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章 中國古代紙源問題的研討方法 第二節《後漢書·蔡倫傳》是真實的史料

一、學術界兩種依據的一致性

我們肯定《後漢書·蔡倫傳》是真實的史料,然而這並不是目前學術界的統一看法。主要是對《後漢書·蔡倫傳》的基礎本《東觀漢記·蔡倫傳》有不同的看法。為慎重起見,我們無妨全麵錄取兩種看法,然後如實評論。

先錄取一種認為蔡倫發明了造紙術一學者看法的引文:

《東觀漢記》是繼《史記》、《漢書》之後,由東漢史官相繼記錄當代人事的第三部史書;三國時合稱為‘三史’。裴鬆之注《三國誌》,記載孫權自學三史大有所益,並勸呂蒙和蔣欽急讀三史等書。

《東觀漢記》傳至唐朝,曾在武後朝中任著作佐郎與左史等職的劉知幾,在博覽秘閣所存史書後著有《史通》一書,記載了《東觀漢記》的作者、編撰經過與內容,摘錄如下:

“在漢中興,明帝始詔班固與睢陽令陳宗、長陵令尹敏、司隸從事孟異作世祖本紀;並撰功臣及新市平林公孫述事;作列傳載記二十八篇。自是以來,春秋考紀,亦以煥炳;而忠臣義士,莫之撰勒。於是以詔史官謁者仆射劉珍,及諫議大夫李尤雜作紀表、名臣、節士、儒林、外戚諸傳;起自建武,訖乎永初。事業垂竟,而珍、尤繼卒。複命待中伏無忌與諫議大夫黃景,作諸王、王子、功臣恩澤侯表,南單於、西羌傳、地理誌。至元嘉元年複令太中大夫邊韶、大軍營司馬崔,議郎朱穆、曹壽雜作孝穆崇二皇及順烈皇後傳;又增外戚傳,入安思等後;儒林傳,入崔篆諸人。壽又與議郎延篤雜作百官表、順帝功臣孫程、郭願及鄭眾、蔡倫等傳,凡百十有四篇,號曰漢記。熹平中,光祿大夫馬日、議郎蔡邕、楊彪、盧植著作東觀,接續紀傳之可成者。而邕別作朝會、車服二誌;後坐事徙朔方,上書求返,續成十誌。”

從上述記載可知:《蔡倫傳》是元嘉元年(151年)由崔、曹壽與延篤所撰,此時是蔡倫死後30年,正是蔡倫之造紙術已在各地普遍推廣製造與使用之時。為蔡倫立傳的條件有二:首先因發明造紙有功;其次以功封侯並任過長樂太仆;因為據《史通》記載:“西京撰史,惟編丞相大夫;東觀著書,上列司徒太尉。”據統計東漢共封各種列侯877人,其中宦者侯60人;因封侯而立傳者為數不多,現存《後漢書·宦者列傳》僅立傳9人,而蔡倫所封300戶龍亭侯是戶數最少者;說明為蔡倫立傳不在於官階,而由於功在造紙。

由皇朝秘閣所藏《東觀漢記》傳到金兵滅亡北宋或金被元所滅時已亡佚於兵亂。因為北宋景元年(1034年)秘書丞餘靖與國子監直講王洙奉詔在崇文院校勘《後漢書》時,在後記中又一次記錄了《東觀漢記》的作者與編撰內容,和《史通》記載基本相同,尤其是提到崔等人所作功臣傳114篇,即包括《蔡倫傳》;後記中對各家後漢史書有‘傳之至今,靖、洙悉取館閣諸本參校’之語。而在《宋史·欽宗紀》記載:‘靖康二年,金人脅上皇北行,……太清樓秘閣三館書、天下州府圖及……府庫畜積為之一空。’《宋史·藝文誌》記載:‘迨夫靖康之難,而宣和館閣之儲蕩然靡遺。’如果當時《東觀漢記》被掠到金中都,或者北宋時曾經刊印,則其亡佚時間還要拖後。

《東觀漢記》存世約千年,從晉至南北朝被各家後漢中史書所取材;南朝梁代劉勰《文心雕龍·史記》有‘後漢紀傳、發源東觀’之語。至隋唐而後,又被許多類書與校注者所摘錄。《蔡倫傳》的內容也被各家後漢史書及傳世的類書與注文所保存。清乾隆時纂修四庫全書,由館臣收集彙編成《東觀漢記》輯本。近十年來,曆史學家吳樹平在中華書局、中國社會科學院曆史研究所、文學研究所等單位專家的協助下,又擴大查檢了數十種古籍注文與類書摘記,形成了22卷的新輯本《東觀漢記校注》並正式出版,其中卷18《蔡倫傳》的輯文為:

‘蔡倫,字敬仲,為中常侍,有才學,盡忠重慎,每至休沐,輒閉門絕賓客,曝體田野。

黃門蔡倫,字敬仲,典作上方,造意用樹皮乃敝布、魚網作紙,奏上,帝善其能,自是莫不用,天下鹹稱蔡侯紙也。

倫典上方作紙,用故麻造者謂之麻紙,用木皮名榖紙,用故魚網名網紙。’

這三段輯文雖然不如《東觀漢記·蔡倫傳》原文完整而且相互有重複,但它已保存了蔡倫發明造紙的主要史實。輯文中“造意”的含義即現在的“發明”,因東漢時尚無發明之用詞。

而最早有一學者連同《東觀漢記》和《後漢書》中的《蔡倫傳》一同否定:“按東漢曹延、延篤等人於151—167年寫的《東觀漢記·蔡倫傳》及劉宋範曄《後漢書·蔡倫傳》的記載,蔡倫與105年首次造意用樹皮、麻頭、敝布、魚網以為紙。似乎在此以前不曾有植物原料紙。本世紀以來任我國發現的漢紙,第一次糾正了古文獻記載的錯誤。”大概這位學者經過近10年的研究,終於發現了《東觀漢記》和《後漢書》在這方麵的文字差距,因而認為:“一種《漢記》(指《東觀漢記》)版本作:‘(蔡)倫典尚方作紙,用故麻名麻紙,木皮名紙,魚網名網紙。’別本作:‘典作尚方,造意用樹皮及敝布、魚網作紙。’前一種版本無‘造意’兩字,或更近於原本。”否定蔡倫發明造紙術的另一學者也對《東觀漢記》作了考證,又集中在有無“造意”兩個字,為減少行文的重複,但又不好刪改,我們還是把這另一學者的看法也全麵錄一下:

根據《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一書中可得知《東觀漢記》開始於漢明帝劉莊時著手修撰,直至靈帝劉宏熹平中(約公元175年)完書,它與《史記》、《漢書》合稱“三史”,廣泛流傳,直到唐朝由唐高宗李治的兒子李賢等人為範曄《後漢書》作注,此後才使《後漢書》逐步取代了《東觀漢記》的‘三史’之一的地位。《東觀漢記》在《隋書·經籍誌》中記載有143卷。到《新唐書·藝文誌》中記載則為126卷,這說明《東觀漢記》從唐朝中期已開始缺佚,到北宋時隻有殘本43卷。南宋時則僅存九個列傳(其中已查不到《蔡倫傳》了),從元朝起即成佚書。明清以來的《東觀漢記》隻有輯本了,所以在明朝纂編《永樂大典》中的《東觀漢記》也早已成為輯本,因為到明初時,連南宋時僅存的九個列傳也散失了。清朝姚之(康熙時人)根據劉昭《續漢書十誌補注》、《後漢書注》和其他史書以及收集遺文輯成《後漢書補遺》8卷,但已殊多掛漏,謬誤百出。現存的緝本《東觀漢記》就是根據姚之的《後漢書補遺》和《永樂大典》本及參考諸書輯成的,共24卷,可是所增者十之有六,因書久無刻版,傳寫多偽。從中可知,《原本漢記倫傳》早在南宋前已散失,而現存《東觀漢記·蔡倫傳》是輯本,有兩個版本,不論是四庫本還是聚珍版都把有‘造意’和沒有‘造意’的兩種截然不同的來源並列刊載。這點也充分證明現存《東觀漢記·蔡倫傳》是個輯本。為了讓讀者便於鑒別,茲將《輯本漢記倫傳》的兩個版本中對有‘造意’和沒有‘造意’的文字記載分別抄錄如下:

(1)四庫本《東觀漢記·蔡倫傳》的記載:

①有‘造意’的記載為:

‘蔡倫字敬仲,為中常侍,有才學,盡忠重慎,每至休沐,輒閉門絕賓客,曝體田野,典作尚方,造意用樹皮及敝布、魚網作紙。元興元年奏上之,帝善其能,自是莫不用,天下鹹稱蔡侯紙。’

②沒有‘造意’的記載為:

‘蔡倫典尚方作紙,用故麻名麻紙也。蔡倫用木皮名紙,故魚網名網紙。’

(2)聚珍版《東觀漢記·蔡倫傳》的記載:

①有‘造意’的記載為:

‘蔡倫字敬仲,桂陽人,為中侍,有才學,盡忠重慎,每至休沐,輒閉門絕賓客,曝體田野,典作尚方,造意用樹皮及敝布、魚網作紙。元興元年奏上之,帝善其能,自是莫不用,天下鹹稱蔡侯紙。’

②沒有‘造意’的記載為:

‘倫典尚方作紙,用故麻名麻紙,木皮名榖紙,魚網名網紙。’

為了“讓讀者便於鑒別”才列出了有“造意”的兩段文字和沒有“造意”的兩段文字。可以說,有“造意”的兩段文字和沒有“造意”的兩段文字內容是一致的,因為任何一段文字中都有“作”這一詞,這是非常關鍵的一個詞,王力先生在《古代漢語》第271詞例認為“作”的重要義項是“創造”。正因為“作”在古漢語中為“創造”,才由古漢語的同義詞並舉原則導致了現代漢語中一係列雙音詞,如“創作”中的“作”即另一詞素“創”義,“造作”中的“作”即另一詞素“造”義,“發作”中的“作”為“發”義,都帶有開始幹某件事之義,這一點是非常明確的。所以《說文》解釋“作”的本義為“起也,從人從乍。”僅“起”這一點就很明白,今雙音詞“起作”也是由此而來,至於與“起”相聯係的雙音詞“起始”那就更明白不過了。從“從人從乍”來看,“作”是一個會意字,而“乍”明顯是“初”的意思。因而把《東觀漢記·蔡倫傳》沒有“造意”兩字的一段文字譯成現代漢語:“蔡倫被任命(即“典”)在尚方(是一行政機構,主管中央官辦手工業)創造(即“作”)紙,(用)陳舊麻織物(造的)紙稱為(即“名”)麻紙,(用)樹皮(造的)紙稱紙,(用)舊魚網(造的)紙稱為網紙。”另一段沒有“造意”兩字的文字似乎和這一段沒有什麼區別。大凡漢語的發展也是有變化的,範曄根據《東觀漢記·蔡倫傳》的“作”的詞義依當代流行語的標準和同義的原則明確為“造意”是完全可以的,應該說這和“蔡倫發明了造紙術”沒有什麼區別。當然,某些學者認為“史學家範曄在談到尚方造銅器時,用蔡倫‘監作’的字眼,這未嚐不可。但當提及尚方造紙時,卻改用蔡倫‘造意’(‘發明’)作紙的詞語,這就未免言過其實了。如把‘造意’改為‘監作’或許還近於實際情況。”其實,這一學者也認可《東觀漢記·蔡倫傳》中沒有“造意”兩字卻有“作”的一說,殊不知“造意”就是“作”,而“造意”絕不是什麼“監作”,對造紙來說,範曄以原史料為依據隻能用“造意”而不能用“監作”,以現代漢語看,蔡倫自己“創造”(或稱“造意”)和“監督(他人)創造”是兩回事。另外,某些學者也涉及到《東觀漢記》的亡佚過程,後文將要論述,《後漢書》誕生後,作為後代學者審定為正史後,《東觀漢記》被學界冷落和淘汰是難免的,當然,我們在解釋兩宋有發達雕版印刷時,也將解釋後漢史料必將為新式印刷方式所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