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移民甘肅邊郡
移民實邊始於秦代。漢高祖剛即帝位就下詔:“諸侯子在關中者複之十二歲,其歸者半之。”鼓勵複員的軍人留在秦隴地區,以充實這裏的人口和勞動力。文帝前元十一年(前169年),晁錯針對西北邊境的形勢提出“募民實邊”的措施,建議使用免稅、賜爵、贖罪、給以配偶等優厚的待遇,招募內地郡縣奴婢、罪人和平民移居邊境地區,讓他們平時居住耕作,修城挖溝,匈奴騎兵侵擾時則人自為戰,保衛家園。晁錯的建議為漢文帝所采納。自此,開始招募內地民眾到邊地家居墾耕。
漢武帝時,通過軍事行動,漢軍占領了河套及其以南地區,又將廣袤的河西走廊變成了漢的新辟疆土。這兩塊地方本來就地廣人稀,匈奴被打敗後,於是“地空”。這兩塊地方,既是反擊匈奴、斷其右臂的前線,又氣候溫和,有大片適於農作物生長的肥沃土地。為了鞏固對這些地方的占領,加強邊防建設,為抗擊匈奴的大軍提供物資和糧草,漢朝大量向新秦中、河西移民。
漢武帝時期向今甘肅地區的移民主要有五次。
第一次是元狩三年(前120年)向關以西及朔方以南新秦中移民70萬人。史載:“其明年,山東被水災,民多饑乏。於是天子遣使者虛郡國倉廥,以振貧民。猶不足,又募豪富人相貸假。尚不能相救,乃徙貧民於關以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七十餘萬口,衣食皆仰給縣官。數歲,假予產業,使者分部護之,冠蓋相望。其費以億計,不可勝數。”原來,元朔二年(前127年)正月,漢軍收複河南地,設置朔方郡和五原郡。當年夏天就已“募民徙朔方十萬口”。這次移民的目的地一為關以西,二為朔方以南新秦中。所謂關以西,所指何關,無任何資料說明。但秦漢時所謂關東、關西之關皆指函穀關。函穀關以西,主要指今陝西、甘肅和寧夏諸省。朔方以南新秦中,如淳注釋道:“長安已北,朔方已南。”由上,可以說這次移民的目的地,包括了今甘肅的大部分地區,尤其是隴山東西及北部一帶。漢朝的這次移民可以視為救災式的移民。此前一年山東(太行山以東,含今河南、河北、山東等省)發生水災,災民甚多,武帝派使者將當地的糧食倉庫全部打開,賑濟貧民,還是不夠。又號召富人拿出糧食貸給貧民,也還是解決不了問題。正好新秦中等地需要充實人口,於是朝廷實行了這一次大規模的移民行動,將山東的70多萬人遷移到西部地區。這次移民的衣食供給完全由國家包幹,而且派遣朝廷的使者,分部將他們護送到遷移之地。當時,從山東到關西冠蓋相望,人數很多,頗為壯觀。國家為這次移民活動花費了以億計的經費。
這次移民,《漢書·武帝紀》係於元狩四年冬,言:“四年冬,有司言關東貧民徙隴西、北地、西河、上郡、會稽凡七十二萬五千口,縣官衣食振業,用度不足,請收銀錫造白金及皮幣以足用。初算緡錢。”我們知道,上引《平準書》一段文字,《資治通鑒》係於元狩三年,司馬光是通過充分考證才做出如此判斷的。70多萬人的移民工作不可能在短短的一兩個月內就能完成。而《武帝紀》所言,乃因移民花費經費過大,而有司提出的彌補經費缺口的辦法。所言移民遷徙地名,倒可以補《平準書》之不足。所說隴西、北地、西河、上郡皆為“長安已西、朔方已南”的地域範圍,與我們上文的判斷並無矛盾。隻是“會稽”這一個遷移地,史書並無其他文字,不好細說。但因其距離關東更遠,所遷人口的數量當不是很大。
第二次是元狩四年(前119年)始築令居以西向河西的移民。元狩二年漢軍占領河西,武帝聽從張騫意見,想勸說烏孫“東居故地”,以填補河西人口的空白。在張騫出使的同時,漢朝開始向河西地區移民。史書稱“驃騎將軍擊破匈奴右地,降渾邪、休屠王,遂空其地,始築令居以西,初置酒泉郡,後稍發徙民充實之”。這次移民規模可能不大,因為漢武帝將充實河西的希望正寄托於烏孫。
第三次是元狩五年(前118年),“徙天下奸猾吏民於邊”。這是一次懲罰性移民,就是將全國各地為非作歹、奸險狡猾的官吏和平民全都遷徙到邊境地區。甘肅是當時的邊境地區之一,故而也是這次的移民地。據《漢書·地理誌》所載河平元年各郡人口數統計,全國人口總數為59594978人,若奸猾人數占總人口的3%,也達到1787849人。當然南北邊地很多,若往甘肅地區移民占其中的1/10,也有近18萬。天漢二年(前99年),李陵率步卒5000出居延,北行30日,至浚稽山被匈奴單於3萬騎兵包圍,戰不利。“陵曰:‘吾士氣少衰而鼓不起者,何也?軍中豈有女子乎?’始軍出時,關東群盜妻子徙邊者隨軍為卒妻婦,大匿車中。陵搜得,皆劍斬之。明日複戰,斬首三千餘級。”這裏所說的“關東群盜妻子徙邊者”,恐即指元狩五年所徙“天下奸猾吏民”中的人。
第四次移民是元鼎六年(前111年)秋向河西的移民。張騫第二次出使西域想勸說烏孫東歸,由於烏孫國內正因昆莫次子與長孫對立而鬧得不可開交,昆莫窮於應付,沒有辦法答應張騫要其東歸故地的要求。元鼎二年張騫使西域還,向武帝報告了出使西域的情況。漢武帝眼看“渾邪地空無人”已數年,新建的河西郡縣人口等太少,於是,元鼎六年,漢軍又一次發動清除河西等地匈奴殘餘的軍事行動,然後實施向河西的移民。史書稱:“又遣浮沮將軍公孫賀出九原,匈河將軍趙破奴出令居,皆二千餘裏,不見虜而還。乃分武威、酒泉地置張掖、敦煌郡,徙民以實之。”這次移民的數目,史書上沒有記載,但漢朝既然要在河西設置四郡數十縣,幾萬人口是無法“實之的”,所以其數量應在10萬以上,是一次大規模的移民。敦煌著名大姓索氏就是這一次遷到敦煌的。敦煌文書P.2625《敦煌名族誌》“索氏”條記載:
漢武帝時,太中大夫索撫、丞相趙周直諫忤旨,徙邊,以元鼎六年從钜鹿南和遷於敦煌。
第五次是平帝元始二年(2年),改安定呼池苑為安民縣,招募貧民遷移於此。《漢書·平帝紀》載:“元始二年,罷安定呼池苑,以為安民縣,起官寺市裏,募徙貧民,縣次給食。至徙所,賜田宅什器,假與犁、牛、種、食。”安民縣,顏師古注為:“中山之安定也。”查《漢書·地理誌》西漢時無安民縣,卻有三個安定:一為安定郡,治高平,今寧夏固原,屬地包括今甘肅平涼及慶陽部分地區;一為安定郡之安定縣,治今甘肅平涼市涇川縣水泉寺村;一為巨鹿郡之安定侯囯,在今河北深州市西。要辨明設縣以安民的安定縣並不困難。據《漢書·王子侯者年表下》安定侯國係燕剌王子劉賢於本始元年(前73年)七月的封國,至第三代侯劉昱時才被廢。既然以平帝時郡縣情況為依據的《地理誌》仍稱巨鹿之安定為侯國,則此處不可能是國家牧馬苑,更不可能改苑為縣。另外,西漢的牧馬苑為文景時始建,據《漢官儀》卷上,“牧師苑三十六所,分置西北邊,分養馬三十萬頭”。巨鹿屬冀州刺史部,不在西或北,也不在邊境地區,不可能在那裏設牧師苑。敦煌懸泉漢簡 Ⅱ90DXT0115①:1號簡文雲:
明昭哀閔百姓被災害,困乏毋訾,毋以自澹(贍),為擇肥壤地,罷安定郡呼池苑,為築廬舍。
漢簡證明《平帝紀》中“安定呼池苑”中安定乃郡名,而非縣名。三十六苑之一的呼池苑設於安定郡。平帝時,朝廷將呼池苑撤銷,改設為安民縣,用以安置遭災荒的貧民,故而書中稱為安民縣。這次招募了多少人遷徙到安定縣去,史無明文。從當時安定郡“戶四萬二千七百二十五,口十四萬三千二百九十四。縣二十一”來看,該縣移民恐在5000人左右。
向甘肅各地的小規模移民也不少。當時遷徙的主要對象有“關東下貧,或以抱怨過當,或悖逆亡道,家屬徙焉”等。
“關東下貧”就是中原地區生活無著落,生存不下去的貧苦農民,他們占據了移民的大多數。一般說來,農民的鄉土意識濃厚,“安土重遷”,隻要還能生存下去,就不會遷徙。這些移民大都是遇到嚴重自然災害或家庭遭遇重大事故,生活無著時,才願意遷移到荒無人煙且充滿危險的邊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