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法蘭克福:第一桶金(1)(1 / 3)

自1356年以來,法蘭克福(Frankfort)在帝國選舉中一直占據主要位置,18世紀下半葉期間,更是在德國的大城市中奪得統治地位。早在1245年成為東法蘭克斯(EastFranks)王國的首都之前,它已經是這個帝國唯一的臣屬國,無論經曆多少興衰變遷,它始終維持著它的領導地位沒有改變。在法國革命之前的最後幾個世紀,它得到了迅速的擴張,大約擁有35000居民,其中1/10是猶太人。由於它非常靠近萊茵河大水係和法國與荷蘭的邊境,因此成為了德國與西方國家貿易的門戶,除此之外,同英國的貿易也構成其居民活動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

這樣的城市,對具有特殊的貿易和金融天賦的猶太種族成員來說無疑具有巨大的吸引力。而且,隨著中世紀的結束,猶太人在法蘭克福更加自由。首先,他們在居住方麵就沒有被設置任何障礙。直到商業住區的非猶太成員看到由於這些頗具企圖心的猶太人所帶來的競爭讓他們不得不承受很多痛苦,而在與猶太人的混居中,基督教市民在人數上占優勢,由此便開始了一個嚴酷壓迫猶太人的時期。為了迫使他們從城鎮裏最重要的教堂附近離開,他們被1462年通過的一部法律命令離開他們已在裏麵居住的房子,而搬遷到特意為他們設定的一個居住區——所謂的“猶太城”。然而,這個區域隻由一個孤立而黑暗的小巷組成,大約12英尺寬,而地勢,正如歌德所說,介於城牆和一個溝渠之間。近300多年的時間,這個地方一直是法蘭克福猶太人單一的定居地,而後來他們在城裏越來越不受其他居民的歡迎。

早在17世紀20年代,在菲特米爾茨(Fettmilch)的領導下,爆發了一次暴動,其目的之一就是把猶太人驅趕出法蘭克福。這個目的真的通過謀殺和掠奪而實現了。盡管猶太人很快回到城裏,但是他們必須遵從無數的限製和規定,這一切體現在一部針對所謂“猶太身份”的特定法律中。他們被迫繳納人頭稅,還被迫購買他們的人身和財產“保險”,就像城裏的外來人口一樣。因此他們開始被稱為“受保護的猶太人”。他們的家族成員人數將被限製在500人以內,一年隻允許12人結婚,如果一個家族趨於消亡,這個數字才有可能增加。猶太人不允許獲得土地,不許學習耕作或手工藝。他們也被禁止在各種商品中從事貿易,比如水果、武器和絲綢。而且,除非定期集市期間,他們不得在居住地之外使用他們的任何用器。晚上、星期天或節假日,他們不得走出其居住地。甚至一個猶太人要過一座橋,也必須支付小費。他們不允許參觀公共旅店,更不能在城市的街道和廣場散步。按規定,猶太人還不能享有高規格的公眾尊重。當他們出現在公眾場合,通常會受到帶有輕蔑性的問候,甚至有人會往他們身上扔石頭。大街上的任何一個頑童都能對一個過路的猶太人說:“猶太人,履行你的義務。”然後這個猶太人必須走到一邊,並脫下他的帽子。因此,可以說,幾乎沒有任何地方比法蘭克福更令猶太人痛苦。

羅斯柴爾德家族的祖先就生活於像法蘭克福“猶太城”這樣的環境之中。而比梅耶·阿姆斯洛·羅斯柴爾德(MeyerAmschelRothschild)更早的祖先,則生活於16世紀中葉,他們奠定了這個家族未來偉大事業的基礎。我們之所以知道他們的名字,原因是他們的墳墓已經在法蘭克福的老猶太人公墓地受到保護。以前猶太人區的房子不計其數,每間房子都被一個特定顏色的護板或標記區別出來。羅斯柴爾德家族成員的房子帶有一個紅色的小護板,毫無疑問,這是因為他們要感謝他們家族名望的事實。1585年,在紅色的小護板上第一次寫上“埃薩克·埃爾查納(IsaakElchanan)”,他父親的墓碑上簡單寫有埃爾查納這個名字。大約一個世紀之後,納法塔利·赫爾茲(NaftaliHirz)在這個標有紅色護板的地方留有一個破敗不堪的老建築,在那裏這個家族追溯到了它的名字,並占據所謂的豪斯·祖兒·辛特凡(HauszurHinterpfann),就在那裏,羅斯柴爾德家族的戶籍被定為“受保護的猶太人”。

直到梅耶·阿姆斯洛·羅斯柴爾德出生——1743年,這個家族基本上從事不同的零售生意。在18世紀初期,他們已在小範圍內成為貨幣兌換者。從偶然保存下來的繳稅記錄顯示,他們雖然不是一個貧窮的猶太人家庭,不過他們的生活隻能算是適度殷實罷了。

1755年,12歲的梅耶·阿姆斯洛父母雙雙亡故,作為最大的兒子他繼承了一些小遺產。這刺激他帶著在兒童時代,父母灌輸給他的活力和勤奮投入到生活的戰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