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高德森正是用這個問題作為引子揭開了那段十一年前的往事,而他此刻語調極為森然,顯然是這個問題的答案非同尋常。在場眾人全都豎起了耳朵,等待著他的下文。
高德森繼續說道:“那三個大哥各自胡亂猜了一通,卻沒有一個猜對的。後來鄧驊搖搖手說:‘你們恐怕猜不到。因為這魚最喜歡吃什麼,連它原先的主人都不知道,而我也是偶然才發現的——這條魚的主人原先是個東南亞的老板,這個人得罪了我,被我抓住。他就獻了這條金龍魚出來,想求一條生路。我一見這魚就非常喜歡,不過又不甘心輕易饒了對方。於是我就讓那家夥拿一隻眼睛來喂魚,如果魚兒愛吃,我就放了他。那家夥為了活命,真的剜了自己一隻眼睛扔進魚缸裏,結果魚兒吃得歡快無比——嘿嘿,我後來又養了這魚多年,再也沒見它吃食吃得那麼香。所以這魚最愛吃的東西,原來卻是人的眼睛!’”
高德森模仿著當年鄧驊說話時的語氣,不急不緩,悠然自若,就像在寵物市場中的閑聊一般。但深藏在那番話語中的寒流卻令人不寒而栗。聽者幾乎難以想象那個東南亞人的慘景:剜出自己的一隻眼睛,然後卻要用剩下的一隻眼睛巴巴地看著,企盼魚兒將自己漂浮在水中的眼球一口吞下,這肉體上的痛楚已然駭人,而精神上的摧殘更要殘酷十倍!
豹頭等人看著桌麵上那條已被蒸熟的魚,隻覺得胃腹間一陣翻湧,勉力壓了壓才止住了嘔吐的欲望。
唯有阿華不動聲色。他跟隨鄧驊多年,早已熟知主人的行事風格——對於敵人,如果不能在肉體上消滅,那就要從精神上徹底地摧毀對方。當一個人親眼看見自己的一隻眼球被吃掉,他在恐懼和絕望之餘,一定會對自己的另一隻眼球極為珍惜,這種情感將使他再也不可能重聚鬥誌。
話到此處,眾人已然明白當年鄧驊宴請三個對頭的真正用意:要想求和可以,但必須留下自己的一隻眼睛。見高德森好像不願再多說什麼,阿華便帶著絲嘲諷的語氣追問道:“你們那三位大哥,都用自己的眼睛喂魚了嗎?”
“有一個喂了,我跟的大哥和另外一個人卻沒有。”高德森說話的同時眼角抽動了一下,很顯然那段血腥的回憶不會令人愉快。
“你大哥做了一個愚蠢的選擇。”阿華聳聳肩,好像有些遺憾,“那隻眼睛可以保他後半輩子的平安。”
高德森仰頭看著天花板,喟然一歎:“你說得不錯。在當時的局麵下,這其實是鄧驊留給他們唯一的機會。可惜我大哥卻不能當機立斷。當時我甚至主動請纓,想要獻出自己的一隻眼睛。”
“哦?”阿華看著高德森,目光中略顯敬意,“你對大哥倒還忠心得很!”
高德森嘿嘿一笑:“阿華兄弟啊,你誇我,我當然高興。不過我當時的想法卻並不那麼簡單,我隻是在尋求最大的利益。我大哥如果和鄧驊談崩了,我作為他的心腹,肯定也沒什麼善終。所以我冒險一搏,更多還是為自己考慮。如果鄧驊要了我的眼睛,我們兄弟不僅可以落個平安,我在道上還能博個美名,至少壓過我那大哥是不用說了。以後不管自立山頭還是投靠鄧驊,我都有了響當當的資本,這樣計較起來倒也不虧。”
阿華一愣,苦笑道:“原來我是用君子之心,度了小人之腹。不過你能自己說出這番話,也算個真小人,比偽君子還是要好不少。”
高德森不羞不臊,麵不改色地拱手說:“過獎過獎。隻可惜鄧驊卻沒給我這個機會,他當時瞪了我一眼,嗬斥我說:‘我又沒請你喝酒,你有什麼資格幫我喂魚?’”
阿華“哼”了一聲:“以鄧總的眼力,你這種小把戲又怎能騙得過他?”
高德森做出苦惱的樣子:“我在鄧驊麵前碰了一鼻子灰,我老大也對我非常不滿,我是兩頭不是人啊。不過我大哥不肯留下眼睛,鄧驊也沒有強求,他隻說:‘你們既然不願幫我喂魚,那今天的酒就算沒喝過好了。’”
阿華心中早已有數,淡淡問道:“那你大哥後來怎麼樣了?”
高德森道:“另一個不肯喂魚的大哥沒幾天就失蹤了,連個屍首也沒找著。我大哥回去之後越想越不是味,後來就找了個地方躲起來了,這一躲就是十一年。”
阿華微微頷首說:“能躲得住,也算有些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