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女性觀的概念及研究方法
一、女性觀的概念
對於女性觀,迄今還沒有見到一個科學而明確的定義。顧名思義,女性觀指的是人們對女性相對固定的看法。有的論著或者將其表述為婦女觀。但事實上,女性觀和婦女觀是兩個有著不同內涵的概念。
考察一下我國社會話語的變化路徑,我們會發現,在近代以前,在中國社會話語沒有受到西方影響的時候,“女”與“婦”不連在一起使用,也不存在“女性”一詞。據《女性學概論》一書考證,清朝官吏陳弘謀在《教女遺規》序中寫道:“夫在家為女。出嫁為婦。生子為母。有賢女然後有賢婦。有賢婦然後有賢母。有賢母然後有賢子孫。王化始於閨門。家人利在女貞。”太平天國時期,洪秀全也曾經提到:“天下多男人,盡是兄弟之輩,天下多女子,盡是姐妹之群。”清末民初,梁啟超在《興女學》一文中寫道:“今中國之無人不憂貧也,則以一人須養數人也。所以釀成此一人養數人的世界者,其根原非一端,而婦人無業,實為最初之起點。”他還說:“女權運動能否有意義有價值,第一件就要看女子切實自覺的程度何如。”他分別使用了“婦人”與“女子”兩語。由此可見,在當時的語境中,“婦”與“女”分開使用較為普遍。清朝末年,隨著維新運動的興起,“女子”一詞在行文中使用頻率增高,成為當時約定俗成的泛指女人的用語。如1902年,陳擷芬在上海創立並主編中國第一張女報時,曾以“楚南女子”的筆名,發表《中國女子之前途》的文章。秋瑾在《勉女權》歌中寫道:“舊習最堪羞,女子竟同牛馬偶。”新文化運動中,“女性”、“婦女”兩詞被普遍使用。大致從30年代中後期開始,“婦女”一詞逐漸在使用上相對居於突出地位。如1937年以後,各地女界辦了不少刊物,多冠以“婦女”一詞。各地的女界組織機構,也大多以“婦女”命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婦女”一詞的使用仍居主導位置:女界權威組織機構稱“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女界權威報刊稱《中國婦女報》、《中國婦女》等。新時期以來,人們比較注重區別“婦女”、“女子”、“女性”等詞在外延上的細微差別,在使用上也多有選擇。一般說來,“婦女”多指那些有一定年紀和經曆的女人,或有婚史的女人;“女性”相對而言,涵蓋的範圍則往往要大些,它既可指已經結婚的女人,也可指未婚的年輕女子,也可包括未成年的少女、女童,而且詞語本身更顯得尊重女人,所指多為獲得更大程度解放的新式女人。
婦女觀作為一個詞語,首次出現是在《婦女評論》雜誌刊登的一篇署名為吉生的文章——
《婦女運動底徑路》,該文在論述婦女運動的兩個潮流時,說“不論世界上現在的婦女運動如何派別不同,這目標一點上總該是大家一樣的罷,但是內容方麵可分成兩大似乎很相反的潮流了。這兩股潮流是全然根基於不同的‘婦女觀’上出來的,不過歸宿總是一樣。”女性觀作為一個詞語,並沒有發現它的最早出處,但是,綜上所述,把人類的一半作為客體來研究的女性觀,稱為“女性觀”要比“婦女觀”更科學、更準確。
女性觀屬於社會觀念形態,是女性群體形象在人們頭腦中的反映的產物。它的形成與社會文化和社會化有關。因為人們都傾向於按照自己所屬社會的對不同性別角色②的行為規範來構建自己的特定女性觀,而每個社會又有它特定的角色行為標準,隨著社會的發展、文化的交流和融合以及生產力的提高,角色本是戲劇電影中的名詞,從20世紀20年代開始,美國芝加哥學派係統運用這個概念,成為社會學的基本概念之一。角色理論認為人們傾向於按照社會、亞文化和家庭的規定來對角色提出期待。這種期待隨著社會的變遷、社會位置的變化,在不同的經濟社會製度中被不斷賦予新的內涵。
性別角色的標準也會發生變化。而且,由於社會曆史和社會性質的差異,不同社會的男女性別角色的標準自然有差異。所以,從橫向層麵而言,不同意識形態,不同民族,不同地域,不同文化,會產生截然不同的女性觀。如果做縱向考察,女性觀有延續與更新並存的狀況。因為社會性別行為發展的規律表明,“任何一個社會中,凡是與社會所要求的性別角色標準一致的行為,都可能通過兒童的社會化傳遞下來,並成為個體身上比較穩定的個性特征,相反,那些與社會所要求的性別角色標準不相符合的行為,則不會在新生一代社會學習或社會化的過程中加以傳遞和強化,自然也就會逐漸消失或者受到人們的鄙棄”。所以,在一定的發展階段,女性觀會出現延續與更新並存的情形。作為上層建築的一個重要構成部分,女性觀必然會因為社會的某些細微或重大的改變而發生或遲或快的變化,而一定的女性觀也會對社會產生積極的或消極的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