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是位於諾克薩斯和暴風平原之間的群山中…”老頭剛說完這一句,還沒繼續說下去,立馬就被張揚給打斷了。
“等等,諾克薩斯,暴風平原,是哪裏啊,是在哪個地區?這裏不是地球麼?”張揚一連串的問題問了出來。
“小子,知道不知道,打斷人說話是很不禮貌的。”
很顯然,對於自己說話被打斷,老頭很是不滿,不過呢,或許是太久沒有說話了,老頭依舊耐著性子給了張揚解釋。
“這裏是瓦羅蘭大陸,也可以叫做符文之地,諾克薩斯是距離這裏最近的一個城邦。至於你所說的地球,那是什麼玩意兒?你難道是異界之人,不過這也沒啥好奇怪的,反正來到符文之地的異界之人也不少?”
張揚聽了這些話後,整個人已是目瞪口呆了,哪裏還管其他,腦海裏一片混亂。“難道我穿越了,我真的穿越了,那我應該怎麼回去…。”反正腦子裏不停的胡思亂想著,就連之前好奇的問題,也都忘記了。也不知時間過了多久,張揚的眼神才終於清明了起來。
“不管這裏是哪裏,既然已經來了,那麼我就要好好的活下去,不求轟轟烈烈,但求活得精彩。這樣才不枉我來到這裏走了一遭。”
“嗯,說得好。”像是長輩看晚輩一般,老頭笑著誇了張揚一下,盡管這笑容很是難看。
“老伯,對不起,我走神了,您接著說。”知道了自己的不禮貌,張揚很是不好意思。
“剛才說到哪裏了?嗯…。。還是從頭說吧。”老頭回想了下,但沒什麼印象了,老年人的記憶看來都不怎麼好啊。於是,老頭決定從頭說起。
“我以前是一個魔法師,在一次機緣巧合之下,我學到了一種血液魔法。但是這種魔法,在瓦羅蘭大陸又是不受歡迎的。於是,我決定找一個人煙稀少的地方來研究這種血液魔法,最後,我來到了這裏,位於諾克薩斯和暴風平原之間的群山中。不過,我來到這裏之後,因為一次魔法反噬,自己差點死掉,幸好,這座寺廟的主持把我救了回來,可是,沒過多久,主持便因為一場大病而去逝了。為了報答主持的救命之恩,我剃光了頭發,留了下來,替他來管理這座寺廟。
由於這裏位於深山,我的血液魔法很是缺少試驗品,我幾乎抓光了這附近幾座山上,所有的大型動物(這也是張揚為什麼能夠平安到達這裏的真正原因)可還是不能滿足我的需要。所以,我便把主意打到了過往的旅客身上。每當有旅客進入,我就會殺死他們來研究我的血液魔法。二十年過去了,血液魔法終於被我徹底的掌控住了。但是,這個寺廟的院子裏卻已經堆滿了旅客的屍體,甚至,很多都都已變成了骨架。
這時的我,對嗜殺過往旅客研究魔法的興趣也不再那大了,除非必要,我基本不會再殺人了。直到有一天,他來到了這裏。我見他骨骼驚奇,而且對鮮血充滿著欲望,便收他做了我的弟子。他也確實是一個天賦絕佳的人,沒用多久,就已經把我所能教他的全部學會了。最後,在他血液魔法大成的那一天,我也被他吸幹了血液。”
老頭講到這裏,似乎是在懷念,也似乎是在憎恨。所以,不自覺的停了下來。
張揚此時正聽得津津有味,見到老頭停了下來,便問道:“被吸幹了血液,那您不是就死了嗎?”純粹的隻是聽故事,聽的入迷,想知道結果的問話。完全沒有其他意思。誰知,老頭卻回答了他。
“是的,我確實是死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