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是增配了裝藥匙。這種增配的裝藥匙是專門給手銃裝填火藥用的,出土實物也不算少。在已經發現的裝藥匙中,除單獨出土的外,也有的伴隨手銃一起出土,如在南京東華門附近挖出“神字二十一號”手銃時,也隨著挖出了一個裝藥匙,匙柄上刻有“重二兩五錢”等字。另外,日本的一些火器史研究者也搜集了幾件類似的裝藥匙,有一個裝藥匙除了在柄上刻有“重二兩五錢”幾個字外,還刻有“天字二萬三千二百五十九號”等字。這個裝藥匙很可能是永樂七年(公元1409年)所造同號手銃的附件。同樣,另一個刻有“勝字六千六百五號”的裝藥匙,可能是明英宗正統九年(公元1444年)所造同號手銃的附件。在已經搜集到幾件裝藥匙中,它們的主要尺寸相同,如全長一百五十五毫米,匙部長八十四毫米,橫幅寬二十八毫米;兩側內凹,前端口部幅寬五毫米,可插入火銃口內,使匙內火藥直接裝入膛內,不致散落在外;裝藥匙的柄長七十一毫米,最粗處截麵是五毫米乘四毫米。從匙柄上所刻重量相同的匙部的規格一致可知,它們向手銃內裝填的火藥量也沒有差異,這樣既不會發生因裝藥量過少而發射無力的弊病,也不會出現因裝藥量過多而發生手銃爆裂的危險,保證了發射的威力和安全。裝藥匙的柄端還有一個小孔,可係上繩環,便於士兵係在腰間。使用裝藥匙的本身也說明當時所用的是優質粉狀或粒狀發射火藥。第四是使用了“木馬子”。在出土的實物中,還發現個別手銃中殘存有“木馬子”。“木馬子”是在藥室中裝填火藥後用以築實火藥用的附件,具有緊塞和閉氣的作用,可以增強火藥的爆發力,使安在“木馬子”前的彈丸受力瞬時而集中,增加了射程。據《大明會典·火器》記載,在明孝宗弘治元年(公元1488年)前,軍器局每年要造“椴木馬子三萬個,檀木馬子九萬個”。因此,“木馬子”似應在明初已經製造,但是由於木質容易腐爛,所以到現在為止隻在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收藏的一件刻有“奇字壹萬貳千肆拾陸號永樂拾叁年玖月日造”的手銃中,發現這種配件的殘留件。
永樂手銃也都刻有銘文,內容有編號數和造銃年月,反映了當時火銃的統一製造和管理的情況。從已經出土的永樂型手銃的各個編號數,可以判斷永樂到弘治年間所造手銃已經超過十六萬支。火銃的大量製造和使用引起我國古代軍事方麵的大變革。這次大變革主要表現在下列幾個方麵:首先是全國各地衛所駐軍開始按編製總數的十分之一裝備火銃;其次是在永樂七八年間創建了世界上最早裝備神機槍炮的火器部隊神機營;第三是火銃和冷兵器相結合的戰術,在野戰、攻守城戰和水戰中都有創造;第四是在邊防、海防要地開始增配火銃,改善了守備設施。這些變革,無論在深度和廣度上,都是以往在冷兵器時代的變革所不可比擬的。
火繩槍炮的傳入和傳統火器的更新
我國發明的火藥和創製的火器,在公元十四世紀初葉傳入歐洲後,歐洲的火器研製者就在十四世紀後期仿製成手持槍和早期射石炮。之後又進行各種改進,在十五世紀後期製成各種火繩槍炮。十六世紀初葉,葡萄牙人東來,把用火繩點火發射彈丸的槍炮帶到了印度、日本和中國。明世宗嘉靖元年(公元1522年),明軍在廣東新會西草灣反擊葡萄牙艦船的挑釁時,繳獲了兩艘艦船和它們所裝備的艦炮。這種艦炮,炮管比較長,安有瞄準裝置,炮管後部有一個肩形敞口的裝彈室,可以安放子炮,每門艦炮備有四個到九個子炮。子炮的作用相當於後來的定裝式炮彈,可事先裝填火藥,並用火繩點火發射。發射時,先把一個子炮安置在裝彈室裏,射畢後再換裝一個子炮,因而可以輪流發射,大大提高了射速。因為當時我國把葡萄牙人稱作佛郎機,所以也把這種艦炮稱作佛郎機。
嘉靖二十七年(公元1548年),明軍在收複被日本人和葡萄牙人占據的雙嶼港(今浙江寧波東南海中)時,繳獲了歐洲人和日本人製造的火繩槍。這種槍的槍管細長,從槍口裝填火藥和彈丸,前有準星,後有照門和藥室,安在彎形的槍托上,槍托上固連一個龍頭形扳機,龍口內銜有火繩,扣動扳機時,龍頭向下旋轉,點著的火繩頭落入裝藥池中,點著火藥,把彈丸射出。當時因彎形槍托形似鳥嘴,就把它稱作鳥嘴銃、鳥銃或鳥槍。由於火繩槍炮具有比明軍使用的火銃裝填方便、射速快、命中精度高、殺傷威力大等優點,所以明代的軍器局和兵仗局就在嘉靖年間以繳獲的實物作為樣品,仿製和改製成多種形式的佛郎機和鳥槍,開了我國仿製外來槍炮的先河。此後,火器研製家趙士楨,在明神宗萬曆二十六年到三十九年(公元1598年到1611年),除仿製成土耳其式嚕密銃外,還研製成摯電銃、三長銃、雙疊銃、迅雷銃等多種單管和多管火繩槍,把火繩槍炮的研製推進到一個新的發展階段。
明代嘉靖到萬曆年間,在大量製造火繩槍炮的同時,還全麵發展了各種傳統火器,包括改製明代前期的各種火銃,創製了快槍、多管(多發)銃、虎蹲炮,發展了利用火藥燃氣反衝力推進的火箭類火器和火球類、噴筒類、火禽火獸火車攻戰類等各種燃燒性火器,創製了各種爆炸彈和地雷、水雷。這些火器連同火繩槍炮,基本上包括了中國古代火器的各個門類,形成了中國火器發展史上外來火器和傳統火器同時發展、交相輝映的新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