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顯王七年(公元前362年)
秦獻公薨,子孝公立。孝公生二十一年矣。是時河、山以東強國六,淮、泗之間小國十餘,楚、魏與秦接界。魏築長城,自鄭濱洛以北有上郡;楚自漢中,南有巴、黔中;皆以夷翟遇秦,擯斥之,不得與中國之會盟。於是孝公發憤,布德修政,欲以強秦。
周顯王八年(公元前361年)
孝公下令國中曰:“昔我穆公,自岐、雍之間修德行武,東平晉亂,以河為界,西霸戎翟,廣地千裏,天子致伯,諸侯畢賀,為後世開業甚光美。會往者厲、躁、簡公、出子之不寧,國家內憂,未遑外事。三晉攻奪我先君河西地,醜莫大焉。獻公即位,鎮撫邊境,徙治櫟陽,且欲東伐,複穆公之故地,修穆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於心。賓客群臣有能出奇計強秦者,吾且尊官,與之分土。”
秦國雖然是老牌的諸侯國,但地處偏遠,被認為是夷狄,基本上不能參與國際主流社會的事務,總之,秦國的國際環境不好,國際地位很低。
一個人被他人排斥,一個國家被國際社會排斥,孤獨、憤懣的心情是相通的。孤憤有時是一種催人上進的力量,因為孤獨,因為沒有同情和憐憫,所以他沒有辦法成為可憐兮兮的弱者。從這個意義上講,有時候孤立敵人未必是一件劃算的事情。
1688年,英國為防止天主教徒承襲王位,邀請當時的國王詹姆斯二世的女婿、荷蘭執政奧蘭治親王威廉來英國,保護英國的宗教、自由和財產。信奉新教的威廉接受邀請,1689年1月在倫敦召開的議會全體會議上,宣布詹姆斯二世遜位,由威廉和妻子瑪麗共同統治英國,稱威廉三世和瑪麗二世。同時議會向威廉提出了《權利宣言》。
宣言譴責詹姆斯二世破壞法律的行為;指出以後國王未經議會同意不能停止任何法律的效力;不經議會同意不能征收賦稅,也就是“不代表不納稅”;天主教徒不能擔任國王,國王不能與天主教徒結婚等。威廉接受宣言中提出的要求。宣言於當年10月經議會正式批準定為法律,即《權利法案》。因為《權利法案》的基本精神和歐洲大陸天主教勢力相抵觸,英國在此後的一段時間裏,就處於一種孤立的狀態,你一個人超前了,就會孤立,但這種孤立是“光榮孤立”。
秦國和英國一樣,地處邊緣,但由於勇敢地進行了政治體製的變革,和所謂主流社會有了矛盾和抵觸,盡管孤立起來了,但是卻有了囊括四海的可能性。
秦孝公強秦的第一個法令就是《求賢令》:“賓客群臣有能出奇計強秦者,吾且尊官,與之分土。”
這就是我們前麵講過的在危機下的一種言路開放。不過,秦孝公許的願我們不敢全信,“尊官”(給予很高的官職)能做到,“分土”卻未必。不管怎麼樣,在中國,政治領袖一旦有這種姿態,他十次有十次不會落空。
秦孝公在位二十四年,從秦孝公到秦始皇,一百多年,共有七代領導人,堅持了富國強兵的基本國策,秦國從一個邊緣化的小國,發展成七強之一,繼而一統華夏,建立了大帝國。
秦國在激烈的競爭中,連續七任而沒有出現渾蛋國君,在中國曆史上比較少見。近代史學家認為,當時諸國,接近於異族的都強,居於腹地的都弱,因為一則與戎狄競爭最烈,磨礪則強;二則地方荒漠,拓土易廣。秦國周邊環境惡劣是外因,至於內部因素,我們接下來邊讀邊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