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再度崛起的德國:從占領、分裂到統一 五、從“柏林牆”到《基礎條約》:兩德關係的演變
兩個德國成立後各自依附於北約和華約兩大軍事政治集團,在美、蘇的操縱下,它們各自把柏林視為自己的國土。聯邦德國《基本法》規定:柏林是聯邦德國的一個州;民主德國憲法宣布:民主德國定都柏林。從地理位置上看,柏林位於民主德國境內,它距聯邦德國和民主德國邊界還有176公裏之遙。然而,聯邦德國與西柏林在政治、經濟等方麵有著非常密切的聯係,極力想把西柏林與聯邦德國融為一體。以美國為首的西方三國十分重視西柏林的地位,把它視為與蘇聯爭奪歐洲的“前線城市”,宣稱保證聯邦德國和西柏林的安全。隨著聯邦德國和民主德國緊張關係的加劇,柏林問題成為雙方矛盾鬥爭的焦點。
1953年爆發的“6·17”東柏林事件平息後,西方三國柏林駐軍司令強烈譴責蘇軍用武力造成了柏林公民的傷亡,並抗議對東、西柏林居民自由往來的限製及對不法分子的懲處。民主德國和蘇聯認為,“東柏林事件”是西柏林占領當局培植的特務勢力進行破壞造成的。同時,西柏林為民主德國外逃人員提供了方便的“安全”地帶,從這裏逃到聯邦德國的人員大約有150萬人。大量人員外逃造成民主德國勞動力和專業人才嚴重缺乏,給經濟帶來重大損失,蘇聯千方百計想把西方三國趕出柏林。1958年11月27日,蘇聯政府照會美、英、法三國政府,宣布取消柏林的四國共管地位,建議把西柏林變成一個獨立的政治單位——“非軍事化自由城市”。赫魯曉夫當天舉行記者招待會,他把西柏林比喻為“一個毒瘤”,現在建議把西柏林變為“一個非軍事化的自由城市”,是一種“無痛的切除手術”;如果西方不同意這一建議,把坦克開到柏林,用武力來保衛其地位的話,蘇聯的火箭將要“自動發射”。西方三國和聯邦德國複照蘇聯,拒絕了蘇聯的建議,認為“赫魯曉夫的‘自由城市’建議必然破壞西柏林的自由”。美國宣稱要“不惜用武力”保衛柏林,“華盛頓準備采取核戰爭的手段來保衛柏林”。蘇、美互相對立的強硬態度,使柏林的氣氛驟然緊張起來了,從而爆發了持續3年左右時間的“第二次柏林危機”。
由於美國在柏林問題上毫不退讓,赫魯曉夫被迫讓步,雙方同意就柏林問題進行會談。1961年6月3日,美國新任總統肯尼迪和赫魯曉夫在維也納會晤。肯尼迪指責蘇聯的威脅導致了柏林危機的發生,沒有就柏林問題、締結對德和約問題達成協議。隨後雙方又進行武力威脅。在此情況下,為了阻止民主德國人員逃往西方,以及防止西方對民主德國的顛覆活動,蘇聯建議民主德國在東、西柏林之間和民主德國其他地區與西柏林之間修築“柏林牆”。1961年8月13日,蘇聯和民主德國出動大批武裝警察、軍隊和坦克,對西柏林邊界線實行封鎖,開始沿西柏林邊界構築“柏林牆”。“柏林牆”的建築先後花了4年時間方告完成。“柏林牆”的建築,又加劇了柏林的緊張局勢,雙方大有劍拔弩張之勢。麵對以美國為首的西方三國在西柏林不斷進行軍事演習,進行戰爭威脅,赫魯曉夫又被迫讓步,宣布不急於解決西柏林問題和締結對德和約。西方盟國對築牆後仍保留西柏林通道的暢通,也沒有觸犯西柏林占領國的利益,因而對築牆也沒有進行任何反對。“第二次柏林危機”用一道牆的辦法解決了。
兩德關係除柏林問題外,還有一個德國統一問題。在整個50年代,民主德國外交事務的注意力主要是謀求解決德國問題,即反對聯邦德國加入西方集團和重新武裝,努力爭取盟國早日締結對德和約、在和平與民主的基礎上實現德國的重新統一,建立一個有主權的、民主的、和平的全德臨時政府。1950年11月30日,民主德國總理格羅提渥致函聯邦德國總理阿登納,希望在“締結一項和約,以及恢複德國的統一”問題上,德國人民要“相互諒解”,並建議“在兩個政府之間就成立一個全國立憲議會問題進行討論”。鑒於美國積極準備武裝聯邦德國,並將其拉入西歐防務體係,德國統一麵臨困難的局麵時,民主德國政府於3月14日向全體德國人民發出號召,爭取實現全民投票,反對西德重新軍國主義化,爭取締結對德和約和成立全德立憲會議。聯邦德國政府也一直堅持德國要重新統一。隻是由於受西方盟國的影響,阿登納在德國統一問題上所遵循的原則是:“自由先於統一”,“不能以脫離西方範圍和放棄歐洲一體化的成就為代價來換取統一”。由於聯邦德國完全倒向西方,從而妨礙了德國問題的解決。以美國為首的西方九國簽訂了《巴黎協定》和聯邦德國議院批準《巴黎協定》之後,德國統一問題逐漸陷入僵局。盡管如此,聯邦德國也一直沒有放棄德國統一的旗幟,一直拒絕從國際法上承認民主德國,並希望用其強大經濟實力把民主德國統一過來。
民主德國雖然一直到1959年還不斷發表聲明和建議,表示願意締結和約和實現德國的統一,但自“柏林牆”建築之後,美、蘇“凍結”德國問題,但民主德國也一步一步地緊閉了通往統一的大門,逐漸放棄了德國統一的旗幟,認為提出兩個德國實現統一是“不現實的”。隨後,民主德國的外交活動主要是謀求聯邦德國及西方大國從國際法意義上承認民主德國是一個獨立主權國家。1962年3月,民主德國統一社會黨總書記烏布利希發表聲明,同意赫魯曉夫提出的關於蘇聯“將不堅持在1961年12月31日以前締結對德和約”的觀點。1967年4月27日,烏布利希在黨的“七大”上明確指出:“社會主義的民主德國同帝國主義的聯邦德國聯合當然是不可能的”。隨後,民主德國堅持兩個德國的觀點,主張兩個德國之間相互承認,並要求聯邦德國從國際法上承認民主德國。1968年3月25日通過的民主德國新憲法規定:“在平等的基礎上建立和維護兩個德國的正常關係和合作,是民主德國的民族要求”。在1971年民德黨的“八大”上,昂納克甚至提出民主德國是“社會主義民族”、聯邦德國是“資本主義民族”的兩個德意誌民族的觀點,兩個民族“水火不相容”,因此德國不存在重新統一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