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我國農業和農村跨世紀發展目標,必須堅持以下十條方針:(1)始終把農業放在國民經濟發展的首位。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大力發展農業不僅是保障人民生活的要求,也是發展工業和第三產業的需要。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對農業的投入。加強農業立法和執法,支持和保護農業。(2)長期穩定農村基本政策。以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製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製度,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經營製度,以勞動所得為主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的分配製度,必須長期堅持。在這個基礎上,按照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要求,深化農村改革。(3)不放鬆糧食生產,積極發展多種經營。必須穩定發展糧食生產,同時又要調整農村產業結構,實行農林牧副漁並舉,並且把發展多種經營同支持和促進糧食生產結合起來,確保農產品有效供給和農民收入持續增長。(4)實施科教興農。農業的根本出路在科技、在教育。實行農科教結合,加強農業科學技術的研究和推廣,注重人才培養,把農業和農村經濟增長轉到依靠科技進步和提高勞動者素質的軌道上來。(5)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必須加強以水利為重點的基礎設施建設和林業建設,嚴格保護耕地、森林植被和水資源,防治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和環境汙染,改善生產條件,保護生態環境。(6)大力發展鄉鎮企業,多渠道轉移農業富餘勞動力。立足農村,向生產的深度和廣度進軍,發展二、三產業,建設小城鎮。開拓農村廣闊的就業門路,同時適應城鎮和發達地區的客觀需要,引導農村勞動力合理有序流動。(7)切實減輕農民負擔。這是保護農村生產力,保持農村穩定的大事。堅持多予少取,讓農民得到更多的實惠。農村各項建設都要尊重群眾意願,量力而行。(8)實行計劃生育基本國策。控製人口過快增長的重點和難點在農村。大力提倡少生優育,使農村人口同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9)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經濟體製改革要求政治體製改革相配合。堅持和改善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加強鄉鎮政權和村民自治組織建設,依法保障農民當家作主的權利。(10)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兩手抓。兩個文明都搞好,農村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才是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新農村。

中共十五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指出,家庭承包經營,不僅適應以手工勞動為主的傳統農業,也能適應采用先進科學技術和生產手段的現代農業,具有廣泛的適應性和旺盛的生命力。要堅定不移地貫徹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的政策,同時抓緊製定確保農村土地承包關係長期穩定的法律法規,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要積極探索實現農業現代化的具體途徑,大力發展產業化經營。繼續完善所有製結構,在積極發展公有製經濟的同時,采取靈活有效的措施,鼓勵和引導農村個體、私營等非公有製經濟有更大的發展。要深化農產品流通體製改革,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加強市場設施建設,健全市場法規,維護市場秩序。

中共十五屆三中全會指出,發展農村生產力,推進農業現代化,是一項長期任務。必須著力解決製約我國農業長期穩定發展的突出問題,全麵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要加快以水利為重點的農業基本建設,改善農業生態環境,切實保護耕地、森林植被和水資源,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奠定更加堅實的基礎。水利建設要堅持全麵規劃,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原則,實行興利除害結合,開源節流並重,防洪抗旱並舉。當務之急要加大投入,加快長江黃河等大江大河大湖的綜合治理,提高防洪能力。要把推廣節水灌溉作為一項革命性措施來抓,大幅度提高水的利用率。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由粗放經營向集約經營轉變,必然要求農業科技有一個大的發展,進行一次新的農業科技革命。要加強農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調整和優化農村經濟結構,確保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的產量穩定增長,品種質量得到改善,經濟效益不斷提高。加快鄉鎮企業的結構調整和體製創新,製定和完善促進小城鎮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增強農村經濟的活力。要推進農村小康建設,加大扶貧攻堅力度,努力增加農民收入,切實減輕農民負擔。

全會認為,實現農村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保持農村社會穩定,必須切實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法製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基層黨組織和幹部隊伍建設。實行村民自治,是黨領導億萬農民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偉大創造。這項工作要在黨的統一領導下有步驟、有秩序地進行,建立健全各項製度,並同健全法製緊密結合。要加強農村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製教育,廣泛開展創建"文明戶"、"文明村鎮"活動,大力發展農村教育事業,全麵提高農民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建設富裕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新農村,關鍵在於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要充分發揮鄉鎮黨委和村黨支部的領導核心作用,造就一支高素質的農村基層幹部隊伍。從中央到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都要把農業和農村工作擺在重要地位,各行各業都要大力支持農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