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 / 2)

空氣中彌漫著一股香甜的氣息,像是花香,又似乎是果香,飄灑在這古老的城市中。小橋流水,青石板路,手中溫熱的接觸,比書本電影描繪過的任何場景都要浪漫。

終於可以理直氣壯地牽起她的手,盛裴軒一邊走著,一邊嘴角忍不住偷偷翹起來,周圍路過的風景都成了陪襯,他滿心滿眼都被與自己並肩而行的小姑娘占據。

“……所以你早早走掉就為了換身衣服嘛?”櫻桃的表情很古怪,想笑又不好意思笑。

盛裴軒臉色微紅,摸了摸鼻子,“天氣熱,不換衣服難受。”

這是他們正式在一起的第一天,他希望能給櫻桃留個好印象。

又往前走了幾步,路過一家精品酒店,櫻桃餘光瞥見,不由得停下腳步,疑惑道:“那你是去哪兒換的衣服呀?昨天不是說沒定酒店嗎?”總不能是臨時跑回上海,換身衣服又跑回來吧?

被問到了點子上,小盛窘迫地耳朵都紅了,垂下頭半響沒說話。過了一會兒,才晃了晃她的手,低聲說:“對不起,我昨天騙了你。其實我定了酒店,隻是……想多跟你待一會兒。”

良久沒有聽到她的聲音,盛裴軒有些心慌地抬頭,卻對上她滿是笑意的大眼睛。櫻桃忘了這是在街頭,撲進他懷裏,軟軟地嗔道:“傻瓜。哥哥怎麼這麼傻?”

艾瑪,甜死了!

可憐助理和一眾保鏢就跟在不遠處,雖然聽不清兩人說什麼,但看那濃情蜜意的情態,猜也能猜到說的肯定是甜言蜜語。

他們大小姐什麼時候有過這樣的小女兒嬌態呀!想到這裏,隻上任一年不到的女助理恨恨地咬起了虛擬的手帕,用堪比X-光射線的上上下下掃射盛裴軒,希望能用眼睛看出櫻桃為神馬喜歡他。

而此刻,櫻桃和小盛心中眼裏都隻放得下彼此,完全無心顧及他人的目光和想法。雖然認識多年,可昨天才正式確認關係的兩人相處起來卻有些尷尬,倒像是退回了曾經互不熟悉的狀態。

即使手始終都握在一起,但偶爾撞到一處的眼神都能引起一場臉紅心跳,兄妹和戀人之間的差別太大,讓櫻桃手足無措,更枉論毫無戀愛經驗的盛裴軒。

他們就像所有剛開始戀愛的情侶一樣,手牽著手走過大街小巷,甚至還找了家頗有情調的小店坐下,喝起了奶茶……

這一幕被同在店內的一個女孩兒偷偷拍下,發到了微博上,她還很貼心地給櫻桃的臉打上了馬賽克:【在蘇州碰到盛裴軒了!還有他的女朋友!】

不過出於某些原因,這條微博很快就不見了。盛裴軒並不是處在風口浪尖上的當紅巨星,所以也沒人天天盯著他的緋聞看,一條小小的花邊,連水花都沒能激起就沉了下去。

第二天小盛要上班,晚上送櫻桃回徐園後他就得走了。櫻桃又把他送到門口,拉著他的手戀戀不舍:“那你路上要小心……”

盛裴軒忍了又忍,還是沒忍住,趁著門前無人,一把將她抱入懷中,一個輕柔的吻落在櫻桃眉心,無比珍惜。“我明天傍晚再來。”

好在蘇州離上海近,來回跑幾趟也算不得辛苦。在回程的高鐵上,盛裴軒不停地刷新著手機,等櫻桃的信息——這種時候,哪怕她隻是簡單地發一個“哦”,他都能笑成一朵花。

坐在他旁邊座位上的是一個大學生模樣的男孩子,自打落座後就一直偷偷瞄小盛,察覺到他心情似乎很好,男生總算鼓起勇氣開口:“盛先生,你好,我、我很喜歡你主持的節目……”發現盛裴軒目光溫和地看過來,還衝他笑了笑,這個男生整張臉都漲紅了,磕磕巴巴地表達了自己的喜歡,希望小盛能給他簽個名。

盛裴軒當然不會拒絕,很爽快地接過筆在他遞過來的本子上簽了名。小夥子興奮得雙眼發亮,在發現這位在電視屏幕上看到的大帥哥其實人很隨和,並沒有那麼高不可攀後,勇氣又增加了不少,開始跟他攀談起來。

路程不長,放在往常,為了避免添麻煩,小盛是不會跟陌生人聊天的。可今天不同,他心情格外的好,好到連身旁這小夥子臉上的青春痘都順眼起來,有問必答。

小夥子問的也都是些無關緊要的問題,直到快到站時,他突然想起來什麼,趕緊問道:“盛哥,聽說接下來你們台要辦的那個真人秀節目,叫《花樣姐姐》的,是你主持對嗎?”

“嗯?”盛裴軒一愣,旋即搖了搖頭,笑道:“不是我,應該是李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