軒然大波。勞拉三世幼兒園認為這位母親瘋了,一些家長也認為她有點小題大做,她的律師也不讚同她的做法,認為打這場官司是浪費精力。然而,這位母親卻堅持要把這場官司打下去,哪怕傾家蕩產。

三個月後,此案在內華達州立法院開庭。最後的結果出人預料,勞拉三世幼兒園敗訴,因為陪審團的23名成員被這位母親在辯護時講的一個故事感動了。

她說:我曾到東方某個國家旅行,在一家公園裏見過兩隻天鵝,一隻被剪去了左邊的翅膀,一隻完好無損。剪去翅膀的被放養在較大的一片水塘裏,完好的一隻被放養在一片較小的水塘裏。當時我非常不解,就請教那裏的管理人員。他們說,這樣能防止它們逃跑。我問為什麼,他們解釋,剪去一邊翅膀的無法保持身體平衡,飛起後就會掉下來;在小水塘裏的,雖然沒被剪去翅膀,但起飛時會因沒有必要的滑翔路程,而老實地待在水裏。當時我非常震驚,震驚於東方人的聰明。可是我又感到非常悲哀,為兩隻天鵝感到悲哀。今天,我為我女兒的事來打這場官司,是因為我感到伊迪絲變成了勞拉三世幼兒園的一隻天鵝。他們剪掉了伊迪絲的一隻翅膀。一隻幻想的翅膀,人們早早地就把她投進了那片小水塘,那片隻有ABC的小水塘。

這段辯護詞後來成了內華達州修改《公民教育保護法》的依據。現在美國《公民權法》規定,幼兒在學校擁有兩項權利:(1)玩的權利;(2)問為什麼的權利。

創新箴言

伊迪絲的媽媽為了女兒發揮想象的權利,敢於站出來去打一場官司,在我們看來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而法院竟然判原告勝訴,對我們來說簡直不可理解了。從中我們也看到一種差距,一種讓人震驚的差距:人們對想象力漠然視之,對扼殺想象力的行為更是熟視無睹。隻有尊重想象力、善待想象力,孩子們的世界才會更精彩,未來才會更燦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