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會議通過了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修訂後的刑法,由1979年製定時的192條增加到452條,成為一部符合中國國情、統一的、比較完備的刑法典。它將自1997年10月10日起施行。國防法則自這部法律公布之日,即1997年3月14日起施行。

這次人代會是本屆最後一次會議。因此,會議通過了關於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

大會通過了《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批準設立重慶直轄市的決定》,撤銷原重慶市。這樣,重慶市成為我國繼北京、上海、天津之後的第四個中央直轄市。

經過大會表決,會議還分別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實施情況報告的決議和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這次大會在完成各項議程之後,喬石委員長在閉幕會上發表了講話。喬石指出,這次會議是一次民主、求實、團結、奮進的大會。它對於動員全國各族人民,堅定不移地沿著鄧小平同誌開創的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繼續前進,奪取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事業的新勝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996年中國A權事業的進展》白皮書發表

冷戰結束後,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在世界範圍內強行推銷自己的價值觀,為此,以"人權法官"自居,將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變為審判發展中國家的"法庭"。他們無視中國改革開放以來取得的巨大成就,到1997年4月,竟然連續7次假借人權問題,幹涉中國內政,詆毀中國的國際形象。1997年3月31日,新華社播發了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的《1996年中國人權事業的進展》白皮書。白皮書闡明了中國人權的宗旨和原則,以及1996年中國人權發展的狀況。指出,中國將人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置於首位,在改革、發展、穩定的條件下,中國在加強民主法製建設,全麵推進人權方麵是卓有成效的。以事實有力地駁斥了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對我國的攻擊與詆毀。

《1996年中國人權事業的進展》共闡述了七個問題:關於人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白皮書中指出,1996年國民經濟繼續高速發展。國內生產總值達到67795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比1995年增長97%。在此基礎上,人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得到了明顯的改善。1996年城鎮居民人均生活費收入達到4377元,比上年實際增長33%;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1926元,實際增長9%,是近年來增幅最高的一年。城鄉居民儲蓄存款1996年末達到385000多億元,比上年末增加8800多億元。城鄉新建住房11億平方米,居民的居住條件顯著改善。城鄉市場繁榮,消費品供應豐富,價格比較穩定。1996年,中國農村又有700萬貧困人口解決了溫飽問題,全國農村貧困人口已由1978年的25億減少到5800萬;中國貧困人口占世界貧困人口的比例由70年代末的1/4減少到目前的不足1/20,是世界上貧困人口減少最快的國家。

關於公民的民主權利,白皮書中說,中國在發展經濟的同時,大力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鞏固和完善了人民代表大會製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加強了基層民主建設,從而使公民的民主權利得到了進一步的保障。1996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聽取和審議了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審查和批準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審議通過了20個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加強了對公民權利的保護。與此同時,全國人大加強了執法檢查監督工作。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後對17部法律的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各專門委員會分別對13部法律的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1996年,由8位副委員長負責,組織了21個執法檢查組,到全國各地進行執法監督和檢查,檢查了農業法、教育法、環境保護法、勞動法和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的實施情況,對有關法律的貫徹實施發揮了督促作用。此外,全國人大對代表們提出的建議和意見也作了認真及時的處理。各民主黨派和政協組織在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方麵,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中共中央就國家大政方針、國家領導人選以及各項重大決策、法律、法規,同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舉行了各種形式的協商活動。1996年,全國政協提出的關於落實"九五"計劃大政方針、減輕農民負擔、草原畜牧業發展、衛生改革以及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和民主法製建設的調查報告或建議共41條,分別被中共中央、國務院在製定有關政策、規章時采納。1996年,全國絕大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農村村民委員會,采取村民直接投票選舉產生的辦法,進行了新一輪選舉。關於人權的司法保障,白皮書中說,一年來,中國修改了《刑法》和《刑事訴訟法》,頒布實施了《律師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並采取其它許多措施,加強了人權的司法保障。1996年,公安、司法機關在全國範圍內對殺人、搶劫、強奸、綁架勒索、重大盜竊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刑事犯罪,依法進行了嚴厲打擊,共判處暴力犯罪、涉槍犯罪、集團犯罪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322382人,全國刑事案件比上年下降54%。1997年3月,八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對1979年製定的《刑法》進行了修訂,使《刑法》由原來的192條增加到452條,進一步明確了罪刑法定、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罪刑相當三項基本原則。1996年3月頒布的《行政處罰法》,從製度上規範了政府的行政處罰行為。1996年5月15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對保障律師的合法權利和依法執業,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和法律的正確實施,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