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世祖武皇帝泰始九年(公元273年)
吳人多言祥瑞者,吳主以問侍中韋昭,昭曰:“此家人筐篋(qiè)中物耳!”昭領左國史,吳主欲為其父作紀,昭曰:“文皇不登帝位,當為傳,不當為紀。”吳主不悅,漸見責怒。
吳國最後一個皇帝孫皓是孫權的孫子,廢太子孫和的兒子。
孫權實際上執掌江東五十三年,在皇帝位二十四年,享年七十一歲;孫權死後小兒子孫亮繼位,孫亮在位八年,卒時年僅十八歲;下來孫亮的哥哥孫休繼位,孫休在位六年,活到三十歲;孫休死後,在大臣主持下,帝位沒有傳給他的兒子,而傳給了他哥哥孫和的兒子孫皓。孫皓在位十七年(在位不足一年按一年計),活到四十三歲。
自孫權229年稱帝到280年孫皓降晉,國祚一共五十二年。
孫皓這個人是很聰明的,說他在封國的時候,有人算命說他當大貴,“皓陰喜而不敢泄”,在權力場上,能沉住氣是第一條。根據年齡推算,孫權導演“兩宮爭構”時,孫皓應該在七八歲左右,已經朦朧懂事,生長在太子家裏,所以他在政治上相當地早熟。
孫皓和司馬炎相繼登基做皇帝,剛上台的時候,史稱他“發優詔,恤士民,開倉廩,振貧乏,科出宮女以配無妻者,禽獸養於苑中者皆放之,當時翕然稱為明主”。
但是後來就變了,首先是貶、殺孫休的老婆,也就是朱太後,把孫休的兩個大一點的兒子也殺掉,把擁立自己的丞相濮陽興和左將軍張布也殺掉。孫皓從小在政治鬥爭的大風大浪裏闖過來,對人性惡的一麵一定有深刻體會,深知權力的重要性,所以凡是對自己有威脅的都先下手為強,免得權柄再從手中跌落。
失而複得,更加珍惜,不信看看“文革”中過來的老幹部和他們的子女們。
孫皓不能正確對待“兩宮爭構”,所以上台以後,報複心理一直沒有消退,對朝臣骨子裏有種仇恨,而且他自以為自己根正苗紅,作為太子的兒子回歸皇位也是天經地義。所以他對濮陽興、張布這樣擁戴他做皇帝的功臣也沒有感恩之心,也不會留情,不論有仇有恩的,隻要稍不稱意,就立馬殺之。
韋昭是吳國史官,孫皓要他把自己的父親孫和列入“紀”,韋昭兄是嚴守學術規範的:“您親爹沒有親自做過皇帝,所以‘當為傳,不當為紀’。”
孫皓倒是頗有祖風,愛招呼群臣大擺宴筵,而且每次都是強行勸酒。能喝一斤喝八兩,這樣的大臣要下崗;能喝二兩喝一斤,這樣的大臣是愛卿。孫皓宴會時規定的及格量是七升,韋昭年紀大了,不勝酒力,希望能以茶代酒。孫皓心裏直哼哼,丫的你都不能以紀代傳,憑什麼可以以茶代酒?
韋昭就這樣被關到監獄,他在獄中瘋狂著書,希望以此將功脫罪,孫皓又嫌他的書上麵有汙垢,擔心會把監獄裏的傳染病帶出來,最終還是殺了這位已經七十多歲的史官。
在晉吳最後的對峙時代,吳國皇帝孫皓不像是晉國的競爭者,而更像是晉國的臥底,他瘋狂地消解吳國的凝聚力,瘋狂地削弱吳國的戰鬥力,後來司馬炎封他為“歸命侯”,可以理解為勝利完成任務、回家交付使命。
關於孫皓的酷虐,在當時就是個話題。司馬炎滅吳以後接見了孫皓,司馬炎對孫皓說:“朕設此座以待卿久矣。”孫皓嘴上還不願服輸:“臣於南方,亦設此座以待陛下。”
賈充是刑法專家,正好借這個機會詢問孫皓:“聞君在南方鑿人目,剝人麵皮,此何等刑也?”皓曰:“人臣有弑其君及奸回不忠者,則加此刑耳。”史書謂“充默然甚愧,而皓顏色無怍”。
聽這意思,賈充賈公閭要是落到孫皓手裏,恐怕是要被鑿目剝皮的——這咱先不管他——在孫皓自己看來,並沒有虐待人類的問題。
裴鬆之在《三國誌》注釋中記載:吳平後,晉侍中庾峻等問皓侍中李仁曰:“聞吳主披人麵,刖(yuè)人足,有諸乎?”仁曰:“以告者過也。君子惡居下流,天下之惡皆歸焉。蓋此事也,若信有之,亦不足怪。昔唐、虞五刑,三代七辟,肉刑之製,未為酷虐。皓為一國之主,秉殺生之柄,罪人陷法,加之以懲,何足多罪!”
這位做過孫皓侍中的李仁,對於孫皓的各種不人道行為有自己的解釋。
他說這種剝人麵皮、鑿人眼睛的事情,你願意相信就有,也沒有什麼好奇怪的,這種刑法在堯舜這樣聖君的時候也有啊。孫皓作為國君,有殺伐的權力,怎麼會沒有呢?問題是,隻要政治正確,政權的名聲好,就是冤殺了你,你也沒地兒抱怨,沒地兒上訪;如果像孫皓這樣的亡國之君,名聲大大地壞了,你即使接受他的獎賞,大家也不會羨慕你。做什麼不重要,重要的是誰做。
我以為李仁的話觸及了中國政治和中國曆史的本質,成王敗寇,好名聲和壞名聲都有集聚效應。錦上添花,落井下石,橘生淮南則為橘,生於淮北則為枳,有了現代的宣傳機器,橘還能生蘋果和香蕉,你信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