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九四一年九月,日本軍一八六部隊一中隊長等一百名,在灤平縣對大峪,為製造無人區,燒毀中國人民房屋十五棟。
2.一九四一年九月至十二月間,日本獨立守備隊十七大隊一中隊長等一百名,在河北省密雲縣西駝骨至馬營附近,燒毀中國人民房屋三十六棟。
3.一九四一年十月,獨立守備隊十三大隊四中隊長以下七十名,在薊縣長城沿線地區,放火燒毀中國人民房屋十六棟。
4.一九四一年二月,在興隆縣徒子峪,獨立守備隊十三大隊四中隊約四十名,燒毀中國人民房屋三棟。
5.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在興隆縣半壁山下杖子,獨立守備隊七大隊二中隊長等二百名,燒毀中國人民房屋一百五十棟。
6.一九四二年五月,在河北省密雲縣兵馬營附近,獨立守備隊十八大隊一中隊長等一百名,燒毀中國人民房屋一百五十棟。
7.一九四二年三月至十月,獨立守備隊十七大隊一中隊長天野中尉等一百名,為設置十一個集團部落,在灤平縣司營子村長城沿線地區,燒毀中國人民房屋一百五十棟。
8.一九四二年一月,獨立守備隊十七大隊一中隊天野中尉等一百名,在灤平縣司營子至白馬關地區,放火燒毀中國人民房屋二十三棟。
9.一九四二年四月,在興隆縣地區,由承德憲兵隊長等六十名,放火燒毀了中國人民房屋約一百棟。
10.一九四二年十月,在興隆縣貓兒屯,由獨立守備隊七大隊二中隊長穀川準尉等二十名,放火燒毀中國人民房屋五棟。
11.一九四二年十月,獨立守備隊十八大隊一中隊長等一百名,燒毀中國人民房屋二百一十棟。
12.一九四二年九月至一九四三年三月,獨立守備隊十三大隊四中隊長等約一百名、興隆縣偽警察隊約六百名、偽熱河省協和會青年遊動宣傳隊十名,在興隆縣徒子峪村至四座樓、塔窪、茅山村至前幹潤、三六盤、瑞昌山,三撥子村至張帽子山、五指山地區,燒毀中國人民房屋約五百棟,造成無人區。
13.一九四二年十一月至十二月,獨立守備隊七大隊二中隊長等一百名,在承德縣鞍匠村小白旗地區,放火燒毀中國人民房屋約四百棟。
14.一九四三年十二月,獨立守備隊十八大隊二中隊等一百二十名,在青龍縣都山南方地區,放火燒毀中國人民房屋四百三十四棟。
15.一九四三年十二月,由獨立守備隊七大隊長小川大佐等三百名,偽軍步兵八旅約三千名,在喀喇沁中旗光頭山周圍地區,燒毀中國人民房屋約五百棟。
16.一九四三年五月,承德憲兵團第二遊擊隊長生田大尉等一百五十名,在喀喇沁中旗光頭山南側南榆樹林子地區,燒毀中國人民房屋約二百五十棟。
17.一九四二年四月至九月間,豐寧縣警察隊約三百名,在豐寧縣內,將中國人民四萬五千人的九千餘棟房屋毀棄,在八十處強行集家並村。
18.一九四二年四月至十月間,將灤平縣湯河口村至大峪公路沿線十個村莊房屋約五百棟毀棄,強行到四個地方集家,使中國人民五千名受到損害。實施者為獨立守備隊十七大隊笠井中隊約二百名,偽灤平縣警務科及協和會。
上述為製造無人區和強行集家,共放火十八次,燒毀中國人民房屋計二千九百四十二棟,破壞九千五百棟。這是執行西南防衛委員會決議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