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1章 戰前熱身與戰爭前奏(2)(1 / 2)

老實說,看了這信,很羨慕人家的臣民。政府的存在,純粹就是為臣民利益服務的。政府聽臣民的話,臣民相信政府的能力,很和諧啊。

民意洶洶之下,10月1日,英國內閣召開會議,經過長時間的討論之後,終於決定派遣一支艦隊到中國海去。同天,倫敦98家商人集體上書,要求政府表明意圖,早定決策。這封上書中,認定廣東官方太過凶狠,侵犯了英人的人權:“在以前一切的斷絕通商關係中,沒有一次像現在這樣地對英僑如此普遍地肆行蠻橫侵犯人權。”

我暈,天朝知道啥是人權啊。天朝隻有皇權,還有官本位,跟天朝講人權,純粹是扯淡!

10月3日,布萊克本(Blackburm)城的商人也要求政府“采取迅速而果斷的措施”。

10月4日,利茲市市長詹姆士·郝德佛斯(James Hordforth)帶頭在該市70多家公司與商人致巴麥尊外相的呈文上簽字,向政府陳述:“在我們這區域所製造的毛織品,暢銷於中國市場,數量頗為不小。這筆生意已經由於廣州的事件而陷於停頓,假使這停頓延長下去,勢必使工廠貨無銷路,造成嚴重的痛苦……希望政府采取有效方法,來保護我們現在的利益,並且為將來建立較為鞏固的、永久的通商關係。”

你看人家這市長當的!

同日,利物浦東印度中國協會54家商人也給巴麥尊提交了呈文,他們向政府提議:“從過去中國方麵對我方的妥協提議所采取的侮辱的、輕視的態度的經驗看來,一切滿意的解決是沒有任何希望的,除非英政府的代表,能有強有力的支持,才能保障中國政府給予一個客氣的迎接。”(《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鴉片戰爭》第二冊,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637-639頁)

10月8日,卜賴克卜恩市34家工商業者聯合致函巴麥尊,希望政府“采取斷然的處置,強有力的手段,使英人遭受的侮辱,得以伸雪,所遭受的損失,得到賠償。並將今後的對華關係,置於較以前更穩固的基礎上,使商人等更有保障”。(《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鴉片戰爭》第二冊,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639頁)

10月10日,布利斯特經營茶葉貿易的商人也致巴麥尊呈文。呈文中,他們首先交待,他們從沒販賣過鴉片,隻做茶葉生意,從1834年以來,他們已向政府交納100萬鎊的稅金。第二,他們批評政府所設立的對華商務監督一職,從1834年以來,已花去納稅人的錢大約10萬英鎊,但商人並沒有受到其任何實益。駐華商務監督不但自身受到廣東督撫輕視和無禮,而且也無力保護在華英商免受中國政府的虐待與掠奪。由此他們置疑駐華監督的職權何在。第三,申明從中國進口茶葉對增加英國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性,每年給英國政府帶來總數達300萬鎊的財政收入。第四,譴責鴉片貿易,認為鴉片貿易讓他們的茶葉貿易遭受很大的危險。廣東地方政府的頑固、腐敗和傲慢讓茶葉貿易遭受威脅,來華的不法販子們日漸增多,無視法律,無法無天。第五,要求政府保護他們的合法的茶葉貿易。

茶商的聲音更值得引起我們的關注,多麼正義,多麼理性,對政府意見又多麼地大啊!

10月18日,在近300家工商者的忽悠下,巴麥尊終於發出了他的第十五號訓令,告訴義律,英國海軍將於1840年3月到達中國海麵,可能還有少量陸軍。

11月2日,倫敦東印度與中國協會主席拉本德等人以書信形式向巴麥尊遞交了呈文。在這份呈文中,他們談了鴉片貿易,談了中英關係麵臨的困難,更談了戰爭的理由、戰爭的目的、兵力的投入等。這份呈文應該是具有代表性的。如果說英國政府是民意政府的話,那麼這份呈文就是一份完整的民意表達。為了說清楚英國此時的民意,咱們就得羅嗦一下了,詳細列舉一下這份民意清單吧。希望諸位能從這份清單中發現一些大清商民沒有的東西。

一、關於鴉片貿易:

1、鴉片貿易是經英國政府最高當局批準的,“對於直接間接經營鴉片貿易的商人們,加以辱罵,是極不公道的”。

2、對於中國政府,鴉片貿易在條文上是違法的,但是“廣州當局,上至總督,下至稅吏,都與這種貿易有關”。

3、我們並不主張無視中國政府的正式抗議而繼續進行鴉片貿易。假設中國人堅持禁煙,那麼英國商人便應當遵守中國的法律,英國政府不得為此種違法商人提供保護。

4、鴉片輸入,造成中國白銀外流。國家不能增加稅收,隻便宜了少數政府官吏。這是中國政府禁煙的原因之一。

5、假定鴉片貿易永遠不能變為合法,那些冒險商人得自己為自己負責,政府不能對他們加以保護,因為我們還有其他的貿易——英國的製造品與五金,很有發展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