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 三大任務和三大紀律八項注意(1 / 1)

隨著紅軍建設實踐的發展,軍隊的任務和紀律逐步明確和製度化。1927年11月,毛澤東派第1營到湖南茶陵籌款和發動群眾。12月部隊回寧岡後,毛澤東對部隊的這次行動作了總結,提出部隊必須執行打仗消滅敵人、打土豪籌款和做群眾工作三大任務。

紅軍留給老鄉的字條紅軍執行三大任務,要有紀律保證。從1927年10月起,毛澤東陸續製訂並完善了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它對於正確處理軍隊內部關係,團結最廣大的人民群眾,確立人民軍隊對待俘虜的正確政策,提高人民軍隊戰鬥力,都具有不可估量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