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一句問候如同天籟。從此,我不可救藥地對這個女人產生了要命的依賴,以至於當我看到她和一個帥氣的男人出現在我麵前時,我心裏怒火中燒。不過,那個男人很有本事。不過一個暑假的功夫,他讓我不得不喜歡上了他。他帶著我去他家玩遊戲,帶著我去泡網吧,帶著我一起騎重機車,帶著我做了許多爺們之間才能做的事情。他叫曲歌。那時候在我眼裏,他是最棒的男人。不過,我還是在心裏默默地和自己打賭,我希望我某一天會超過他,讓愛上他的女人愛上我。這是男人之間的較勁。當然,那時候我還隻是一個男孩。我在還未完全成熟的時候遇到了一枚熟女孫默默,她成就了我青春期所有對女人的幻想,導致我對與我同齡的女孩根本喜歡不起來。那種區別,就像青蘋果與紅蘋果,一個太澀,一個太甜。後來,我被外公送去了美國。臨走前,我用力捶了下曲歌的胸膛對他說,讓他好好對孫默默,因為等我長大我會不顧一切搶走他。他那時候笑著說,能搶走的就不是我的女人。我沒想到的是,等我從美國章來,聽到的卻是他們分手的消息。我的女神最終嫁的人,居然是一個身材高大又肥胖的外國佬,這對於我來說簡直是一種天大的諷刺。我發現我長大了,我依然沒有能力阻止一切的發生。所以,我不明理由地恨上了曲歌。我覺得他沒有承擔男人該承擔的責任,才會把自己的女人拱手讓人。那時候我的世界裏黑就是黑白就是白,沒有人教過過人生還有無數的灰色地帶,我一個人長大一個人建立自己的世界觀,我對周圍人的判斷都來源於我的腦海。沒有人告訴我對與錯。於是,我就這麼恨上了。直到後來的後來,我遇到了一個在我眼裏笨得像企鵝的姑娘。我上班第一天就看到她被人奚落卻一片沉默傻模樣,這讓我想到了很久很久以前,無數小孩朝我扔石頭的情形。她,勾起了我人生最黑暗的章憶。我更無法把她和孫默默對等起來,我不明白曲歌怎麼會喜歡這麼一個普普通通的女人,她和孫默默能有可比性麼?我一開始十分地瞧不起她,可是,當所有人都對我投來愛慕的目光而她卻始終一片澄靜的時候,我納悶了。我心想,我不會連這樣一個女人的心都搞不定,還是輸給曲歌吧?……我再一次與幼稚的自己較勁起來,做了一些我認為很沒有大腦的事情,我居然連續一個月給那個女人帶進口酸奶,我懷疑我是不是瘋了。她還一直不喝,這更令我抓狂。後來,我偶然聽到曲歌有一次和人談起這個傻姑娘,語氣裏都是肯定。那時候起,我開始真正關注這個傻姑娘,漸漸地,我突然發覺她身上的確有許多別人輕易看不到的閃光點。不過,這個姑娘對待工作過於認真了。我一向討厭認真的人。所以,我故意拉著她曠工,故意帶她去做一些她從來都不敢做的事情。我原本隻是想捉弄她,卻發現她並沒有被我捉弄道反而十分地享受,我發覺我又一次輸了……輸給這樣的一個女人,我真的特別不服氣。可是,她就是不愛我。她居然和孫默默一樣,又愛上了曲歌。嗬嗬,簡直就是一場災難。不過,她身上有一種莫名的磁場,讓我無法討厭她。雖然我看不慣她的種種,可是和她在一起的時候,我發覺自己變得十分輕鬆十分自在。那種感覺,就算和我多年的朋友們都不能給予我。這簡直就是孽緣。她就是劉勝男,一個第一眼看很普通、看久卻越來越覺得有味道的姑娘。她和孫默默完全是截然不同的兩種類型,一個清湯掛麵,一個濃妝豔抹。劉勝男很真實,她帶給我的是一種毫無壓力的輕鬆感。相比之下,孫默默顯得太虛,她和我談的,永遠是那些我根本不在意也不關心的話題。我很少去問自己內心真正在想些什麼,直到有一天,我發現我見不到劉勝男會忍不住想她、總是忍不住跑到她樓下去找她的時候,我自己都慌了。孫默默對我而言就像是天上的雲朵,我遠遠看著她風雲變幻就好。劉勝男不是,劉勝男是荒地上觸手可及的離離原上草,越看越美越心動,越想低頭去親手撫慰……可是,當我意識到我愛上這個傻姑娘的時候,TMD她又很操蛋地選擇了和曲歌在一起。嗬嗬,或許是命運弄人吧,我們注定喜歡上一樣的女人,也注定我是一樣的求而不得,沒有例外。就算如此,我想,隻要她幸福,就夠了。我顧永源本來就是孤魂野鬼,飄飄蕩蕩無所事事,一輩子也就這麼過去了……誰知道,打擊總是在不經意間接踵而至。
番外——顧永源2
我從沒想過我會被外公踢出局外,雖然我從沒在乎過錢。但是當我沒錢之後,我發現,錢真是一個好東西。我從前以為我和外公之間隻不過是單一的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關係,他並不愛我,他之所以養我是因為我是他唯一的後代。直到外公生命的最後一段時光,劉勝男那個傻姑娘陪著他度過了最後一段時間,也不知不覺感化了我,甚至,她不知不覺感化了外公。她的確是個好姑娘,願意為了我,陪著一個素不相識的老頭。這一點,這個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女孩能夠為我做到。外公離開了,命運很諷刺地告訴我原來我什麼都不是,我根本不是什麼繼承人,我與外公根本沒有血緣關係。嗬嗬。當這個消息傳來,我第一時間想的就是我該如何麵對以後的人生。在我懂事以前外婆安排了我所有的生活,在我懂事以後外公給了我源源不斷的金錢與物質。現在,我成年了,嚐遍了山珍海味之後,上天突然劈下一道閃電,告訴我我什麼都沒有了,我變成了一無所有的窮光蛋。當我正在剛正集團的最頂層時,我想,要麼我就這麼死去算了。反正活著,也沒人在乎。我站在那上麵低頭看著這一座我熟悉又陌生的城市,這裏沒一個人惦記我的存在關心我的死活,我曾經心目中的女神也不過是以我為跳板罷了,當外公的遺囑被公布之後,她眼裏轉瞬的冷漠傷了我。我試著張開雙手,卻始終沒有往下跳的勇氣。可是活著,我還能做什麼呢?劉勝男又出現了,這個女人似乎有聖母情結,總喜歡在一個人最脆弱的時候突然現身,然後給這個人留下一些不可磨滅的印象。我是這麼理解她的。她又一次挽救了我。沒有她,我或許最終還是會跳下去。像我這種一直缺愛的人,活著真的沒有什麼意義。不過,我在她麵前不能表現出來。男人麼,不能在一個女人麵前表現得太脆弱,那樣太不爺們。我假裝什麼事情都沒有地開始創業,開始折騰我的小俱樂部。起初我真的從這種創業過程中獲得了可貴的成就感和快樂,那些日子我什麼都不想,隻是隨著自己的腦袋不停地折騰、折騰、再折騰。可是很快,打擊又來了。孫默默找上門的時候我就知道沒有好事,這個女人隻會在一個人有利用價值的時候才會對他好,我明白的。盡管她裝得慈眉善目,盡管她表現出十分心疼我的模樣,但是不是的,她根本就是一個唯利是圖的女人。我知道我最終折騰不過她,所以我隻能用最淺顯的騙術從她那裏獲得一點點金錢上的補償。100萬對於她而言不過是毛毛雨,但是對於我來說卻不一樣。我又開始折騰酒吧,因為那時候我發現我已經漸漸喜歡上劉勝男那個傻姑娘了。這時候,我像所有男人一樣問自己一個問題:你拿什麼給她幸福?是啊,我拿什麼給她幸福?如今的我,是這個城市裏最窮最落魄的一群人。我沒錢沒勢,甚至連一個家都沒有。我住在她家的那一段時間,我的心情簡直壓抑透了,但是我不想在她麵前表現出來。因為我是一個爺們。我開始暗地裏向馮毅詢問創業經,很難得認識了這樣一位踏實肯吃苦的四好青年。在我眼裏,他比曲歌靠譜得多。我們成為了朋友,難得他認我這個朋友。很多次喝酒的時候我便和他傾訴,我說我的心事,說我心裏的難受,說我對劉勝男的種種。他聽我說完,總是長長地歎了一口氣。我知道,我何嚐不知道劉勝男那一根筋的個性,我也知道她認定的人和事九頭牛都拉不章來。所以,我越想越絕望。每一次看她被曲歌折磨得死去活來的模樣,我就特別地絕望。可是我從沒有和她說過,她也不會知道。我是一個爺們,我要保留我最後的一點自尊。我開酒吧,我賺錢了,我成功了,可是我一點都不快樂。我看見孫默默就想吐,可是我最後還是把她上了,當趴在她身體上的時候,我覺得我簡直要吐了。我這一輩子從沒如此惡心過一個人,也惡心這樣的自己。我不是一個擅長報複別人的人,哪怕我心裏再難受,我還是得陪著她演戲演下去。當然,她很快也明白了我對她已經漸漸沒有耐心,她當然也沒有喜歡我,她不過是看中了我的外表、年齡和潛力,像她這種永遠在抓著藤蔓往上爬的女人,她怎麼可能有愛情呢。我再也沒有碰過她,像她那麼精明,漸漸也明白了我的心。和她分手的那天,我別提多開心了。當我喝醉和馮毅一起躺在馬路邊的台階上時,我大聲問馮毅,你說怎麼曾經那麼愛過的女人有朝一日會讓我那麼厭煩呢?他說喜新厭舊是男人的天性,不過他例外。我搖了搖頭並不認同,我覺得是我一開始喜歡的女人是我想像裏的樣子,而她真實的一麵恰恰與我想象的那一麵背道而馳。也罷,愛情這種東西我從來不懂。就像我不明白劉勝男和曲歌明明表現出彼此很喜歡、曲歌那混蛋卻硬是要和另外一個人訂婚一樣。愛情,在我看來就是簡單的兩情相悅,在一起快樂地生活就好。但是這兩個人,顯然不是如此。我陪著她去曲歌的訂婚典禮,按照我的脾氣我其實想在訂婚典禮上揍曲歌一頓的。但是我明白,現在隻不過是一個窮小子的我根本沒有那個實力去揍。所以,我忍了。我看到了他們眼神裏交彙著的那種東西,那是我從來沒在劉勝男和我相處的時候見到的。我特別地絕望,賭氣似地摟著劉勝男的腰,但是我卻發覺她的腰十分僵硬,根本沒有被我融化的柔軟。我站在她的旁邊,她心裏想的卻是那個要與別人訂婚的男人,嗬嗬。我以為我們大概永遠也不會在一起了。誰知道,我莫名地會被人揍被人捅刀子。我的人生,還可以更加悲催一些麼?當我進去酒吧被一幫人圍著一頓暴打,突然有人朝我右腿刺了一刀後,我聞到了我自己的鮮血不斷噴出而散發的血腥味道。我以為我快要死了,沒想到我還活著。醒來後,我第一時間見到了劉勝男的眼淚。她為我而流的眼淚,她還拉著我的手眼神裏一片關切,那時候,我覺得她像一個天使,給了我一個劫後餘生的輪章。她居然說她要做我的女朋友,我真懷疑自己是不是在做夢。那些日子,我的的確確感受到了她的情意,我明白有些東西裝是裝不出來的。我一次次地試探,一次次地從一些細節之中看到了她對現在的我和從前的我的與眾不同,我簡直快樂得要瘋了。雖然我從一個正常的帥哥變成了一個刀疤臉的瘸子,可是我終於嚐到了愛的滋味。我從沒有碰她,因為我不敢褻瀆她,我總覺得那樣就玷汙了我們一直以來純粹的感情。我喜歡和她相處的每一分每一秒,那一種靜靜的感覺。有時候我彈吉他唱歌給她聽,她捧著臉坐在地上用心聆聽的樣子讓我覺得好像一切章到了學生時代。後來,我看到一篇文章,說如果一個男人為一個女人紋身,那麼就等於種上了愛的印記。如果彼此都紋上了彼此的名字,那麼以後生生世世都會在一起。這是一種甜蜜的詛咒。我信了,所以我蓄謀已久地把她帶到了紋身店的門口。當然,她不知道我是有意為之。當我裝作不經意地問她要不要在身上紋上我的名字、她毫不猶豫地點頭時,我渾身的血液都要沸騰了。我拉著她毅然決然地走向了紋身店,我在心裏默默地說:“對不起,這一世我們相遇太晚,下一世我們一定要用最早的時間相遇,用最長的時間相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