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中午,烈陽正射,光線垂直照下,在光線中還能看到漂浮而起的細小灰塵,陽光照在一排翠綠的的樾葉上,潑灑出新鮮的氣息。
在靠近戈城邊的一條街道上,這個時候有些人是習慣地午睡了,當然還有一些在商鋪的人正坐在門口曬著太陽,有些許無聊地等待著下一個顧客。
不過現在他們的眼神正好奇地看在了大街上……因為大街上有一起一些小孩正在鬥毆……在他們看來就是一些沒學好的小孩在街上鬧著玩……不過看那個情況好像不是隻是鬧著玩那麼簡單的事了……因為開始倒還好好的看上去是單挑後來就是一群人撲在一個小孩的身上,到現在都已經用起了武器……這些小屁孩還真是玩得越來越過火了。
有一個商品店的老板娘看了那邊的事,想試著去阻止……雖然她也見過了很多的小孩子會一群一群地鬧來鬧去的事,也會見到幾個人集體欺負一個小孩的,但是他們至少都沒有拿著棍子……這鬧大了可是一件糟糕透了了事……這些小孩還真是不懂事,也不想想自己做事後的後果……而且這個商品店的老板娘自己的兒子也差不多十四五歲了,在她看來那邊被撲倒的小孩就與她的兒子已經五歲馬上也要到學校讀書呢,所以突然有一種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想法,於是就想著過去管管。
然而她被他的老公叫住了,她的老公看她想要跑到街道上鬧事的那的地方,於是他就對著他老婆使了一個反對的眼神,並說你又要過去湊熱鬧?這個商品老板本來就是一個很嚴肅的人,而且還有一點大男子主義,所以他對自己的妻子很多行為都會製止……就比如現在……因為他覺得自己的妻子這麼過去湊熱鬧本來就是一不好的,在他個人看來那些都是作死的人作死而已,自己為什麼要做那個好人……而且也不見得自己的妻子過去了就能把這件事情管好,其實商品店的老板想的也對,他這是為了保護他的妻子,萬一那些小孩子流氓發起火了什麼也不管就像個流氓那種即使是老板娘這樣的成年人去了也不一定能見好,沒準還會不小心受傷……
而且他們是一個開店的人,在一個城市裏始終都會待一段時間的,如果開罪地方的這些小混混,他們的生意也就別想著能夠做好,也不是真就怕了這些混混,如果是單挑的話商品店老板還是有信心應付那些一天遊手好閑的瘦骨頭的,但隻是麻煩,就好比遇了幾隻狗一樣,如果真的打起來自己完全是可以打贏的,但是得有一個忍著被狗咬的心裏準備……他們始終是來這裏做生意的不是來當正義使者的,還是和氣生財的好。
於是老板就很嚴肅的看著妻子說,你還是好好看著你的商品店,別老喜歡瞎去湊熱鬧。
老板現在的年齡也快有四十歲了,也是一個有過一些經曆的人,在以前他其他的省份在別人家打工的時候就已經見過這樣的事了,而且那還是在一個夜晚,一幫人追著一個人砍……當時他的老板所做的就是默默地把自己店的門關上……這樣做可以讓自己安全,不然自己看見了那些人的麵孔,很可能那些人又會來找麻煩……當時他還想著要通知官方……但是他的老板一把拉住他說他就是一個傻瓜,對他說你告訴官方除非官方能夠將這些人一舉全部都消滅,不然他們剩餘團夥一定會找你的麻煩的,他的老板還告訴他做人就是要一切事情順其自然,無為而冶什麼的各種大道理……
要在這個世界上能夠把自已處置在一個安全的狀態已經不錯了,至於當什麼英雄什麼正義使者的真的要自己足夠強大才能夠去做的。
在洪堡雖然是法冶國家,但是因為國家戰爭後不久,很多法律也都頒布了,但是因為國家還在屬於一種整頓的時期,所以執行力不是那麼理想……要不是官方在繳捕人員還在欠缺……也不會在法律上允許有像武陟那樣的賞金獵人來幫助官方抓捕通緝犯人,不然私人暴力本來就是一種不道德的,這個米照俊在二十歲的時候就擬定過一個很完美的法案並上交給政府……但是那個法案又太過於理想化所以一直被現實情況所擱置……
所以現在的洪堡依舊存在著一些大幫小會這些擁有暴力傾向的集體團夥,就像林成即其實就是在洪堡組織了一個小幫會,雖然他們這個幫會的平均年齡也就十八歲,林成即是十九歲。
有點時候還真不是看那些小混的年齡有多大,因為這些年齡小的人反而不懂事起更加的可怕,因為在他們那個年紀裏隻會主觀的看事從來不會客觀的對待任何問題……換句話說就是自覺自已最大最強其他都是渣是生是死也與我無關的那種,從來不會想清楚自己是為了要得到一個目的才打人的,就是完完全全的義氣用事的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