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第十一夜 三 婚 上(1 / 2)

彭繼華一生結過三次婚。第一次婚姻她嫁到劉家,丈夫劉福臨是個商人。家財萬貫,全國大中城市中都有他的生意。主要經營錢莊和當鋪。

彭繼華十六歲嫁到劉家後,就過著非常奢侈的生活。每日三餐的菜肴不許重複,丫鬟婆子一個月就換一次。原因很簡單,怕使用時間長了摸清了她家的底後,偷她們的財物。

彭繼華、劉福臨結婚一年後生下一個女兒,全家人視如掌上明珠,取名愛蓮。愛蓮七個月後彭繼華就在孩子的耳邊整日的念叨著;

“我女兒命好,出生在這麼富有的家庭,出生就享福。給媽記住了,我的女兒天生是使奴喚被的命,就是欺負別人的命,誰要是敢欺負你,你就給我狠狠地撓他,他要是敢還手,咱就叫咱家的打手廢了他。”

所以,愛蓮從懂一點事兒開始,就在媽媽的教誨下曲型的成長著。從聽不懂人話到不會辦人事隻用了三年的時間。三歲那年春天。愛蓮迷上玩兒火,無論是家裏的哪位長輩引導她、哄她。動用了各種手段,愛蓮就是不能丟掉手中的洋火。幾次,她用洋火點燃了廚房裏的柴火,最大的那把火把整個廚房全部燒毀。彭繼華不但沒有責備女兒,反倒是誇女兒有膽量,將來定是能在男人們麵前辦大事的人。

冬季到來後,愛動的愛蓮天剛亮就在院中玩耍,天黑後還哭著罵天為什麼黑的這樣早,就是不肯回屋。溺愛女兒的彭繼華竟然想出一個別出心裁的方法,在屋裏放上劈材點燃照亮黑暗幫女兒取暖。打開窗戶,敞開門排放劈材燃燒時產生的濃煙。

如此獨特的照明方法愛蓮自然是很高興,然而,十幾天後又沒了興趣,站在火堆前翹著小嘴生氣。疼的彭繼華想盡方法哄女兒開心。當她無意間拿起燃燒的木材伸出窗外觀看院中行人時,那個被她高舉的木材上麵的火苗無意間點燃了開著的窗戶紙,發出的響聲竟然將她的寶貝女兒逗笑了,彭繼華馬上將手中的火把交到孩子的手中,笑著說道;

“是很好玩的,一張薄薄的紙點燃後竟然會發出這麼好聽的聲音,來!寶貝給媽點火,隻要你高興,就是把咱家的房子全部點著了,也沒人敢說個不字。誰敢說個不字你媽我就將他打趴下叫你當馬騎。來!給媽把那一扇窗戶點著了。”

當愛蓮在媽媽的懷裏舉起手中的火把指向那扇開著的窗戶時,一陣大風吹到火把上,火把上的火苗火勢大增霎時就增大幾十倍,快速的竄上窗戶,衝破窗戶紙,將木製的窗戶全部點燃。火勢借著風勢,呼叫著竄上房頂,蘆葦編製的房頂馬上就成了火的犧牲品,短時間內就全部燃燒起來。

“起火了!失火了!快救火!”

彭繼華呼喊著,抱著女兒跑出房門,跑到院中,拚命的呼叫著。風大了,火燒起來了。很快,整個院子在狂風的吹動下,變成了一片火海。

大火燒到第二天太陽落山後,才慢慢地熄滅。劉家人看自己的房舍全部葬送在火海之中,哭聲一片。

“分家,不能在和那個不懂人話的女人在一起過日子了!”

“對!分家!這場大火就是她母女放的。咱不能原諒她們!”

“劉福臨你說,你們對這場火是不是該負全部的責任?”

“靜一靜!我請大家靜一靜,我劉福臨對這場火負全部責任,分家!我同意,我一家三口淨身退出。”

“劉福臨你是不是腦袋進水了?憑什麼咱三口人淨身出戶?”

“就憑你今天的所作所為!福臨那!今天的事的確叫人很難接受。你要是不給大家一個交代,你爺爺我心裏也是很不平衡啊。這樣吧,咱老家的縣城裏有一處買賣,一所院子。你就領著他娘倆回老家吧!”

彭繼華一萬個不願意回到那個窮鄉僻壤,回到那個常鬧土匪的縣城。沒辦法,今天的禍惹的太大了,知道繼續留在大家身邊的後果是什麼的彭繼華。一家三口人隻好趕著一套馬車離開了她最能炫耀自己的、親手燒毀的劉家大院。

回到縣城的彭繼華,依舊是生活在自己的霸道世界裏,不但走出家門結交社會上的朋友,還長期的夜不歸宿。對女兒、丈夫也是非打即罵,還不時的給本分的丈夫製造出種種緋聞。每次,對他的無禮行為,丈夫都是默默地忍受,女兒都是無聲的哭泣。

愛蓮十六歲,不甘寂寞的彭繼華和當地土匪勾結在一起,設計綁走愛蓮,逼迫劉福臨出十萬大洋錢贖人。劉福臨隻好將自己苦心經營的買賣當掉,拿出家中的所有積蓄湊大洋八萬找到中間人,好話說盡求土匪放人。得到的答覆是回家等信。

夜裏,劉福臨躺在床上,看著身邊多日沒回家的妻子,想著不知死活的女兒,思緒萬千。唯一的期盼就是中間人能幫她贖回自己的女兒,哪怕是女兒的貞潔不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