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之俠者》計劃中有上下二篇:上篇"武藝篇",下篇"俠義篇";上篇著重於武技的運用,下篇著重於俠行的過程。我不是一個"武俠至尚"論者,如果我要發揮武俠小說的幻想與才華,我大可以全力撰寫我在"武俠世界"上刊登的小說。武俠在我來說,隻是平常事、平常人,我身邊就有這樣的人,這樣的事。如果有人以為我寫"武俠詩"之後又寫"武俠小說",我覺得那跟我說既寫"現代詩"又寫"現代小說"一樣:如果"現代"二字有褒貶的意思,那就大可不必無事自擾。如果有人說我提倡"現代武俠",我首先就否認"古代武俠"個名詞。我也許隻不過把"武俠"導致一個新的方向,我認為較為正確有方向,旦把它根植在人心裏,讓每一位中華民族兒女的血魂,都磅礴慷慨激昂一些而已!"武俠"是生於民間的東西,在現時許多人"抬頭星星,紮根於泥"的論調裏,武俠小說的崛起無疑是一種浪漫的反動:可是我要把它鐫入一些踏實的生命,一方麵以使看它的人不光是懷古式的興歎,(隻歎太史公筆下的遊俠不複現又有何益?)一方麵使它可以不僅反動而已,而且還有建設的意義:使它不僅花拳繡腿,浪蕩江湖而已,而是精修苦練;方能在江湖中做出點事情!

我以"今之俠者"為題,乃要回響我的十首《山河錄》長詩之"古之舞(武)者"的基調,裏麵所收的都是我今年六月至八月份所寫的小說,其中還有一篇"齊諧",因與意旨不合,故未收入。

溫瑞安識於一九七七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