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章 “解放黑奴的總統”林肯(2)(1 / 2)

林肯的當選,對於南部奴隸主的刺激是巨大的,在他們中引起了極大的不滿和恐懼。在分離分子眼中,這是分裂聯邦的時機。於是南卡羅萊納州首先“發難”,1860年12月20日,南卡羅萊納宣布脫離聯邦。次年1月,密西西比、佛羅裏達、亞拉巴馬、佐治亞、路易斯安那等州先後通過了脫離法令。2月,得克薩斯州宣布退出聯邦。2月4日,由南卡羅萊納州牽頭,佐治亞、亞拉巴馬、密西西比、路易斯安那、佛羅裏達和南卡羅萊納六州的代表,在亞拉巴馬州的蒙哥馬利市集會。8日,宣布成立“美利堅諸州同盟”,簡稱“南部同盟”。次日,這些州的42名代表推舉傑斐遜·戴維斯為南部同盟的臨時總統,亞曆山大·斯蒂芬斯為副總統,並通過了一部臨時憲法。

南部七州的分離行徑,在北部引起的反應是複雜的。共和黨激進派堅決主張對南部的叛亂行徑進行嚴厲鎮壓。1861年1月29日,激進派代表人物撒迪厄斯·史蒂文斯在眾議院嚴正指出,南部諸州的分離是叛國行動,應當嚴懲不貸。北部自由黑人領袖弗雷德裏克·道格拉斯呼籲:“現在已經到了必須用劍、步槍、火藥和彈丸去堅決粉碎奴隸主叛亂的時候了,舍此不能保全聯邦。”但是北部民主黨人對叛亂卻抱有同情態度,威廉·加裏森、溫德爾·菲裏普斯等廢奴主義者甚至認為,隻要讓南部脫離就可以解決奴隸製問題。

在這種複雜形勢下,1861年3月4日,林肯宣誓就職。在就職演說中他闡述了自己對局勢的觀點和政策。林肯認為:“從一般法律和憲法的角度來看,各州組成的聯邦是永久性的。”“任何一個州都不能單憑自己的動議合法地退出聯邦;任何為此通過的決議和法令在法律上都是無效的。”在演說的結尾,他呼籲南部分離分子不要發動內戰,他說:“就自然條件來說,我們是不能分離的。我們既不能把各個區域各自搬開,也不能在它們之間築起一堵不可逾越的城牆。”

就在宣誓就職的同一天,林肯收到了薩姆特要塞聯邦駐軍司令羅伯特·安德森少校送來的求援信,要塞於3日被南方軍隊包圍。林肯迅速召開了內閣會議,但是7名成員中竟有5名反對救援要塞。同時南部叛亂分子也不斷向林肯施壓。在這樣的情形下,林肯毅然做出決斷,下令解救薩姆特要塞。這一消息很快傳到蒙哥馬利,南部聯盟總統傑弗遜·戴維斯召開“內閣”會議,下令進攻薩姆特要塞。4月12日南部軍隊開始炮擊要塞,曆時四年的美國內戰爆發。

1862年革命立法

隨著內戰的不斷深入和北部的初期失利,為了扭轉戰局,聯邦政府在1862年相繼通過了一係列法案。2月25日,眾議院通過了禁止使用軍隊捕捉及引渡逃亡奴隸的法案。3月10日,參議院通過這項法案。4月16日,國會通過在哥倫比亞特區禁止黑人奴隸製的法案。這個法案規定由政府以每人300美元的價格贖買所有奴隸,然後給以自由。

5月20日,林肯簽署了著名的《宅地法》。該法案規定:凡身為家長或年滿21歲的美國公民,或決定依照美國入籍法的規定填寫誌願入籍聲明書,同時未曾持械反抗美國政府的人,自1863年1月1日起,隻需交納10美元登記費,即可領得100英畝國有土地;在此土地上耕種5年後,即可領取土地執照而成為所有者。《宅地法》是1862年立法中最具有進步意義的,它的頒布堵塞了奴隸製向西擴張的道路,爭取到西部人民對北部的廣泛支持,有利於聯邦軍隊在西部戰場轉入反攻。

《解放宣言》

隨著內戰形勢的變化,1862年3月,林肯提出了逐步有償解放奴隸的方針。1862年6月,林肯明確表示,解決奴隸製問題的“時刻來到了,它使我感到奴隸製必須死亡,以便國家能夠生存”。7月,林肯公開宣稱將發表《解放宣言》。由於半島戰役的失利,林肯的這一設想被迫放棄。9月,隨著安提塔姆戰役勝利的消息傳來,林肯獲得了發布《解放宣言》的機會。9月22日,林肯在內閣會議上宣讀了《初步解放宣言》草稿。9月24日,《初步解放宣言》公布於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