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前494~前287
人物
.塞爾維烏斯
.卡西烏斯
.李錫尼
.綏克斯圖
“平民的勝利炸毀了舊的氏族製度,並在它的廢墟上麵建立了國家,而氏族貴族和平民不久便完全溶化在國家之中了。”
——恩格斯
《十二銅表法》
關於古羅馬貴族和平民等級區分的起源是一個長久以來爭吵不休的問題,多數學者認為,依據古典史家的記載,貴族和平民作為自覺的等級,乃是在王政廢除之後,這是無可爭辯的。自此平民與貴族的權利之爭延續了200年,這種鬥爭是早期共和國內部曆史的主要內容。然而從一些記載也顯示,早在王政時代已形成貴族和平民之分,不過他們的界限並不嚴格,經常從非貴族中吸收新人進入貴族集團。但是隨著羅馬發展到一定程度,人口越來越多,很難再將遷入者編入舊的庫裏亞和特裏布斯,除了原來已編入的貴族和平民,另外又出現了一種不在庫裏亞之內的居民(大概在埃特魯裏亞王朝時已不再把新來者編入庫裏亞),這些人可能便是後來真正的平民的主要來源,而原來在編的平民一部分由於保護製關係成為貴族的忠實追隨者,另一些則疏遠了與貴族的聯係,加入了平民的隊伍。
在王政時代貴族和平民界限不明之時,他們雖然存在矛盾,但尚未發展到嚴重對立的地步。各王大多采取籠絡平民壓製貴族的政策,以加固自己的統治。塞爾維烏斯更是實行改革,將全體羅馬居民根據財產資格劃分等級,大大提高了平民有產者的地位。然而在推翻王政建立共和之後,平民和貴族的矛盾日益尖銳,貴族大大加強了自己的特權地位,在內部實行聯姻,逐漸發展成為一個完全排他性的等級。平民除了在政治上繼續受貴族壓迫,在經濟上也日益貧困。埃特魯裏亞朝三個王總是將被征服的土地分配給貧民,而共和製一開始便廢除了這一傳統。執政官的任期隻有一年,無法像國王那樣開展長期大規模的建設,羅馬經濟陷入蕭條,失業人數劇增,人們愈益不滿。
外事方麵,羅馬的處境更是岌岌可危,四麵受敵。首先,不甘被逐的小塔克文引來埃特魯裏亞諸城之兵;其次,拉丁同盟的諸城邦不願跟隨羅馬改變體製,更無法相信有理由將自己的軍隊交給任期隻有一年的執政官統領。曾深受高傲者塔克文的對外戰爭之害的克盧西城國王波森那“大度”地收容了小塔克文並決定禦駕親征討伐羅馬。周圍受羅馬支配的各族紛紛響應,起兵反抗羅馬駐軍。羅馬最後無條件投降,將以前占領的埃特魯裏亞的土地盡數歸還。波森那沒有支持小塔克文重新登基,他知道此人向無信義,不願他重新稱王並再向埃特魯裏亞開戰。這次大敗之後,羅馬王政時代建立起來的威信不複存在,拉丁諸城甚至聯合起來抗擊羅馬,羅馬從王政時代的諸城盟主變成了一個自身難保的小國,此後不得不用了一個世紀才恢複了原有的地位。當時拉丁諸城背後還有埃特魯裏亞人和各山地部族,為了抵抗這些更有威脅性的敵人,拉丁諸城後來與羅馬講和,共同抵禦外敵。
共和初期的平民與貴族之爭,便是在這種內外交困的情況之下,發生發展並走向有利於平民權益的方向。據說,平民反對貴族的鬥爭最早發生在公元前494年,這次衝突的起因是債務問題。當時羅馬正與厄魁人和伏爾西人發生戰爭,而平民卻大都負債累累,甚至有的軍官都欠下了大量債務,按當時的債務習慣法,借債人須以自己和家屬的人身作抵押,如到期不能償還,債主有權拘禁奴役債務人,甚至將其賣到國外。為了安定軍心,執政官塞維利烏斯頒布法令,禁止債主出售服役軍士的財產和子女。但在戰爭勝利之後,另一執政官克勞狄卻違背諾言,拒不執行該法令。平民忿而離開羅馬,集體撤離到離城五千米的“聖山”,並準備在那裏另建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