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喬斯琳離開巴黎的不在場證明純屬偽造。”夏洛克說。“我們可以來設想一下,喬斯琳在周二、周三、周四這三天裏都做了什麼?”
“毫無疑問,如果喬斯琳是凶手,周二時,她就得在倫敦。中午的時候,她就不可能出現在巴黎那家木頭餐館。但是我們卻找不出突破性的反證來。”
夏洛克將雙手十指交叉:“那我們就按時間順序一步一步地來假設。”
華生取過來一張紙,將夏洛克將要說出的時間及事件列在上麵。已方便自己分析。
“周二的時候,雕像公司將貨箱送到倫敦機場,並在機場貨運中心辦理托送手續,隨及貨箱在當天深夜裝進飛往倫敦的飛機。第二天,也就是周三的上午十點,貨箱從倫敦機場取出並運到倉庫。從周二晚上到周三上午,她應該都在倫敦才對。這會給你什麼啟發,華生?”
華生點頭;“如果從她要完成所做事情的時間來看,她要做到在倫敦找到吉恩的住處、殺害傑尼爾裝入貨箱、再進入吉恩的房子製造嫁禍他的證據,她就一定得在周二就到達倫敦。因為周三和周四她要弄箱子的事——從倫敦機場接箱子運到倉庫,裝入屍體再運回巴黎。
現在唯一想不通的是,她這麼做的原因是什麼?既然運回了巴黎,為什麼又要在四月五日再次寄回倫敦。既然一開始就想把屍體寄給吉恩,為什麼不在倫敦時就直接寄給他?而要先運回巴黎再寄回來呢?難道是為了裝上那些錢嗎?可是又為什麼要裝上那麼多的錢呢?到底有什麼用意?
雖然喬斯琳有情殺的動機,可是在運送屍體的方式上卻完全說不通了。就算她極度憎恨吉恩,將屍體直接扔在他的家裏不更能起到嫁禍的作用嗎?
如果這裏解釋不通,我就傾向於她是無罪的。”
夏洛克說:“把這個問題先放在一邊。繼續琢磨關於時間的問題。喬斯琳將怎麼安排時間才能做到即有不在場證據,又能做完那些事。”
華生嚐試著解釋這裏:“周二,喬斯琳要趕到倫敦,並潛入吉恩的房子,她就得搭早上的飛機。可是有人看到她八點鍾在巴黎公司出現過,中午又在木頭餐館進餐。那她就不可能去倫敦。這裏的時間有很大出入。
周三,她應該在倫敦。但喬斯琳曾對我們說她去了紐約的父親家裏,當然她說她並沒有見到父親,她父親當時正在倫敦開會。但她確實有目擊證人證明她去過紐約,她父親家的保鏢說在深夜看到她回到家。有沒有可能她是從倫敦飛去紐約呢。天。簡直太瘋狂了——她要在周二做完殺死傑尼爾和製造嫁禍吉恩的證據,然後連夜飛去紐約,在當天深夜出現在她父親家,並被守門的保鏢看見。
然後她還需要立即飛回倫敦,趕在周三演員將貨箱從機場取出並送到倉庫的這個時間之前,等到工人和演員都走了。她也許是在那時把貨箱裏的雕像取出,把傑尼爾的屍體裝進去。之後她所說的她在紐約的活動,都沒有目擊證人,她是否去了她父親的私人影院看了《裏約大冒險》。可以看成她自己的編造。”
“看來完全有可能。”夏洛克給予肯定。
“可是這太瘋狂了。”華生難以相信。“她要在兩天內在巴黎、倫敦、紐約之間飛來飛去。這比貨箱來回運了三次還不可思議。”
“會比殺人更瘋狂嗎?”夏洛克敲擊了幾下電腦的鍵盤:“旅遊指南網站上的記錄顯示,周二下午一共有兩架有從倫敦飛往紐約的航班。在晚上到達紐約完全有可能。看來我們走上了調查的正軌。”
“可是,就是關於周三這裏可以做出說明了。但周二呢?怎麼解釋她的行蹤?怎麼解釋她在木頭餐館用餐?如果她在那時已經飛去了倫敦。”
夏洛克非常熱衷於這種自我盤問的推理方式。此刻,他又回到電話問題上來了。“如果喬斯琳去了倫敦,中午的時候,她很可能就是從倫敦打出的那一通電話。”
“可是,喬斯琳在木頭餐館打電話是有目擊證人的。”華生說,他做出一副泄氣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