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眼就是電子測速係統,它通過雷達係統探測車輛速度並以數碼相機拍攝超速車輛,被廣泛作為交通違法行政處罰的依據。
1997年在深圳研製成功後開始逐步推廣使用,電子眼是通過對車輛檢測、光電成像、自動控製、網絡通信、計算機等多種技術,對機動車闖紅燈、逆行、超速、越線行駛、違例停靠等違章行為,實現全天候監視,捕捉車輛違章圖文信息,並根據違章信息進行事後處理,是一種新的交通管理模式。
作為一種新近運用的交通執法設備,其地位和作用應當是一種交通行政執法的監督設備,最主要的是其作為交通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的取證設備。交警由其形成的電子影像資料為依據對“電子眼”發現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罰。而電子眼的存在往往不為交通駕駛人所知悉,除了隱蔽地固定安裝於路口,我們的交警還在路上設立移動“電子眼”於道路旁隱蔽式執法。
電子眼采用感應線來感應路麵上的汽車傳來的壓力,通過傳感器將信號采集到中央處理器,送寄存器暫存(該數據在一個紅燈周期內有效)。
在同一個時間間隔內(紅燈周期內),如果同時產生兩個脈衝信號,即視為“有效”,簡單地說,就是如果當時紅燈,你的車前輪過線了,而車後輪沒出線,則隻產生了一個脈衝,在沒有連續的兩個脈衝時,不拍照。
電子眼抓拍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地下埋設感應線圈,橫杆上架設數碼相機,用於對闖紅燈的車輛進行抓拍。另一種是架設攝像機,用於對超速、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進行實時錄像。無論哪種方式,都會對違章車輛拍攝至少三張圖片,一張是瞬間違章圖片,一張是號牌識別圖片,一張是全景圖片。不論哪種方式,都是24小時開機拍攝,圖片保留時間一般是一周。
交通指揮中心收到圖片,會將車牌號信息與車管所信息相比對,從而調出車輛的綜合信息,如車主、車型、顏色等,然後由信息處理人員錄入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網站,以使違章車主能夠進行查詢。當然,不是所有違章的車輛都能夠被拍下來,隻有車牌圖片清晰的情況下,信息錄入人員才能將違章車輛輸入數據庫進行處理。
一個攝像機通常隻拍一個車道,少數可拍兩個車道,一般都是設在從左向右數的第一和第二條車道上。數碼相機的拍攝範圍較寬,所以在城區內大多數都能夠拍到同向所有的車道。
目前有一項新研究顯示,不遠的將來一種仿生電子眼可望誕生。因為科研人員已揭開眼睛是如何看到經大腦“翻譯”的圖像的。美國加州大學的科研人員發現,人眼大約擁有10~12個輸出“頻道”,每個“頻道”將信息輸向大腦,然後形成圖像。人的視網膜會呈現出一組組圖像,這些圖像的形成是視網膜間一層層細胞相互通信交流的結果。他們已發明一種稱為“細胞神經網絡”的電腦微型集成電路,可以用來進行類似視網膜功能的圖像處理,科研人員還從生物學角度著手改善電腦微型集成電路,使它越來越像哺乳動物的視網膜。
電子眼的從有到無,很大地改善了道路交通秩序,減少了惡性交通肇事事故的發生,從根本上說,電子眼的發明與應用是對人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有力保障和促進,我們希望有更為先進的電子眼係統被後繼科學家開發出來,以便更好地造福於人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