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有形的事物表達某些抽象意念的象征民俗,是人民生活中較為普遍並具有國際性的一種文化現象。從民俗學的角度考察,象征應列為信仰民俗的一個組成部分。
我國的象征民俗,曆史悠久。據《周禮》記載:“六變而致象物及天神。”意思是說,奏六遍(樂),可以感召象物的神和天神。這裏的象物,是指民間傳說中的四種神靈之物——麟、鳳、龜、龍。因為他們“有象在天”,並都具有吉利、祥瑞的象征意義,故稱“四靈”。
象征在民俗中的運用,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是指“用來表現某種特殊意義的具體事物”,一般屬於名詞,具有明顯的意象性,如鯉魚、龍、石榴等;另一種是指“用具體事物來表現特殊意義”,一般作為動詞,是一個意象過程,如拴線、撒穀豆、跨火等都是。
象征民俗的表現手法,總的是把有著象征內涵的事物,作為表現的手段或依據。
擇其主要來說,大體可以分為三大類:
第一類,象征物
這是指借助表達意象的某些具體的物體。它的內容極為廣泛,可以說包羅萬象。但不是全部,而隻是那些具有象征意義的東西。在自然物方麵,如火,在古代生產力低下的情況下,人類曾產生過對火和火神的信仰。因為火的威力和作用以及它的顏色、形狀等,故在民俗中作為光明、發旺,吉祥、驅邪的象征物出現。我國不少地區現在仍流行結婚時新娘到夫家門口必須在火上跨過的祈吉驅邪民俗。在湖南等地,花轎出門,新娘的兄長必燃火把作前導,護送新娘到男家。俗信火把照路,能驅百邪;火又含興旺之意,象征女子到男家後人興財旺。又如水,是表示吉祥、財富、聖潔的象征物。在我國的傣、布朗、德昂、阿昌以及俄羅斯族中,都流行著以潑水表示吉祥的象征民俗。俗信水能消災免難,人們雖被潑得全身濕透,但都高興異常。西藏、珞巴族在成婚日,新婚夫婦要在室內盛滿水的水槽裏,用雙腳踏水,象征新婚家庭的財富像水那樣長流不斷。
自然物中的動物、植物,在我國民俗中,有不少是具有象征意義的。如根據鯉魚的特性,賦以生活向上、美滿、幸福的象征。在浙江紹興地區,每逢除夕,要舉行“祝福”儀式。在祭品中總要用一尾活鯉魚,或懸掛在木頭做的“龍門架”上,或放在水盆裏,均取象征來年興旺、幸福之意。在我國婚禮的聘物中,經過精心挑選,不管動物、植物都含有象征意義。遠在漢代,就把送聘物列入婚姻程序。每種禮品,內有謁文,外有讚文,均賦以象征意義。到了唐代,仍承此俗。據唐段成式《酉陽雜俎》載:“婚禮納采有合歡、嘉禾、阿膠、九子蒲、朱葦、雙石、棉絮、長命縷、幹漆九事,皆有詞。”此中的合歡寓有闔家歡樂之義;膠、漆象征夫婦結合牢固;棉絮象征雙方情意綿綿,寓溫柔和順之意;雙石則象征夫妻恩愛,天長地久,牢不可破。
第二類,象征符號
這是一種直接表達意象的帶有象征性的符號。中國的卦也好,爻也好,都是運用符號來象征自然變化和人事休咎。《易·係辭下》載,“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孔穎達疏:“謂卦為萬物象者,法像萬物,猶者乾卦之象法象於天也。”因此,《周易》中的卦和爻都是一種“象”。通過“象”來模擬客觀現象,也就是描寫萬物形象,有“寫象”之稱。所不同者,《周易》是以“象”來判斷一定的吉凶休咎,而象征民俗則是通過作為符號的各種物體、事象、圖像等來表示某種概念或某種思想感情。如,是古代一種祝吉的符號,隨印度佛教傳入中國,唐武則天長壽二年(693)定此字讀為“萬”,意為“吉祥萬德之所集”。以後曆代相傳,凡綴此符號,均為吉祥的象征,中國的塔吉克族,在“乞托乞迪爾節”中,各家都要舉行大掃除。掃畢,要在四麵牆上用麵粉和成的白色漿液,塗寫圖案,以示迎福。此符號為人畜興旺的吉祥象征。在山西、浙江等地的農村,每逢春節,人們將紅紙裁成菱形,寫上“有”,貼於米麵缸或糧囤上,這是一種象征家庭年年富裕的符號。又如龍的圖案曾作為中國舊皇權的象征。從周代開始,中國的天子、諸侯、卿大夫所穿冕服上的圖紋,其次序為在玄衣上繪日、月、星、龍、山、華蟲(雉)、火、宗彝(宗廟彝器),在裳上繡藻(水草)、粉、黻(金斧形)、黼(兩已相背形),共十二章,均有含義和象征,日、月、星,取其照臨光明,如三光之耀;龍,象征人君的應機布教而善於變化;山,象征王者鎮重安靜四方,如此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