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橫禍(1 / 2)

一個炎熱的下午,天空萬裏無雲,太陽如帝王般威嚴地怒視著大地。

離青山縣城不足十裏的一個小山村,微風不起,雞狗不鳴,隻有知了在樹上扯著喉嚨厲聲嘶吼。

未申之交,一個小胖子向村尾的私塾跑去。小胖子叫大牛,闖進正在上課的私塾,大喊道:“王可快跑,官府抄了你家,要來鎖你了!”

私塾裏,有六個讀書人,那叫王可的少年一驚。聽到外麵“篤篤”的腳步聲,忙跳上桌子,從打開的窗戶竄了出去。衝入私塾的衙役一看,不見了王可,心中惱火,一巴掌將小胖子扇倒在地,又連踹了兩腳。

夫子李杜大怒,拍案喝道:“學堂之中,聖人代言之所,豈能有辱斯文!”

滿臉橫肉的衙役陳斧一聽,不敢失禮,忙向李杜一抱拳:“見過夫子,王時珍犯了重罪,鄙人奉縣太爺之命,前來捉拿小賊王可,冒犯之處,還請見諒!”

蜀國以儒治天下,重文之風盛行,得狀元歸來比匡定一方凱旋的將軍還要風光,陳斧自然不敢得罪李夫子。況且,聽說李夫子還與縣衙的師爺是連襟。

李夫子皺眉道:“王時珍所犯何事,要將他兒子也鎖了!”

這是連坐之法,最沒人性。有那滅九族的,大半的人連罪犯的麵都沒見過,也要株連獲罪。朝廷中曾有禦史上本奏請聖上,請求廢除株連之法,但被否決了。這是****統治的重要手段,一旦廢除,朝廷的威懾力會大打折扣。

王時珍是青山縣城濟世堂的坐堂郎中,昨日給呂公子的鸚鵡看病。可是今早仆人一看,鳥兒死了。據說是喂了書房的茶水死的,王時珍害人不成,害死了義鳥,自要拿了問罪。

呂公子叫呂綢綢,是縣太爺呂剛的獨生子,整天就知道鬥雞遛狗,欺壓良善。上個月見了身姿嫋嫋的柳小玉,心中癢癢,一打聽是王家的童養媳,便存了收為妾室之心。這時下,登州城的公子圈,最流行的,是褻玩女童。

柳小玉雖然隻有十二歲,但模樣俊俏,是六年前王可的母親柳氏回娘家時撿的。她當時瘦裏八肌的,滿臉汙垢,在山道上邊跑邊踹追逐嘶咬她褲腳的野狗。柳氏生了惻隱之心,將野狗趕走,給了她一個肉包子,她卻粘上了柳氏,跟著回了王家屯。

要收柳小玉為妾,最大的阻礙自然是王可。蜀國重禮,呂綢綢也不敢隨便胡來。首要之事,就是讓王可將婚姻退了,還柳小玉自由之身。收為童養媳時,鄰裏鄉親作證,可是立了婚約的。

其實,王可對柳小玉並不滿意,自己才十四歲,要什麼媳婦呀?這天天見麵的,一點神秘感也沒有。而且,自己有匡扶天下之誌,她能跟得上自己的步伐嗎?

但是柳氏對她卻寶貝得很,比親生的還親。

王可最惱火的,就是小玉喜歡告狀,動不動還老愛數落自己,小大人一般!

“父親,二鴨蛋說,王可今天翻李夫子的櫃子,偷茴香豆吃。”

“母親,人家看見王可與大牛鬼鬼祟祟地到河邊,偷看餘寡婦的女兒洗褻衣。”

“王可,你個混蛋,這麼大了,火都不會燒,弄得烏煙繚繞的,你看,人家的臉都被熏黑了!”

“王可,幹嘛搶人家的雞腿,人家可是你未來的媳婦。”

…………………………

不過,自從去年前母親去世後,小玉便變了許多,有時會獨自一個人發笑,有時又躲起來暗暗垂淚。但是她對王可的態度卻沒有變,甚至變本加厲。

但凡王可有什麼不對,她就愛批他,說起來一套一套的。說得性起,還取出以前柳氏趕小雞用的竹枝嚇唬王可,並美其名曰“打王鞭”!

小玉在王可眼裏是個麻煩女,但在村裏人的心中卻是個乖巧的小姑娘。她做的風箏不僅漂亮,飛得比後山還高。洗衣做飯,麻麻利利,比濟世堂的掌櫃打算盤還利索。說起話來,聲音清脆,比百靈鳥還甜……

其實,小玉這人平時除了對自己凶巴巴之外,最愛玩鬧,整個就是一小孩子。現在遭逢如此變故,她又會如何呢?躲在半山腰上的王可有些擔心起來。

半個時辰之後,王可看見兩個衙役押著瘦小的柳小玉往村外走去。小玉隻有衙役的前胸高,雙手被反綁著,不時回頭看,卻被那叫陳斧的衙役不停地推搡、催促著,不時從後麵踢上一腳。

因為不注意腳下,小玉被路麵一塊突出的石頭絆了一跤,額頭碰出了血。

她“哇”地一聲哭了起來,衙役卻拎小雞似的地將她拎起,喝道:“哭什麼哭?到了堂上,還有更大的苦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