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搶劫,你會連人家錢包裏的照片也搶走嗎?”
“不會。”
“這就是第二個我覺得奇怪的地方,焦有為的錢包裏什麼都沒有,隻剩下身份證,可是我在王鳳嬌口中得知,他和他兒子分別有一張一起照的一寸照,他兒子的那張放在房間的書桌上,而他的那張我卻沒看見,可是焦有為很愛他兒子。”說到這兒,全昊天停頓了一下,嚴肅地看著各個人,“頭、腳、錢包、身份證,凶手不隻是在隱藏死者的真正身份,甚至是誤導了死者的身份,讓我們確定死者就是焦有為。”
“可是,他隻要把頭鋸了就行,為什麼還要把腳也鋸掉?”
“我從熟知焦有為的村民中得知,焦有為的右腳是六根腳趾,同樣的,之所以連左腳也一起廢掉是因為左腳上一定有什麼能識別身份的胎記或者傷疤。”眾人聽了,都覺得有道理。
全昊天繼續說道:“而且,大和,你剛剛的表述不對。”
“哪兒不對?”
“不應該是鋸,應該是砍。”
“砍?可是切麵很整齊啊,怎麼會是一刀斬呢?”
“你們忘了焦有為是做什麼的了?”
“殺豬的!”眾人恍然大悟。
“頭兒,你是怎麼聯想到的?”花花問全昊天。
“你記不記得那天遇到的那老爺子說他為什麼喜歡在那裏釣魚?”
“因為……”
“因為他喜歡那裏離家近而且安靜。”白千塔搶了花花的話說,花花嫌棄地白了他一眼。
“那你們問居民案發時有沒有聽見什麼聲音,居民們怎麼回答?”
“都說什麼都沒聽到啊。”花花這會反應特別快地回答。
“那就剛好證實了我的想法。我們都覺得普通人是沒辦法那麼完整的砍斷一個人的頭和腳的,所以就又很自然的想到是電鋸分屍,但是電鋸的聲音那麼大,在一個很安靜的環境中用電鋸,周圍的居民怎麼可能什麼聲音都聽不到,所以凶手不是用電鋸分屍,而是一刀斬,你們覺得一個長期殺豬的壯漢可以做到嗎?”
眾人點了點頭。
“那麼死者是誰?焦有為為什麼殺他?”花花又問道。
“同樣是那個釣魚老大爺提醒的我,你記不記得那老爺子遇到鄰居時提到一個很久沒來收垃圾的流浪漢?”花花點點頭,瞬間明白過來。
全昊天又問:“這次你們再去河邊的時候有沒有看到什麼流浪漢?”花花表情凝重地搖搖頭。“那死者應該就是他了。”
“焦有為怎麼會跟一個流浪漢過不去?”大和問。
“他沒有和一個流浪漢過不去,他殺他隻是因為那個流浪漢的身材恰好和自己很像。”
“頭兒,我明白了。”米傑看著全昊天,“按照頭兒的推論,事情的真相應該是這樣的。焦有為給黃百萬借了5萬,也許是自己不想還,也許是發生了什麼還不了,於是焦有為就想辦法可以不用還錢,正好進城後遇到了這個身材很像的流浪漢,於是就殺死了他,砍下頭和腳可以辨別身份的部位,拿走現金,留下錢包和身份證,造成劫殺的假象,證明死就是自己。”
“是的,焦有為很愛他的兒子,那個錢包是他兒子送他的禮物,身份證和最心愛的禮物,焦有為的確很聰明,可惜,百密一疏,他利用對兒子的喜愛來開脫,卻也恰好是對兒子的喜愛出賣了他,他始終舍不得,還是拿走了錢包裏和兒子的照片。”全昊天惋惜地說。
“為了不還錢,白白犧牲了一天人命,他也夠狠的。”
“頭兒,既然這樣,我們出動抓人吧。”大和激動地說。
“抓什麼?去哪兒抓?”米傑問。“趕緊發通緝令啊”白千塔也非常的積極。
“還得再等等。”全昊天說。
“等什麼?”白千塔問。
“等證據,我們需要證實水裏找到的頭和腳就是死者的,同時證明死者不是焦有為。”
“剛剛不是都證實過了嗎?”花花問。
“那隻是推測。”
“可是頭兒,頭跟腳都在水裏泡很久了,臉都已經看不清了,而且腳趾也被水裏的魚啃得不齊全了,這還怎麼證明?”大和擔心地問。
“這都怪我們太大意了,看見屍體在岸上就理所當然的認為凶手把頭和腳帶走藏起來了,不會拋屍水中,耽誤了時間,搞得屍體那麼不齊全。不過還好,我不是讓采集了焦有為兒子的血樣嗎?還可以驗一下DNA。”
“頭兒,還好你有遠見。”大和拍了拍全昊天的馬屁。
全昊天得意的笑了笑:“現在,一切就等孫叔的消息了。”
“可是,頭兒,他為什麼又要以同樣的方法殺了後麵這個人呢?”白千塔問了一句。
全昊天沒有回答,他也在想這個問題,沉默中他張開左手用食指和中指摸了摸左邊的眉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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