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2月27日,喧鬧了一天的柏林漸漸安靜下來,納粹政府的高官們也開始了自己的夜生活:希特勒來到了戈培爾家做客,副總理馮·巴本正出席歡迎總統興登堡的晚宴,赫爾曼·戈林則還在自己的辦公室中加班……就在此時,德國國會大廈裏突然燃起了熊熊的烈火,而在這場大火之後,納粹黨徹底控製了整個德國,將世界帶入了一個血腥黑暗的時代。

禍起火災

1933年2月27日夜裏,柏林市的共和廣場響起了尖銳的警報,十幾輛消防車呼嘯而過,目標直指廣場附近的帝國國會大廈。這時的國會大廈已經是濃煙滾滾,凶猛的火蛇不斷從俾斯麥廳和議會大廳的窗口竄出。雖然人高馬大的消防員全力救火,高壓水槍也不斷地將水打入大廈之中,但大火還是燃燒了將近兩個鍾頭,國會大廈的圓頂被燒毀,議會大廳也遭到了嚴重的破壞。就在人們忙著滅火的同時,“聞訊趕來”的衝鋒隊也“湊巧”地在現場抓住了一個名叫盧貝的縱火者,還從他的身上搜出了一些共產黨傳單和一本荷蘭護照。緊接著,國會議長戈林趕到了現場,當衝鋒隊成員向他報告完“縱火者可能是荷蘭籍的共產黨員”後,議長先生表現得興奮無比,他跳著腳地大罵道:“這是共產黨反對新政府的暴行,是時候讓他們徹底地閉嘴了!”10時20分,希特勒和戈培爾也趕到了現場,雙眼放光的戈林向他們簡單介紹了情況。希特勒感覺到這是一個排除異己,打擊左翼力量的“良機”,這位總理大叫道:“這是上天保佑德國,曆史上的偉大轉折即將到來了!諸位,你們馬上就會看到的。”

暴力打壓

希特勒嘴上喊著“上天保佑德國”,其實他心裏喊的卻是“上天保佑納粹黨”。在1933年1月30日希特勒宣誓就職總理之時,他就麵臨一個重大的“難題”:納粹黨雖然是議會第一大黨,但在內閣中隻有3名部長來自納粹黨,而國家的柱石——國防軍還是總統興登堡的“禦用武裝”。希特勒要想在短時間內獨攬大權,就必須利用憲法中“如果麵臨某些突然事件,總理在獲得國會三分之二的支持後,可以在一定期限內掌握國家大權”的規定。現在國會大廈被燒,這不正是他渴望的機會嗎?

2月28日,也就是縱火案發生後的第二天,希特勒促使總統興登堡簽署了《保護人民和國家法》,這個法令賦予了政府任意逮捕公民的權力。有了這個法令,納粹黨傾巢出動,按照早已擬定好的名單大肆逮捕自己的“政敵”。在這個瘋狂的搜捕行動中,大約有2.5萬人被逮捕,德國共產黨主席恩斯特·台爾曼、共產國際西歐局領導、保加利亞共產黨主席季米特洛夫相繼落入魔爪。除了德國共產黨外,社會民主黨、反納粹人士和自由主義者也遭到了逮捕和扣押,工會組織被取締,除納粹黨的機關報外,其他報刊一律停刊。當時德國的電台裏都是希特勒和戈培爾咆哮的聲音,懸掛著字旗的街道上,衝鋒隊員列隊而過的皮靴聲不斷響起,整個國家籠罩在一片恐怖的氣氛之中。

萊比錫的審判

就在希特勒打擊異己,暴力奪權的同時,一場荒誕的“國會縱火案”大審判也在萊比錫舉行了。9月21日,在德國最高法院刑事法庭的“主持”下,縱火者盧貝與另外四名被告——最後一個離開國會大廈的德國共產黨議員托格勒、三名保加利亞共產黨員季米特洛夫、泰涅夫與波波夫一同出庭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