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序曲-(1 / 1)

深夜。

我呼的一聲坐起,冷汗淋漓。然後慢慢順著床頭滑回去。

身邊的人閉著眼睛摟住我的肩膀,嘟囔著:“別怕。”

我吻了吻他算是回答,他翻身,漸漸睡去。

我翻身起床,走到書房,桌上的電腦還開著。

對,就是下午那條脫機消息,讓我惶惶不能成眠。

“小淳,我在圖書館,這幾天要忙一篇論文,就不給你打電話了。想你,還有半年就能見麵了!L”寫於他那裏的淩晨4點。

當時我從公司告假出來,因為現在身邊的男人突然打電話給我說,他明天要出國拍MV。

他還在路上,所以我在網上。

同一時間,在大洋彼岸,曾經和最純潔最真誠的我手拉手去看電影,去聽音樂會的男人,在圖書館裏給我留言。

如果一切可以倒退回一年前,我想我絕對不會選擇在異鄉的那夜,去敲這個男人的門。

如果一切可以倒退回兩年前,我想我絕對不會高高興興地親手把如今在異國的那個男人送上去巴爾的摩的飛機。

我拿起脖子上他送的鏈子,舉到眼前,看著鑲在裏麵的3年前的自己——一樣的眉眼,卻有著不一樣的清澈的笑容。

我剛準備開始流淚,卻不期然被背後伸來的一雙手緊緊摟住,眼淚生生憋回眼眶裏。

“妹妹,我一會兒要走了,早上9點的飛機飛倫敦,公司的人7點就要去我家樓下接我了。”背後的人說,“我會想你的。”

然後噙住我的耳珠,親吻我的脖子,肩背,很癢。

我在半夢半醒間聽見他在廁所,哼著他上周剛寫的新歌刷牙,刮胡子,淋浴。

嗅著滿屋子男人的味道,我突然又不爭氣的想,家裏有個男人,總好過沒有。

他離開的時候還是星光滿天,但他卻還是戴上了墨鏡。

“你今天來開的還是楊的車?”我問。

“嗯,我的車太招搖,容易被發現。”他開門,臨走時吻下我,“乖乖的等我回來,知道麼?”然後笑笑的走了。

關上門,已經5點了,7點還要擠地鐵去上班,我決定不睡了。

我打開電腦,開始錄入:

親愛“梧桐樹們”:

大家好!

今天晚上睡不著,突然很想念大家,就上來更新了。大家有沒有想我呢?放幾張前幾天去普吉島拍MV的照片,不知道大家喜不喜歡呢?

離開家好久了,好想念家鄉的美食阿!

…………

寫完,我登陸歌手佟羽佳的博客,把剛才打的洋洋灑灑的一篇關於佟羽佳老家四川的一種“傷心涼粉”的小吃的博客登了上去。

下線。

天已經微亮,淩晨的溫度是一天中最低的,初夏的天氣也不例外。

我起身穿好衣服,為自己泡了一杯茶。

我叫譚思淳,今年23歲,供職於北京一家名叫FLAG、的公關公司已經兩年了。

在一年前,我還是個單純充實的上班族,但如今,我的生活已經被我自己,被我逐漸深入的另一個圈子強行切割的體無完膚,支離破碎。

我有一個男友,談了5年了,他現在在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國際政治專業讀PhD,高興的時候逗逗我,忙碌的時候一個月不理我,我已經習慣了。

我有一個情人,或者說,我是他的情人,是國內最紅的Shine樂隊的主唱,他也有個女朋友,談了10年了,全國人民都知道他很愛她,全國人民都覺得他們快步入禮堂了,我也是。

我的錢不少,因為我還打一份工。我有一個高中同學,是偶像歌手佟羽佳的助理,他讓我當佟羽佳博客的槍手,每周更新一到兩篇博客,月薪頗豐。同時我還做小說寫手,寫一些我在高中就爛熟於心的唬爛故事。

現在,你想聽我說故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