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衝到街上,焙爛的光刺得我睜不開眼睛。我在博傑街上東張西望,尋找查博紐和克勞得爾的人影。遊行已經結束。但街上的人潮仍很多。我看見克勞得爾滿臉通紅地跑在人群中,穿梭過擁擠的人群。查博紐緊跟在他後麵,手中拿著盾形警微,像使用鑿子一般,在人潮中鑿開一條通路。
街上的人們未多留意,沒有人理會發生了什麼事。一位金發女郎靠在男友的懷裏,頭仰得高高的,一隻手高舉起酒瓶。一個醉漢把魁北克旗幟穿在身上,像極了披上超人披風的燈柱。他跟著人潮前進,口中不斷高唱:“魁北克人的魁北克!”我發現合唱團的聲音比先前我聽到的要尖銳了許多。
我奔向空地,爬上一個大水呢塊,站在頂點觀望人群。我看不到聖傑魁斯的人影。這裏是他的地盤,他熟知此地環境,很容易就把追兵甩掉。
我看到在後麵待命的警察,用對講機和警局通話後,便加人追逐行列。他可能用對講機要求增援,但我很懷疑增援的警力要如何突破擁擠的人群來到此地。那位警察和他的搭檔揮著手,推開人群朝聖凱薩琳街跑去,離克勞得爾和查博紐不遠。
此時,我又看到了那頂橘色棒球帽。它就在查博紐前方,但他卻正往東向聖凱薩琳街跑,隔著人群,他沒發現聖傑魁斯正向西跑。聖傑魁斯很快就消失在人群中,我拚命揮手,但根本沒用。克勞得爾早就不知道跑到那裏了,而那個製服警員根本沒注意到我。
我不加思索,立刻跳下水泥石塊,鑽進人群之中。頓時,汗水、防曬油和走味的啤酒等味道,立即包圍了我。我把頭放低,顧不了平常的禮貌,拚命向前鑽,像推土機一樣把擋在前麵的人推開,直往聖傑魁斯的方向跑去。我沒有警徽可以幫我開路,隻好不理會路人的目光。一些被我推開的人會說兩句玩笑話,一些人則在我背後咒罵,三字經不絕於耳。
在數以百計的人群中尋找那頂橘色棒球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決定先推進到剛才發現他的那個地方再說,於是便繼續推開人群,像除雪機把積雪向兩旁推開,往聖羅倫斯街前進。
眼看離聖凱薩琳街隻有幾步之遙,突然,我的肩膀被一隻大手粗魯地扣住。那個人一把扯住我的脖子和頭發。我下巴一緊,似乎聽到脖子裏好像有什麼東西折斷。這個人把我往後拉,靠在他的胸膛上。我感覺到他身上的熱氣,聞到他身上的汗臭味,好像我的頭發和脊背都已被他的汗水浸濕。一個人的臉湊近我耳邊,我立刻聞到一股混合了酒味、煙味和食物的臭氣。
“喂!你胡亂推人,急什麼急?”
我很想回答,但卻說不出話。他看我不回答,便更加生氣了,他放開我的頭發和脖子,雙手往我的背上用力一推。我整個人像被發射出去的管炮,巨大的力量使我連打兩個圈,飛向一位穿短裙和高跟鞋的婦女。她尖叫起來,附近的路人則稍微向四周散開。我張開雙手,試圖保持平衡,但已來不及了,我重重摔向地麵。
我本能地用雙手護住頭部,感覺到右臉頰擦過地麵,刮掉一些皮,鮮血開始流出來。當我想用雙手撐地站起來時,一個經過的路人卻一腳踩在我的手指上。我眼前什麼也看不到,隻看到路過人群的膝蓋、腿和腳。
我蜷曲著身體,手腳並用地想站起來,但是卻一點力氣也使不出。來往的行人沒有人停下來拉我一把。
而後,我聽見一聲怒吼,覺得人群稍稍後退。我周遭形成了一個小小空間,一隻手伸至我麵前,從手指的動作看得出這個人很不耐煩。我抓住這隻手,借力將自己拉起來,再度接觸到陽光和空氣。
我定睛一看,拉我起來的人竟然是克勞得爾。他一隻手拉我起來,另一隻手則揮舞著驅趕開群眾。我看見他的嘴唇在動,但不知道他在說些什麼。和往常一樣,他看起來非常焦躁,然而,他從來就沒有過好臉色。他把話說完,停了一下,然後轉身看著我,打量一遍我膝蓋、手肘和右臉頰的擦傷,然後甩掉我的手,從口袋掏出手帕,以手勢要我把臉上的血擦掉。我接過手帕,手不停地顫抖。我用手帕吸掉血漬和塵土,把手帕折到幹淨的一麵,然後按住臉頰上的傷口。
克勞得爾靠過來,在我耳旁吼道:“跟著我走!”
我點點頭。
他朝博傑街西側走去,那裏的人群較少。我拖著蹣跚步伐跟在他後麵。之後,他轉身開始向車子的方向移動。我大步向前,一把拉住他的手臂。他停下來,一臉迷惑地看著我。我激動地搖著頭,他的眉毛皺成了V字。
“他在那邊!”我尖聲說,指著相反的方向。“我剛才看到他了。”
一個行人匆匆從我們之間穿過。他手裏拿著霜洪淋甜筒,融化的紅色奶水滴在他的肚子上,像一點一點的血跡。
克勞得爾眉毛的曲線緩和下來。“你回到車上。”他說。
“我看到他出現在聖凱薩琳街!”我又說了一遍,心想他剛才可能沒聽清楚我說什麼。“他正朝聖羅倫街過去!”我歇斯底裏地叫著,聲音尖銳得連自己都嚇了一跳。
這果然引起他的注意。他猶豫了一秒,評估我臉部和四肢的傷勢。
“你沒事吧?”
“沒事。”
“你自己能走回車子那裏?”
“沒問題。”
“好!”他轉身要走。“等一下。”我提起顫抖的雙腳,跨過空地邊膝蓋高的生鏽鐵網,走向一個水泥石塊,爬了上去。我向人海中望去,尋找橘色的帽子。什麼也沒看到。克勞得爾在一旁焦躁地看著我,目光一下子打量人群,一下子又回到我身上。他的模樣讓我聯想起一隻等待出發信號的雪橇犬。
最後,我搖搖頭,對他揮手。
“去吧,我在這裏守望。”
克勞得爾離開空地,朝我指的方向,一路推開人群前進。才不過幾分鍾時間,聖凱薩琳街上的人潮更加擁擠了。克勞得爾不像是走人人潮,而是人潮把他給吞噬了。
我一直在人群中搜尋著,直到我視線模糊時,仍無法看見查博紐或聖傑魁斯的人影。我看見在人潮邊緣,有警車閃著藍紅燈光駛近,但是狂歡的人群擋住去路,動彈不得。一度我看見一頂梧色帽子,但旋即發現那是一個載著老虎帽子的年輕女孩。一會兒之後,她一邊喝著可樂,一邊走過我附近。
陽光熾烈,直曬著我的頭頂。我感到臉上的傷口己結成硬塊。我搜尋著,不停搜尋,目光始終未離開人群,直到查博紐和克勞得爾回來為止。我們都白忙一場,嫌犯還是讓他跑掉了。
一個小時後,我們齊聚車邊。這兩位警探跑得氣喘籲籲,脫下外套和領帶,扔在車後座。他們的臉上冒出豆大汗珠,一路從臉頰流至衣領。他們的腋下和背部全都被汗浸濕了,而查博紐脹紅了臉,頭發更是鬆垮垮地垂在前額,使我不由聯想起一隻修剪不當的德國獵犬。我的T恤也皺了,人造纖維的長褲像剛從洗衣機撈起來一樣。我們慢慢調整呼吸,但在這之中,髒話不絕於耳。幾個人加起來至少罵了十次以上。
“去他媽的!”克勞得爾說。這次的音調平順多了。
查博紐走近車門旁,彎腰由車窗從車裏夾克口袋拿出一包香煙,他砰一聲靠在車子的保險杠上,取出香煙點上火,從嘴裏噴出一口青煙。
“那個雜種居然懂得利用人群掩護,像蟑螂一樣逃了。”
“他熟知這附近環境,”我說,顧不得臉頰傳來的疼痛:“是地形幫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