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的甘肅蘭州女子楊麗娟為了能和劉德華單獨見麵竟然逼死了老父親。報道說“楊麗娟自16歲開始迷戀劉德華後,便停止學習和工作”,我再補充一句,都28歲的大姑娘了還沒有結婚,估計也沒和別的男子談過戀愛,她對劉德華的癡迷程度可想而知,“其雙親為達成女兒心願,不惜傾家蕩產賣屋賣地及借貸,甚至還想到賣腎”,也可見父母溺愛女兒的程度,用俗話說就是“要星星不敢給月亮”;之後楊麗娟在她父母的支持和陪同下最近終於見到夢中的劉德華,但她68歲的老父親“卻在女兒心願得到實現不久後便跳海自殺”,並留有遺書痛斥劉德華“狠心、無德”,遺言中還不忘為女兒“圓”夢,要強劉德華見他女兒一麵。這位的老人顯然過為已甚,幫助女兒死乞百賴地追星,女兒以青春作為代價,而他竟然是以死作為代價。
民間有句話說:“父母的心在兒女上,兒女的心在石頭上”,這是一個小故事,說的是一個老人含辛茹苦地把幾個孩子拉扯成人,老人晚年卻很淒慘,沒有一個兒女願意照顧他。於是有位先生幫這位老人想了一個主意,幫他置了一身好衣服,還給他備了一隻加鎖的箱子,裏麵裝了幾塊大石頭,先生讓這位老人回家去,一再叮嚀他,箱子裏有很值錢的東西,不到最後,就是死也不能打開這隻箱子。老人還沒到家,他發了財的消息傳遍全村,幾雙兒女見了老人態度大變,爭搶著要供養老人,就這樣好吃好喝的供養了幾個年頭,後來老人去了,先生聽說後立即趕往老人家探望,進院子後看見老人的屍體放在一邊沒人管,老人的幾雙兒女爭搶著那隻箱子,彼此打得頭破血流。箱子在爭來奪去中破了,裏麵露出了幾塊大石頭,老人的幾雙兒女一看便傻了眼,先生見狀感歎道,“唉!父母的心在兒女上,兒女的心在石頭上”,今天,這句話用在楊麗娟上恰如其分,竟然為了滿足自己的那點無意義的願望,不管老人的死活,真是可悲可歎。
上午我收到一封蘭州的匿名信,此人自稱與楊麗娟認識,大致意思是楊父為了達成女兒的心願是計出萬死。如果說這封信的內容是真實的,那麼反而我認為楊麗娟追星也沒什麼大不了,應該受到譴責和批評的人應該是她的父親,他那種心理我實在不知道說什麼好。
昨晚楊麗娟與她母親已經返回深圳,但卻無心回家,發誓不見華仔決不罷休,因為老人是為了她能夠單獨與劉德華見麵而自盡的,如果再見不到劉德華,那麼老人的死就沒有“意義”了,楊麗娟此生最大的願望也許就是能與劉德華單獨見麵,如果見不了麵,那她覺得自己活著怕是也沒什麼“意義”了。那麼人為什麼不能忍受無意義感?為什麼會因為“無意義”而陷入絕望和痛苦之中呢?這個“意義”究竟是什麼?我以為,“意義”意味著可靠的方向;意味著使人的生活具有美好、健康的性質;意味著對一個清晰方向的充滿正確預感的追求;獲得“意義體驗”的滿足是人最基本的精神需求,這種需求的重要性甚至超過了人的物質需求。而楊麗娟的“意義感”就不是這麼回事了,不知道她所抱有的意義感還有什麼意義可言?她如此瘋狂追星的意義又在哪裏?那是真正意義上的意義麼?雖然說“意義”是人的一種精神需要,但要真正滿足這一需要絕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一個寧願看著老父親去死也不願意放棄對自己私欲滿足的人還有什麼意義可談?你可以懷疑但不能絕望;你可以冷靜但不能冷漠,因為一個絕望而冷漠的人對“意義”是不感興趣的,那麼楊麗娟所追求的又是什麼?那就是膨脹的個人私欲,幸好劉德華沒有滿足她的要求,假設真的和她“私下裏見麵”,接下來就很難想象會發生什麼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