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樣一個女人,捅徐添丁三刀,不至於吧。

他正猶豫不決,背後傳來一個聲音:“他們倆不可能是凶手。”

林奇轉身,看到是古法醫,隨即問:“為什麼。”

“你忘了,徐添丁被殺時間是10點50分,他打朋友張兵電話的時候。張兵很肯定,電話裏的聲音是徐添丁自己的,說明這個電話不是偽造的。而他們倆10點42分出現在監控裏,此後並未折返。當然,他們也可以經過監控後,再繞其他沒有監控的路回到案發地殺人,但我剛看過地圖,即便從旁邊最近的路繞過去,除非是一路快跑,否則趕不及在10點50分重新回到現場殺人。也就是說,兩人有不在場證明。”

林奇頓時閉了嘴,徐添丁被人襲擊發生在那個電話時,電話時間是10點50分,可是朱慧如和那個男人,在10點42分前就離開了,此後無論如何也來不及回去殺人。這幾乎是個鐵一般的不在場證明啊!

古法醫接著道:“那個男的身份還不知道,不過光從朱慧如的情況看,她缺乏這次犯罪的能力。這次犯罪中,凶手破壞了大部分現場遺留的證據,包括死者的指甲。你應該記得死者的指甲裏全是泥吧?死者的指甲被凶手修剪過了,並且挖出了其中的泥垢,又插在泥中。這麼做的原因,恐怕是因為徐添丁與凶手發生過肢體衝突,徐添丁的指甲抓到過凶手的皮膚組織,指甲中留有凶手的DNA。但凶手清理了徐添丁的指甲後,我們沒辦法提取了。最讓我想不明白的是死者身上的血條,血條割得很精細,彼此間距差不多相等,這得花上凶手不少時間。我不理解的是,凶手殺人後,留在案發現場,花費大量時間割劃出的血條,是否包含著某種意義。”

林奇皺眉道:“有可能是什麼意義?”

古法醫搖頭,道:“我不清楚。有些凶殺案現場,凶手會留下某些符號來傳遞某種信息,譬如電影裏放的一些謀殺案,現場留下一些具有宗教意義的符號或圖騰。最近的例子看,市局一直在查的連環命案,死者口中都會插上一根利群煙。這次的死者上半身割滿血條,我翻查過很多案例資料,沒有類似記載,所以也無法判斷含義。”

林奇有些不甘心地點點頭,道:“盡管這樣,明天我還是去找趟朱慧如吧,畢竟她在案發現場停留了17分鍾,受傷後蹲路邊卻沒有其他行人證明,我倒要看看她會怎麼解釋。對了,老古,凶器的形狀確定了嗎?”

古法醫拿出一張照片,道:“根據傷口的橫截麵圖做出的凶器模型,看著像把普通的水果刀,不是專業的殺人匕首。”

“水果刀?”林奇拿著照片看了幾眼,若有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