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坊間覓得《清朝文字獄》一書,讀後頗有所感。比如被一些人屢加讚揚的乾隆帝,搞起文字獄來大刀闊斧,思維正常的人要殺,精神病人也要殺,隻要他自己認為妨礙了統治,就要施放騰騰殺氣。乾隆一生寫了不少詩,理解文字到底有多大作用,知道該如何寫詩作文。即位之初,他曾說:“與人臨文,原無避諱,誠以言取足誌。一存避諱之心,則必輾轉囁嚅,辭不達意。嗣後一切章疏,以及考試詩文,務期各展心思,獨抒杼軸,從前避忌之習,一概掃除。”可惜,暫時的明白最終還是被殘忍取代了,他治下的盛世,流淌著濃濃的人血。書載,欽定逆犯丁文彬本是一個精神分裂症患者,“妄想富貴女色,癡心日熾,結為幻影,牢不可破,輒肆其梟獍之心,狼號狗吠,無所不至”,但乾隆不饒他,於乾隆十八年六月十四日正午,照謀反大逆律被當眾淩遲處死,與此相關者受到株連。
什麼是謀大逆罪?謀大逆是十惡中第二大重罪,這種犯罪通常是用暴力的形式危害最高統治者的生命財產進而危及到整個國家的政治經濟的嚴重的犯罪行為。在封建時代,凡一切觸犯去世和當今皇帝的思想和行為都可羅織成謀大逆。當文字獄盛行時,隻要文字作品被認定為對清朝或皇帝有所觸犯,多照謀大逆定罪。凡定為謀大逆,共謀者不分首從,皆淩遲處死,並株連祖孫﹑父子﹑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異姓及伯叔兄弟之子﹐不限籍之異同﹐男年 16 以上﹐不論篤疾廢疾皆斬。
在清朝立國的二百六十八年裏,乾隆朝文字獄案最多,在 130 起以上,精神病患者偶因文字不慎構成的罪案也特別多,丁文彬案隻是其中一例。據不完全統計,這類案子至少有二十一起。這些瘋子根本談不到有什麼政治見解,亂寫的那些文字,既沒有意義也無法解釋,結果卻照大逆律論罪,不僅本人淩遲處死,親屬還要跟著連坐。
於是便常常想到魯迅先生的至理名言,覺得知人論世,非看全集不可,隻看一點不及其餘,就會自己蒙了自己的眼睛,就不能全麵認識一個人,了解一段事。一件同樣的事情,具體環境不同,話語往往大異其趣。比如一個人沒有官帽時,他很可能義正詞嚴地指責上司專斷,缺乏民主意識;可一旦弄個一官半職,則可能反過來抱怨老百姓不聽話,是刁民。分析他做官前後的話,如果弄不清楚具體語境,墮入五裏霧中是必然的事。
武斷而言,目下好多書不太講究語境,比如李世民做了皇帝以後比較體恤百姓,也較其他封建君主尊重人的生命,查閱史書,他在這方麵發表的言論不少。可我們不要忘了,玄武門之變,他的屠刀上沾滿了親人的血。彼時之行為,斷乎不能用此時之言論來解釋。此時與彼時混淆不得。
人的言行是有具體語境的,環境變了,言行就會迥異。我們經常看到,一個王朝在建立之初帝王們做事比較嚴謹,比較體恤百姓,時間一長,就為非作歹,按照個人好惡行事,順之者昌逆之者亡。如果以為某特定時期的言論,能概括一生的行為那就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