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第四十二章 當依戀型人格遇上孤獨型人格(1 / 2)

當嬰兒出生前,母親的子宮為他提供了一個完美的生活環境:最適宜的溫度和自動的營養供給,甚至呼吸也不必自己勞神,這是嬰兒的安全和舒適的生活世界。但是當他與母體分離後,即麵對著一個陌生的世界:周圍的空氣溫度使他感到不舒服,氧氣和食物需要自己獲取,這一切都使他感到自己生存受到了挑戰。

如果他在需要的時候立即能得到母親的情愛和懷抱,他便感到回到了原來安全舒適的母體裏。但是如果在他餓的時候得不到母親的情愛,不舒適和不安的時候不能立即得到母親的懷抱,他便感到了死的威脅。因為這時候的孩子沒有任何自我生存的能力,完全依賴於母親的嗬護,所以在這一階段,生存是嬰兒生命的全部目的,對母親的依戀也就成為他的最基本的需要,如果這一需要不能得到滿足,即造成了嬰兒的心裏傷害。

嬰兒大聲的哭泣便是表達了他對死亡的恐懼,而不僅僅是成人認為的一般意義上的哭鬧。當然,百分之百能滿足嬰兒對依戀的心理需要的母親幾乎沒有。由於各種原因,即便最疼愛孩子的母親也會有疏忽的時候,也有由於忙於其它事情而不能立即滿足嬰兒的需要的時候。

但是生活現實中也確實存在著一些情感冷漠的母親,她們對嬰兒的哭聲充耳不聞,她們感到嬰兒是自己生活中的負擔和煩惱的根源。由於嬰兒對依戀的需要得不到滿足而造成的傷害程度不同,形成了不同的人格類型並伴隨他們終生。(依戀期指嬰兒0-18個月)

兒童:對遺棄的恐懼

一些母親對孩子依戀需要的反應不穩定:有時候能滿足孩子的需要,而有時候則不能。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可能是多種的,如母親的情緒不穩定,沒有適應做母親的角色,有時冷淡煩躁,有時嗬護有加。或者一個愛護孩子的母親卻由於工作原因不能時時守在孩子身邊,還有的母親受了一些宣傳的影響,認為不能溺愛孩子,不能要吃就喂,一哭就抱,有意識地訓練孩子按頓吃奶的習慣等等,不到時間堅持不喂奶,任憑孩子哭鬧等等。

於是就形成了這樣的情況:嬰兒有時能得到他所需要的食物和嗬護,有時候則不能,在其需要得不到滿足時,他唯一所能做的事就是竭盡全力地大聲哭鬧。經過一段時間的哭鬧後,他的需要終於得到滿足。這樣的孩子不能建立起一個穩定的安全感,並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個觀念:隻有不斷的哭鬧才能得到他所需要的食物和愛護、才能生存下去。

嬰兒一方麵使出全身解數,努力地用哭鬧吸引母親的注意,從而使自己的依戀需要得到滿足,另一方麵卻又為自己受到冷落而感到憤怒。母親成為他的愉快與痛苦的同一源泉,他在生理和情感體驗上的愉快、滿足與憤怒、傷心交替出現。因而形成了他對母親的愛和恨並存的矛盾情感。這種兒童我們稱之為依戀兒童。

成年:依戀型人格

如果依戀兒的處境不能在後來的成長階段中得到改變,他們的心理發育就會停滯在依戀階段。他們在這一階段中沒有得到的需要將會成為其基本人格特征而伴隨終生。

在成年之後他們對依戀的需要始終存在,當他們進入了一個親密關係時,這種依戀傾向就會突出地表現出來。我們會發現他們在親密關係中的矛盾的中心不滿就是:“當我需要你的時候,你總是不在。”他們對親密接觸的要求似乎永無止境,每當他們認為自己被對方忽視的時候,便會感到被遺棄,就會憤怒,就會恐懼。

他們往往表現出強烈的占有欲,要求對方時時刻刻的關注,不能容忍絲毫的忽視和冷遇。他們總是在埋怨對方對自己不夠關心,辜負了自己的愛,並總是試圖用生氣,吵鬧,和威脅等手段來迫使對方來關心自己,滿足自己的心理需要,這和他們在嬰兒時期用哭鬧的方式來獲得母親的關心是一樣的。

由於強烈的不安感和對遺棄的恐懼,他們心中充滿了嫉妒和猜疑,無論對方如何表白,他們還是難以給對方以信任。生氣,哭鬧,吵架,猜疑嫉妒都是他們表達愛的方式,歸根結底,這是源於他們早年對母親懷有的愛與恨的矛盾情感。

安女士與男朋友王先生一起來到心理診室,安女士目前下崗在家,王先生是一個計算機公司的部門經理。安女士告訴心理谘詢師,王先生

每天光是忙著公司裏的事,心裏完全沒她。但是王先生卻說,事實上大部分周末他都是與安女士一起度過的。安女士也承認,周末通常還是挺愉快的,可是隻要王先生一忙工作,自己就很抑鬱,就感到自己被生活拋棄了。

她總是不斷地追問王先生是否真心愛她?是否真的要與她結婚?如果她得到了想要的回答,便十分滿足和愉快。如果王先生的表現不能令自己滿意,她便會十分傷心,並馬上轉為憤怒,開始用各種語言來刺傷對方,或者滔滔不絕地數落和抱怨王先生的種種“不是”,並且把他趕到客廳的沙發上去睡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