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 “附錄”(1 / 2)

華佗字元化,沛國譙人也,一名旉。遊學徐土,兼通數經。沛相陳珪舉孝廉,太尉黃琬辟,皆不就。曉養性之術,時人以為年且百歲而貌有壯容。又精方藥,其療疾,合湯不過數種,心解分劑,不複稱量,煮熟便飲,語其節度,舍去輒愈。若當灸,不過一兩處,每處不過七八壯,病亦應除。若當針,亦不過一兩處,下針言“當引某許,若至,語人”。病者言“已到”,應便拔針,病亦行差。若病結積在內,針藥所不能及,當須刳割者,便飲其麻沸散,須臾便如醉死無所知,因破取。病若在腸中,便斷腸湔洗,縫腹膏摩,四五日差,不痛,人亦不自寤,一月之間,即平複矣。

故甘陵相夫人有娠六月,腹痛不安,佗視脈,曰:“胎已死矣。”使人手摸知所在,在左則男,在右則女。人雲“在左”,於是為湯下之,果下男形,即愈。

縣吏尹世苦四肢煩,口中幹,不欲聞人聲,小便不利。佗曰:試作熱食,得汗則愈;不汗,後三日死。”即作熱食而不汗出,佗曰:“藏氣已絕於內,當啼泣而絕。”果如佗言。

府吏兒尋、李延共止,俱頭痛身熱,所苦正同。佗曰:“尋當下之,延當發汗。”或難其異,佗曰:“尋外實,延內實,故治之宜殊。”即各與藥,明旦並起。

鹽瀆嚴昕與數人共候佗,適至,佗謂昕曰:“君身中佳否?”昕曰:“自如常。”佗曰:“君有急病見於麵,莫多飲酒。”坐畢歸,行數裏,昕卒頭眩墮車,人扶將還,載歸家,中宿死。

故督郵頓子獻得病已差,詣佗視脈,曰:“尚虛,未得複,勿為勞事,禦內即死。臨死,當吐舌數寸。”其妻聞其病除,從百餘裏來省之,止宿交接,中間三日發病,一如佗言。

督郵徐毅得病,佗往省之。毅謂佗曰:“昨使醫曹吏劉租針胃管訖,便苦咳嗽,欲臥不安。”佗曰:“刺不得胃管,誤中肝也食當日減,五日不救。”遂如佗言。

東陽陳叔山小男二歲得疾,下利常先啼,日以羸困。問佗,佗曰:“其母懷軀,陽氣內養,乳中虛冷,兒得母寒,故令不時愈。”佗與四物女宛丸,十日即除。

彭城夫人夜之廁,蠆螫其手,呻呼無賴。佗令溫湯近熱,漬手其中,卒可得寐,但旁人數為易湯,湯令暖之,其旦即愈。

軍吏梅平得病,除名還家,家居廣陵,未至二百裏,止親人舍。有頃,佗偶至主人許,主人令佗視平,佗謂平曰:“君早見我,可不至此。今疾已結,促去可得與家相見,五日卒。”應時歸,如佗所刻。

佗行道,見一人病咽塞,嗜食而不得下,家人車載欲往就醫佗聞其呻吟,駐車往視,語之曰:“向來道邊有賣餅家蒜韲大酢從取三升飲之,病自當去。”即如佗言,立吐蛇一枚,懸車邊,欲造佗。佗尚未還,小兒戲門前,逆見,自相謂曰:“似逢我公車邊病是也。”疾者前入坐,見佗北壁懸此蛇輩約以十數。

又有一郡守病,佗以為其人盛怒則差,乃多受其貨而不加治無何棄去,留書罵之。郡守果大怒,令人追捉殺佗。郡守子知之屬使勿逐。守瞋恚既甚,吐黑血數升而愈。

又有一士大夫不快,佗雲:“君病深,當破腹取。然君壽亦不過十年,病不能殺君,忍病十歲,壽俱當盡,不足故自刳裂。”士大夫不耐痛癢,必欲除之。佗遂下手,所患尋差,十48 年竟死。

廣陵太守陳登得病,胸中煩懣,麵赤不食。佗脈之曰:“府君胃中有蟲數升,欲成內疽,食腥物所為也。”即作湯二升,先服一升,斯須盡服之。食頃,吐出三升許蟲,赤頭皆動,半身是生魚膾也,所苦便愈。佗曰:“此病後三期當發,遇良醫乃可濟救。”依期果發動,時佗不在,如言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