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黃泉局(1 / 2)

賴榮眈這一死,自然是大快人心,全城上下無不拍手稱快,甚至還有放鞭炮吃喜麵的,甚至瀘州城裏有一家老字號陳記酒樓,酒樓陳掌櫃的在聽到賴榮眈的死訊後,當即免了在場所有酒席的單,原因隻有一個,賴榮眈來此吃飯從來就沒給過錢…

眾多狂歡者之外,自然也有不爽的,賴榮眈的哥哥軍閥賴心輝便是其中之一。要說這賴心輝倒是個明白人,知道弟弟胡作非為將來黑鍋全得自己背,所以平時也沒少開導規勸,此次弟弟**十三歲的孩子,賴心輝從副官那裏聽到消息後更是氣急敗壞,從成都發電報把個賴榮眈罵的狗血噴頭,甚至一個勁的盤算回去是不是要代替父親執行家法好好教訓一下這個沒出息的東西,法律不法律的暫且不談,光是丟人老賴家就丟不起啊,可是沒想到還沒等自己回到瀘州,便接到了弟弟的死訊。

賴榮眈掛了,全瀘州唯一比賴心輝更不爽的就是巡警局的王局長,由於擔心賴大帥回來不好交差,便想讓手下把與賴榮眈有過衝突的所有人全抓來問話,此時此刻,賴榮眈在瀘州得罪過多少人可以說是一目了然——巡警局裏外三層院子人都站滿了,院外邊還站了兩大排小一百人,場麵跟現在經濟適用房售樓處放號差不多…

就在王局長親自坐鎮挨著個的盤問成百上千的“嫌疑人”的時候,一個手下忽然從人群裏擠了進來,報告說賴家的人又回憶起來一件事,就是幾天前賴榮眈睡覺老做噩夢,曾經請德升觀的唐老道來家裏看過,隻是在臥房裏貼了幾張符就走了,之後賴榮眈確實不做噩夢了,這幾張符也便沒摘,直道賴榮眈上吊。聽到這消息,這王局長幹脆連剩下的嫌疑人都不審了,直接帶人來到了德升觀,發現屋內空空如也,櫃子裏的衣物也都沒了,明顯就是跑路了,由此,殺人嫌疑便集中在了唐海瓊的頭上。此後巡警局便發出了懸賞通緝令,在四川境內懸賞大洋一百塊通緝唐海瓊。

通緝令發出三天以後,巡警局忽然又接到了報案,報案的是一位貴婦人,姓孫,說自己兒子的墓被盜了,經詢問得知,此婦人姓王,是瀘州赫赫有名的酒廠王大老板的四姨太,丈夫王大老板一共有五房姨太太,前後共生過六個閨女,好不容易盼來一個兒子,卻未滿月便夭折了,本來就鬱悶,沒想到兒子的墓又被盜了,報案時,哭的差點就犯了癲癇。

起初聽說是盜墓案,而且墓裏埋的隻是個嬰兒,負責記錄的李警官也沒在意,這類案子別說是在當時,就算是現代都不好查,本想安慰安慰象征性的記錄一下就勸這孫太太回去,可是到後來卻越聽越不對勁,據這個孫太太描述,墓裏的陪葬雖說算不上豐厚,但至少也值個千把塊大洋,光孩子身上戴的玉佩就值個四五百大洋,但盜墓現場的情況確是:所有的值錢東西一樣沒少,連孩子的衣服都在,隻是屍體沒了,這一點線索引起了李警官的注意,要說盜墓,基本上都是拿陪葬,哪有搬屍首的?很明顯盜墓賊的目的並不是為錢啊…經詳細詢問後,李警官得知,孩子墳地的位置是唐海瓊給挑的,而且孩子的入土的時間竟然與賴榮眈被害是同一天,“莫非這個唐海瓊真有通神請鬼的本事?”孫太太一提到唐海瓊給孩子挑墳地的事,孫警官不由自主便想到了唐海瓊王賴榮眈的臥房裏貼符的事,雖說這位李警官受過現代思想的熏陶,對於民間那套神乎其神的玩意不怎麼信,但這種莫名其妙的巧合讓李警官不得不將這件離奇的盜墓案和賴榮眈的死聯係在了一起。

在瀘州城一個有名的風水先生的指引下,這位李警官先後走訪了青城山和天台山的一些道觀,說明前因後果後並拿出了當初唐海瓊帖在賴家的符後,青城山的道士一口咬定這兩件事就是巧合,道術向來隻能治鬼不可馭鬼,且此符隻是普通的鎮鬼符,不可能有任何副作用。而當李警官來到天台山遇到清微掌門張開天和二當家賀掌石的時候,不由得大吃了一驚,這不是當初德升觀裏那個號稱“徒弟”的打雜的麼,莫非老天爺開眼讓老子拿那一百塊大洋的懸賞?想罷不由分說便把賀掌石抓回了瀘州。

起初,賀掌石也是莫名其妙,但聽明白事情原委後,便表示自己也不知道唐海瓊的去向,看問不出什麼線索,巡警局的王局長幹脆下令把賀掌石以“同案犯”的罪名關進了監獄,這可正中了賀掌石的下懷,監獄裏要吃有吃要喝有喝,還不用教徒授法,想睡到幾點就睡到幾點,這待遇可比當初德升觀給唐海“窮”當“徒弟”時好多了…

1926年,軍閥劉湘*攻入瀘州,賴心輝敗走秀山當了山大王,賀掌石也被釋放了,雖說對這段飯來張口的監獄生活有點依依不舍,但也沒辦法,人家硬往外攆你,也不能賴著不走啊…前前後後,賀掌石在監獄裏呆了七個月,說實話,殺賴容眈的凶手就是唐海瓊這一點是無需置疑的,但其究竟用的什麼手段卻不得而知,結合著盜墓案的細節與賴榮眈的死相以及唐海瓊往其室內帖符的細節,賀掌石在被關押的七個月中從理論上分析出了唐海瓊所用的手段——那便是由道術中超度用的局數“黃泉局”簡單研異而來的唐海瓊版“馭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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